促进社会办医健康发展
2016-06-18苏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苏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高速增长,苏州市城市综合实力不断增强,城市面貌日新月异,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人民群众对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也有了新的更高的要求。2000年以来,我市积极探索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办医,社会资本逐步进入医疗服务领域。到2015年末,全市登记注册的医疗卫生机构3121个(含医院、卫生院、诊所、医务室、卫生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民营医院共有132所(含民营护理院35所),占全市医院总数的68%,其中,已执业中外合资医院3所(苏州九龙医院、张家港广和中西医结合医院、昆山宗仁卿纪念医院),台资独资医院1所(苏州明基医院),在建中外合资医院2所(太仓星光医院和太仓百棵堂护理院)。全市民营医院实际开放总床位数为19850张,占全市医院实际开放总床位数的37.6%;民营医院卫生卫技人员数为12269人,占全市医院卫生技术人员26.2%;民营医院门急诊总量为842.8万人次,占全市医院门急诊总量的17.5%;民营医院住院总量为32.2万人次,手术量9万人次,占全市医院住院总人次的21.9%和手术人次的21%。实践证明,社会办医作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发挥了不可或缺的积极作用,极大地促进了我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促进了多元化医疗服务体系不断完善。
规划引导,预留社会办医发展空间
提高民营医院比重。2016年3月,我市制定出台《苏州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6-2020年)》,进一步拓展了民营医院发展空间,明确了民营医院的发展方向。规划提出,到2020年,每千常住人口社会办医床位数规划指标为1.8张,高于国家平均水平0.3张。规划还明确规定,适度控制公立医院规模,严禁公立医院举债建设,在符合规划总量和结构的前提下,进一步鼓励和引导优质社会资本在新城区和医疗资源薄弱地区举办上规模有特色的医疗机构,重点鼓励康复、医养结合和护理院等机构开办。在吴中、金阊新城等地均预留社会资本举办上规模医院的空间。
引导民营医院多样化发展。我市社会办医主要有三种形式,一是社会资本直接投资新设民营医院;二是对一部分被撤并乡镇所在地的卫生院和区级医院进行转制,设立民营医院;三是以港资、台资为主的外资与内地资本合作,设立中外合资(合作)医院。我市逐步探索引导民营医院根据自身功能定位与专业实际,选择专科发展水平较高的三级医院,采取业务指导和资源共享等形式开展医疗联合体建设工作,建立了以病人利益为导向的分级诊疗工作机制、合理的转诊流程和相关制度,确保了医疗质量安全和医疗服务的连续性。
政策扶持,优化社会办医发展环境
加强内涵建设。新一轮等级医院评审开始后,我市将符合条件的民营医院全部纳入等级医院评审,对符合三级医院评审条件的单位及时向省卫生计生委申报。苏州九龙医院通过了省卫生计生委的三级医院调研初评,年内将接受三级医院正式评审。目前我市符合申报条件的民营医院均进入了二级和三级建设单位名单。我市还将苏州九龙医院、苏州瑞华医院、苏州明基医院等民营医院纳入120院前急救体系,提升院前急救救治水平。在苏州九龙医院开设了献血屋,方便病人家属现场“互助献血”,完善了血液供需双方联动模式。民营医院积极参加我市的院前急救和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救治工作,对我市医疗服务起到了良好的补充作用。
促进人才流动和培养。为鼓励和引导医师到基层医疗机构、护理院、康复医院和非公立医疗机构多点执业,我市按照《江苏省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办法》,对申请多点执业的人员进行了审核,目前已对近百人进行了登记准入,有效地推动了公立医院与民营医院之间医学人才的流动,为民营医院人才引进构建了新的平台。对民营医院从业人员,按照全市统一要求进行职称评定,在一定程度上稳定了民营医院人才队伍,促进了人才队伍建设。
鼓励专科建设。我市鼓励民营医院发展专科特色,对确有优势的专科,与公立医院同一平台,实行统一申报、统一评审,对符合条件的,推荐到省卫生计生委,或纳入市级重点专科建设和评审行列。目前有3所民营医院评定了4个市级重点专科,苏州九龙医院的心内科和神经外科被原省卫生厅确定为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单位。
推动科技创新。在科研项目的立项、成果评定上,民营医院和公立医院一视同仁。对民营医院的科研项目,全市实行统一申报、统一受理,鼓励民营医院加强科研工作,推进医院水平的提升。
优化服务工作。通过在市卫生计生委公众网站和市行政服务中心网站公开政务信息,不断提高行政办理事项程序的透明度。对民营医院遇到的各类问题,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及时予以答复,在规定权限范围内的问题,及时帮助解决。
完善监管,确保社会办医依法执业
加强校验工作。我市实行现场校验,校验过程中联合卫生监督部门,将校验工作与卫生监督执法结合起来,依据有关工作程序,在校验的同时,对证据确凿的违法违规行为,履行监督执法职能,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并责令整改。对民营医院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对不规范命名的医院及科室,及时下发整改通知。
加强准入和退出管理。我市按照机构准入、技术准入、人员准入等具体要求,积极开展定期与不定期检查,发现违规行为,及时查处。近几年来,对违规违法的民营机构吊销医疗机构许可证的有12所,已对30所民营医院予以不良行为记分处理。按照《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规定,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督查工作持续开展,对违规违法行为严肃查处。
加强质量管理。我市将大型民营医院纳入全市医院医疗质量综合目标管理范围,积极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和“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组织开展了院感、急救、护理、输血、病案等医疗质量专项检查,并及时通报。同时,我市还将民营医院纳入专科质量管理体系,全市十个质量控制中心,从组织构成到质控检查,对民营医院一视同仁,提升了民营医院的医疗质量,保障了医疗安全。
加强广告管理。为加强对医疗广告的监督,市卫生计生委在相关的职能部门专门配备了专业设备,设专人对医疗广告进行实时监控,发现违规广告及时记录、及时汇总。同时,将医疗广告纳入医院管理和医疗机构年度校验的重要内容,对违规广告发布单位记分管理、法定代表人进行谈话教育,不断加大对发布医疗广告的医疗机构的监督和对发布违规医疗广告的医疗机构的查处力度。
近年来,随着大规模、高起点、填补市内空白的民营医院的设立,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公立医院资源紧张的局面。许多公立医院在床位紧张,以及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主动联系民营医院,在保障医疗安全的前提下,公立和民营医院之间实现资源共享、双向转诊,在全市形成了有序竞争、相互促进的良好局面。以苏州九龙医院为例,2006年开始运营时,医院开放床位344张,年门急诊总量为15.2万人次,出院总人次为5599人次,至2015年底,实际开放床位949张,年门急诊总量为118.4万人次,出院总人次为3.4万人次。经过7年的发展,业务量有了显著的提高。
社会办医是医疗卫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将不断完善规划、加大扶持力度、加强行业监管,积极构建多元化办医格局,努力为市民提供安全、有效、便捷的医疗卫生服务。
责任编辑:刘卫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