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步推进政府购买卫生计生公共服务
2016-06-18徐水源
徐水源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强调“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能由政府购买服务提供的,政府不再直接承办”。稳步推进政府购买卫生计生公共服务是各级卫生计生行政管理部门今后一个时期需要着力做好的重点工作之一,是转变政府职能、高效配置卫生计生公共服务资源的重要举措,也是解决卫生计生公共产品短缺、质量不高,形成卫生计生公共服务多元化供给体系的有效途径。
把握政府购买卫生计生公共服务的关键
着力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政府购买卫生计生服务工作制度化。推进政府购买卫生计生公共服务,是推动卫生计生行政管理部门职能转变的重点内容,就是要在公共服务领域,划好卫生计生行政管理部门与社会和市场的边界,将政府中可以交给社会和市场去具体实施的事务性工作剥离,政府则发挥领导和监管作用,把握方向、统管全局。哪些服务可以采用购买的方式提供,如何购买、如何监管,迫切需要加紧出台政府购买卫生计生服务的制度,使之有规可依、有章可循,有序推进政府购买卫生计生服务。
始终以全面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为核心目标。以政府购买的方式为群众提供卫生计生方面的公共服务,只是改变了部分公共服务的提供模式,手段的变化和推陈出新,是为了更好地实现全面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这一核心目标。因此,在探索政府购买卫生计生公共服务的过程中,要时刻牢记服务目标,不能仅仅从手段创新的角度来动脑筋、做事情,而要从何种措施能更好地实现目标的角度来想办法、出主意。
大力培养支持社会组织发展,提升其承接服务的能力。政府购买服务涉及购买方与承接方两大主体,而承接方是政府购买服务得以有效实施的关键一方,如果没有一定数量的具备相应服务能力的承接方,政府购买服务也就会一厢情愿,最终流于形式。因此,着力引导、支持、培养社会组织等能够承接卫生计生公共服务的社会主体,增加其数量,帮助提高其服务能力,形成一定规模的有序竞争的承接方市场,这样才能真正地实现通过服务外包的形式更好地为群众提供更好、更便捷的卫生计生公共服务的目标。
明确政府购买卫生计生服务的判断标准和重点内容
如何评判政府购买服务的质量、如何判断服务内容的轻重缓急,是当前急需解决的两大问题。
政府在评判外包服务的质量时,会做出自己的关于投入产出的粗略评估,大多情况下还需邀请专业的第三方评估机构介入这一评估过程。无论是政府自己评估,还是第三方评估,都离不开群众本身意见的收集、分析与判断。可以说,群众的反映是评判卫生计生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果的最根本标准,因此,将政府购买卫生计生公共服务的评价交由服务的享有者——群众来完成,是最科学、有效、低成本的手段。
由于政府的财力、物力有限,在财政预算的刚性约束下,必然需要明确特定时期可以购买的卫生计生公共服务的重点内容。从服务内容的重要性、紧迫性来看,公共卫生、优生优育方面的公共服务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下一代的孕育成长,具有长远的影响,是当下实施政府购买卫生计生服务的重点。此外,流动人口这一特殊人群,由于其数量庞大、流动频繁、需求多样、居住分散,有针对性的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公共服务,也应当成为政府购买卫生计生服务时考虑的重点。
正确处理好政府、社会组织、服务对象和第三方评估四者关系
有据可依的购买制度、始终如一的服务目标、成熟有序的承接方市场,是政府购买卫生计生公共服务有效实施的三大前提条件。做好政府购买卫生计生公共服务的工作,离不开委托者、承接方、服务对象这三大主体之间的良性互动。委托者是卫生计生行政管理部门,扮演着资源提供者、过程和质量监控者、服务绩效最终评判者等角色;承接方包括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等,扮演着服务的具体提供者、服务实施情况的反馈者等角色;服务对象是一般性的大众或特定人群,扮演着服务接受者、服务效果的最初评判者等角色。这三大主体,缺一不可,构成了完整的政府购买卫生计生服务的环形链。三大利益相关主体之外的第三方评估机构也日益成为政府购买服务中的关键主体。如何正确处理政府、社会机构、服务对象及第三方评估者之间的关系,是稳步推进政府购买卫生计生服务的突出问题。
正确处理上述四者之间关系,有赖于对各自所处地位、所扮演角色的准确把握和理解,摆正各自的位置,行使好各自的权利,完成好各自的义务。卫生计生服务的外包并不意味着政府权利和义务的转移,卫生计生行政管理部门依然是服务义务的最终承担者,是最终的问责主体,对于政府购买卫生计生服务的全过程要尽到监控责任。同时作为与服务承接方对等的契约主体,也需要严格遵照市场经济下的契约精神,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不随意更改合同内容,不拖延支付甚至拖欠应付的款项。社会组织等承接政府购买卫生计生服务的主体,是具体服务的提供者,与政府签订契约,通过完成指定的服务内容获得政府拨付的相应资源,因此需要对政府负责,按质按量完成约定的服务项目,也有权力要求政府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按期支付、资源提供、工作配合等方面的义务。同时需要接受来自服务对象、政府及第三方评估机构的全方位监督,杜绝简单应付、暗箱操作、形式主义、弄虚作假等问题。服务对象作为权利的享有者,是政府购买卫生计生服务的核心主体,在接受服务的同时,也需要积极主动地做出信息反馈,以各种方式对服务质量做出评估,指出服务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服务的意见建议,以推动政府与服务承接方提供更好的服务。第三方评估机构则需要采取独立的立场和科学的方式,对服务的质量、社会影响、项目绩效做出尽可能客观公正的评估,这一点也就决定了它不能与政府、承接单位、服务对象中的任何一方有着利益的关联,唯其如此,才能充分发挥其独立评估服务绩效、推动有序竞争的政府购买卫生计生服务市场建设的功能。
扎实推进政府购买卫生计生服务的对策思考
自上而下,做好顶层设计,将政府购买卫生计生公共服务纳入制度化轨道。各级卫生计生行政管理部门需要经过细致调研,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和听取民意,制定统一的政府购买卫生计生公共服务的规范,搞好政府购买卫生计生公共服务项目的指导性目录,出台相应的实施意见,使各地政府购买卫生计生公共服务有章可循。
统筹规划,分阶段推进政府购买卫生计生公共服务工作。由于公共服务性质的不同、社会组织等承接机构的成熟度不同、服务群体的不同、群众接受程度的不同,需要在多个维度上采取分阶段推进的方式。一是按照公共服务的紧迫性与重要性,遵循优先考虑基本公共服务,然后是其他公共服务,最后是社会性管理服务的步骤推进。二是依据人群特点,分别以户籍人口、常住人口、流动人口、实有人口的口径来推进政府购买卫生计生公共服务工作,现阶段重点以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公共服务的政府购买作为试点。
加强督导,认真履责。政府购买卫生计生服务能否成功的关键,在于各级卫生计生行政管理部门,它既是主导者,也是最终的责任者。推广政府购买卫生计生服务,政府的监管责任、履约责任日益凸显,这就要求各级卫生计生行政管理部门应恪守公共服务最终责任者的角色,加强政府购买卫生计生服务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有效实施,最大程度地满足广人民群众的卫生计生公共服务需求。
责任编辑:金 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