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教育不均,“在线名师”怎能不红
2016-06-17纪卓瑶
纪卓瑶
【适用话题】创新与发展 公平 改革
毫无疑问,在职中小学教师在线有偿授课违反了“有偿补课禁令”。2015年6月,教育部印发的《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明确指出,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不过,在在线教师一小时收入上万元的背后,更值得关注的是公共网络教育的缺位。
“有偿补课”是一个令人爱恨纠结的话题。“有偿”不仅背离了教师的行为规范和职业道德,而且严重异化了基础教育尤其是义务教育的公共产品属性。但望子成龙、盼女成凤的强烈期望,让无数家长对“有偿补课”趋之若鹜。事实上,正是这种情结成就了形形色色的“有偿补课”。在这种需求格局下,只怕再严厉的“禁止”也起不到什么作用,尤其对那些一小时收入上万的“在线名师”而言,辞退也未必有“杀伤力”。
实话实说,“有偿补课”不只在于有市场需求,更在于补课是对课堂教学的有益补充,本身有其合情、合理的一面。当下教学资源严重不均,许多孩子已经输在“起跑线”上,如果因为禁止“有偿”,使其失去“补课”和分享优质教育资源的机会,同样意味着一种不公。这么多年来,“有偿补课”之所以屡禁不止,很大程度上就在于一味禁止,忽略了许多孩子的正当诉求,没有充分发挥优质教育教学资源的正向功能。
在2015年全国“两会”上,李克强总理就提出了“互联网+”的行动计划。仔细品味,这其实也为治理“有偿补课”指出了一条有效方法与实现途径。即借助互联网平台,整合全国中小学的优质教育教学资源,促进教学方式与学习方式的变革,实现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共享、教与学的高效互动。遗憾的是,在职教师在线授课一小时收入上万元,教育部门相关的规范指导还沉湎于睡梦之中。
(摘自《齐鲁晚报》2016年3月28日)
【素材分析】“有偿补课”被明令禁止,一刀切的在校教育又无法满足学生的个性化学习需求,对于一部分学有余力的同学,或者有着特殊学习需求的同学来说,确实是需要适当的辅导的。再加上教育资源的分布不均,相当一部分学生难以接受到优质教育资源。在线辅导弥补了这个缺失,出现名师也不奇怪了,关键是相应监管要跟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