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俗”
2016-06-17何畅
何畅
人旁有谷谓之“俗”。有人视“俗”为卑微草芥,以“庸俗”称之;有人浮沉“俗”世,俯仰自得;有人敢另辟蹊径,为“俗”正名。
不可否认,“俗”是生活中的常态。“俗”是引车卖浆,下里巴人;“俗”是天下熙熙,皆为利来;“俗”是牡丹之爱,宜乎众矣。纵目千古,哪怕是如郭沫若这样的文人,也因在特定时期写下所谓的“载道之文”,而受到后人的轻视。一本《中国哲学简史》,已是后生学者绕不开的皇皇巨著,然而“三史释古今,六书纪贞元”的冯友兰却邀请不到梁漱溟参加其九十寿宴,只因梁漱溟认为冯友兰“曾谄媚江青”。一度被认为学识超过鲁迅的周作人,竟一朝失节,而将后人丢在了对其绝美文笔的留恋与对其民族气节缺失的鞭挞的矛盾中。
大千世界,一片庸庸之景,面对“俗与雅”的问题,我们又该如何回应?自然是要抛开对“俗”的偏见。俗虽是雅的对立,却也是你我的同一。世人常习惯在“雅”前冠以“高”,在“俗”前冠以“低”,以此形容人的品位与物的内涵。事实上,只要把握好“俗”之度,它不仅不会沦为众人皆鄙弃的“庸俗”,反而能登上大雅之堂。“伸手触不到天边的烟霞,我宁愿摘一朵路旁的野花。”俗是一种生活的艺术,是源自生活的高雅。
北宋的柳永仕途失意,在歌舞楼阁、烟花巷陌中流连,谱写出一首首温婉雅丽的词作。烟花之地,向来为文人雅士所不齿,而柳永却半生沉醉。歌姬名伶素来是低俗卑贱的人物,而柳永却为之创作。语言之“俗”,对象之“俗”,地点之“俗”,却让柳词登上了典雅婉约词的巅峰。“俗”,造就了雅。是世俗这块磨刀石,将柳永这柄短刀磨成利刃,让他的满腔才情得以释放。“凡有井水处,皆能歌柳词”,便是对他最大的褒奖。
梁实秋先生在《雅舍》中称雅舍“自有它的个性,有个性就可爱”。字里行间无不流露出对雅舍的喜爱。其实雅舍实在称不上“雅”:“有窗而无玻璃,风来则洞若凉亭,有瓦而空隙不少,雨来则渗如滴漏”,家具简陋,蚊鼠盛行。然而正是这样鄙俗之地却透着雅致的气息,这全有赖于梁老心中的高雅情怀。这样的意趣与刘禹锡所述的“斯是陋室,惟吾德馨”不谋而合。
“玉,石之美者。”玉不如钻石,耀眼的光线从钻石的切割面中折射出来,美得近乎具有侵略性。玉不仅象征古时帝王的显贵身份与地位,而且也蕴含着每一个平常百姓的虔诚的心,完满如意。正如张晓风在《玉想》中说道:“玉是既入于生活也出于生活的,玉是名士美人,可以相与出尘,玉亦是柴米夫妻,可以居家过日。”玉石是雅俗共赏的,这也是一个人处世为人的最高境界。
世间百态,万千瑰丽。大俗即大雅,雅俗共赏,唯其长存。
点评│
说到“俗”,世人多对其持否定态度。然而本文作者却认为人们对“俗”存在偏见,并通过众多事例,指出“俗”是生活中的常态,是一种生活的艺术,是源自生活的高雅,雅俗共赏才是为人处世的最高境界。作为一名高中生,作者能以敏锐的目光,透过文化现象、生活现象深入“俗”的本质(见文中画线处的句子),写出这样一篇思想深刻、说理透辟、启人深思的文章,实属难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