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建议助力规范案件受理
2016-06-17
方圆 2016年9期
实践
“你们这份检察建议提得好啊,以后我们送案你们受案都方便了,我们一定会给每个侦查员复印一份让他们做参考的”,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公安局法制室主任在接收中卫市检察院向该局发出的案件受理检察建议书时这样说道。
该院在长期案件受理过程中发现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卷材料存在未附鉴定人、鉴定机构资质,未附视听资料制作说明、移送的涉案物品不符合密封保存要求等不规范情形,特别是存在各个案件承办人所办理案件出现的问题均不尽相同的情况。
鉴于审查起诉案件的受理环节应当报送的审查材料没有具体规定,该院结合本院案件受理的具体要求向中卫市公安机关发出案件受理《检察建议书》,从卷宗装订、涉案款物的移送、视听资料的制作要求、同步录音录像、情况说明的格式、移送日期等9个容易产生不规范行为的方面建议公安机关在移送案件时加以注意,以其方便侦查人员整理案卷材料。
收到《检察建议书》后,中卫市公安局迅速印发给了各局刑侦部门、经侦部门案件承办人,案件承办人在移送审查起诉案件时,对照检察建议对案卷材料进行检查,确保没有疏漏方才移送,在方便侦查人员规范整理案卷材料的同时解决了检察机关案件受理难以规范的难题,取得了双赢的效果。(文/张莉 刘雪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