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都说爱我,可没有一个人要我
2016-06-14
逃离这个家。
是14岁时的我,最大的愿望。
但实际上,当时的我,已经不算有家了。
经过长达多年的争吵拉锯,父母终于在我上初三那年,离婚了。
接着,他们很快又有了各自的新家庭。
他们说:你不要担心,一切都没有变,我们还是爱你的,只是一份爱,变成了两份爱。
可我怎么也忘不了那年除夕,姥姥让我去妈妈家吃团年饭,我打电话过去,妈妈说他们一大家子聚会,那种场合不方便带我去。
我打电话给爸爸,他也是用同样的理由拒绝了。
只是一顿饭而已不是吗?吃不吃又有什么关系呢?我这样自我安慰自己。
可是没有人知道,那天晚上,为了不让姥姥担心,我一个人在大街上游荡。处处都是爆竹轰鸣声,户户都合家团圆,我却在街头哭得像个傻子:你们都说爱我,可没有一个人要我。
而这种仿佛失去至亲般的痛,我14岁那年,父母让我体会了一次,而24岁那年,你又让我体会了一次。
也是在那一天,我认识了你。
你家在路边开了一家三层楼高的大超市,在当时那个年代,算是挺富裕的家庭了。大年三十你们还是照常营业,只是在一楼收银台旁边的空地上,你们一家人其乐融融,围着一个大圆桌在一起吃饭。
我不知怎么的,逛着逛着,就站在收银台旁盯着你们发起了呆。我发誓,我不是因为看到大鸡腿就走不动路了。
我的泪痕还挂在脸上,你站起来大大咧咧地走向我,递给我一个大鸡腿:“大过年的哭什么哭,要不要吃个大鸡腿?”
然后,你就粗鲁地把整个大鸡腿直接塞进了我还被鼻涕泡着的嘴里。可是你长得真好看呀!你和我差不多的身量,眼角眉梢却有着比一个姑娘还要秀美的精致清丽,只有那一挑眉时显现出的桀骜,又让人晃过神来:哦,这原来是个跩跩的男孩子啊!
所以,就算过了这么多年,我仍然无法忘记第一眼见到你时的感受——你像一束暖光,和你手上的大鸡腿一起,忽然就照亮了那个寒夜孤苦伶仃的我。
而那顿年夜饭,我是在你家吃的。是那么多年前的记忆了啊!很多细枝末节我已经忘记了,我只记得我牢牢地记住了你的名字——方旭。你告诉我,你的名字出自《太玄·从》“方出旭旭”,比喻男孩像早晨刚出来的太阳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