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合人均补助标准提至420元
2016-06-14
乡村科技 2016年13期
新农合人均补助标准提至420元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2016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各级财政对新农合的人均补助标准在2015年的基础上提高40元,达到420元。
其中,中央财政对新增40元部分按照西部地区80%、中部地区60%的比例进行补助,对东部地区各省份分别按一定比例补助。农民个人缴费标准在2015年的基础上提高30元,全国平均150元左右。《通知》还要求,要巩固提高新农合保障水平,将政策范围内门诊和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分别稳定在50%和75%左右。
《通知》要求,要全面推开利用新农合基金开展大病保险工作,健全大病保险筹资、承办、管理和运行机制。各地要通过降低困难人员大病保险起付线等措施,实现精准健康扶贫。有条件的地区还可探索提高大病保险报销比例等措施,加大对贫困人员的倾斜力度。●
来源:《经济参考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