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点工上班第一天即受伤,能否享受工伤待遇?
2016-06-13颜东岳
乡村科技 2016年7期
钟点工上班第一天即受伤,能否享受工伤待遇?
3个月前,我与一家家政服务公司签订了为期1年的劳动合同,约定从事钟点工工作。我根据公司指派,每天到有需求的客户家从事4个小时以内的保洁工作,按小时计付工资。不曾想,上岗第1天,我受公司指派在刘先生家打扫卫生,不慎被橱柜上的旧物砸伤。因公司未为我办理工伤保险,使得我无法从工伤保险部门获取相关赔偿,而公司也拒绝承担责任,理由为我只是试用期内第1天上班,还是钟点工,公司无须为我办理工伤保险。请问:公司的说法对吗?
读者:刘某
刘某读者:
公司的说法是错误的。
钟点工也享有工伤保险待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建立劳动关系的非全日制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发生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规定:“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而《工伤保险条例》第62条第2款规定:“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即公司必须为自己违反法定义务的行为买单。●
颜东岳江西省兴国县人民法院34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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