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实行住房限购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2016-06-12
中国房地产·综合版 2016年5期
据4月5日《中国证券报》:针对环京县(市)房价大幅上涨问题,河北省廊坊市4月1日出台9项措施规范市场秩序、稳定住房价格、遏制投机炒作。其中明确要求实行住房限购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非本地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且购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除限购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之外,廊坊市将严格商品房预售管理,要求限期一次性公布全部可售房源;落实住房价格备案制度,实行一房一价,明码标价,现场公示;加强价格管控,限定申报预售价格上涨幅度;完善个人住房信息查询系统,推进商品房联机备案系统互通互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