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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前走了多远

2016-06-11

新理财·政府理财 2016年1期
关键词:预算法细化难题

一年时间,能做多少事情。对于一个婴儿来说,已可姗姗学步;对于一颗树苗来说,已可迎风站立;然而,对于一部法律来说,要走的路似乎还有很远。

《预算法》号称“经济宪法”,关乎每一个公民。從2015年1月1日算起,新《预算法》已经实施了一周年。从修改时就“历经磨难”,新《预算法》真正实施起来,又会取得哪些实效,面临哪些难题。

令人欣慰的是,新《预算法》的实施已经取得了很大的进步。比如预算公开,政府支持预决算已经细化公开到项级科目,中央部门预决算细化公开到支出经济分类款级科目,分地区、分项目地公开了专项转移支付预算。比如中央财政在2015年8月基本上就完成了2016—2018年部门中期财政规划的前期准备和编制。

当然,新《预算法》实施过程中,还有很多不能回避的问题。比如迟迟未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比如预算调整事项还是很多,明令禁止的虚假列支情况还是很普遍,财政专户消减的力度依然有限。

因为财政改革牵扯到太多的复杂利益,难免会遇到这些难题,但是我们更应该坚持改革的方向不动摇。或许,读懂一位老财政人对于新《预算法》出台之初的评价,我们更能理解这种改革的困境。

他评价认为:新《预算法》修改的原则,对实践证明是成熟的、需要用法律规范的予以规定,并尽量具体细化,增强可操作性;对改革方向较明确,各方面认识较一致,需要实际工作中探索具体经验的,作出原则性规定;对目前条件尚不成熟、难以做到的,暂不予规定。借鉴成熟市场经济国家预算管理的一般规则和做法,但不照搬照抄。坚持立足于本国国情,重在解决突出问题。尊重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与我国经济、政治、社会发展相适应。

新《预算法》实施之困,反映了财政改革之难,更凸显了全面深化改革之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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