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善我国环境保护税收体系的研究分析
2016-06-11黄春玲
摘 要: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环境问题也日益严重。税收政策是我国节能环保的重要措施之一。本文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对我国环境保护税收体系的完善进行探讨,介绍我国当前财税体系下的环境状况,及环境保护方面财税体系存在不足。借鉴国外经验提出完善我国环境保护税收制度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环境状况 税收制度 国外经验 环境保护税
一、在当前环境状况与财税体系下开征环保税的必要性
党的十八大三中全会提出要推动环境保护费改税,在2015年6月10日国务院公布了《环境保护税法(征求意见稿)》,这充分说明了我国当前对环境保护税改革的重视,因此有必要对我国当前的环境状况和财税状况做出了解,从而对环保税的征立提出建议。
1.我国当前的宏观经济状况下的环境现状。在经济新常态下,我国的经济发展已步入中高速发展的进程中,经济结构正处在转型期。但在过去的30年里,我国经济一直处于高速发展状态,在经济增长的同时,环境状况不容乐观。当前我国是仅次于美国的第二大能源消耗国,能源消费已占到世界能源消费总量的13.6%。根据数据显示,1978年,中国能源消费总量只有5.7亿吨标准煤,截止到2014年,中国能源消费总量达到42.6亿吨标准煤,比1978年高出6倍多,这种高能耗,高污染的发展方式,对环境造成了很大的破坏。根据数据显示,中国当前的环境污染状况十分严峻。全国开展空气质量检测的161个城市中,有145个城市空气质量超标,占比90.1%。污染物的排放情況中,废水中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为2294.6万吨;废气中二氧化硫排放总量达1974.4万吨,氮氧化物排放总量达2078.0万吨。在资源方面,现有森林面积仅2.08亿公顷,草原面积仅4亿公顷。从上面的数据分析来看,无论是当前的环境污染与资源状况虽有部分指标较2013年相比有所改善,但从总体来看情况仍不容乐观。
2.我国当前财税体系现状分析。
2.1资源税。首先,征税范围窄。我国目前的资源税主要是对不可再生的矿产品和盐类征税,而对非矿产品、森林、草场、水和海洋等资源则未征税,导致过度砍伐,过度放牧等问题的出现。在这一方面,资源税没有充分发挥环保作用,影响了可持续发展。其次,税率设计不合理。税率的设计没有考虑到资源开采对环境的影响,无法鼓励企业合理利用污染相对较低的资源。
2.2消费税。消费税的征税范围在经过2006年与2009年的两次税制改革以及近两年的调整后,征税范围逐渐扩大,除对鞭炮、柴油、汽油、小汽车、实木地板、等浪费资源和污染环境的消费品征收外,还增加了电池和涂料,但仍有改进的地方,尚未对煤炭、一次性塑料袋、大气污染物等高污染、高能耗的资源进行征税。
2.3车船使用税。车船使用税采用从量计征,征收额度相对较小。而机动车尾气污染已经成为城市空气污染的重要方面。车船使用税很难起到缓解交通拥堵及减少尾气排放对环境造成污染的目的。
二、环境保护税收政策国际实践经验分析
当前,世界各国都在秉承可持续发展的基本思想,以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自20世纪70年代,西方发达国家开始通过征税来保护环境,已取得明显效果。了解发达国家环境税的政策概况,对我国环保税体系的完善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1.针对废气课征的大气污染税。(1)二氧化硫税。美国最先设立该税种,按二氧化硫浓度划分不同等级来征税。德国、荷兰、日本、挪威等国也先后开征此税。(2)二氧化碳税。英国最早开征此税,计税依据为二氧化碳的排放量和浓度,欧盟引入此税,美国众议院也已经通过了“碳关税”的提案,预计在2020年开始实施。开征碳税主要是通过鼓励减少使用矿物燃料,达到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的目的。
2.针对废水课征的水污染税。 许多西方工业化国家针对污染水质的行为进行征税。其中德国制定《废水税法》,对排放废水行为直接征税,实行统一税率。在废水排放量达到最低标准时,可以减免税款。
3.专门的环境保护税。(1)垃圾税。意大利于1984年开征废物垃圾处置税,对所有人征收,其收入作为地方政府处置垃圾的资金来源。(2)森林砍伐税。法国规定,对以城市规划等目的而砍伐的森林,每公顷征收6000法郎的税金。(3)环境保护税。美国对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超过200万美元的公司按0.12%的税率征收环保税。
三、完善我国环境保护税收制度的具体途径
环境问题受到全球的关注,相关的环保政策也受到了高度重视,世界各国都已建立相应的环境税法,而我国还没有独立的环境税法。因此,有必要对我国的税收体系进行完善。
1.完善我国现有税种。
1.1完善资源税(1)扩大征税范围。从环保理念出发,考虑征管的可操作性,将一些非矿产品资源以及森林,草原,水等纳入征税范围。(2)适当提高单位税额,设置弹性差别税率。为了更好的发挥资源税的作用,应适当调高稀缺资源与非再生资源的税率。对于矿产资源,根据资源的回采率设置差别税率。
1.2完善消费税(1)扩大征税范围。将高污染,高能耗的资源纳入征税范围,尤其是能源主体煤炭和主要大气污染物。(2)实行差别税率。对考虑环保的应税消费品予以区别对待,如安装尾气净化装置的小汽车,给予一定程度的减税或免税。
1.3完善所得税(1)在个人所得税方面,合理调整个人所得税的税基和税率结构,对涉及环保事业的企业,可以提高工薪所得费用的扣除标准。(2)在企业所得税方面,可以在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无任何污染或减少污染的机器设备,实行加速折旧法计提折旧以激励企业投资污染控制设备。
2.开征独立的环保税。将环保税作为完善环保税收体系的主体方向,不仅可以增加财政收入,也能起到强化税收调控的效果,对于我国现在的环境污染状况,开征独立的环保税是保护环境和资源的有效措施。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虑:
2.1分税办法。环境问题作为全国性大问题,中央税又着眼于宏观调控,环保税的收入应作为中央的税收收入,由中央来统一治理全国的环境问题。但由于各地区情况不同,且在实践中地方政府对地方区域的环境问题了解的更为充分,可以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来治理污染。因此,环保税可以作为中央和地方共享税,但要对地方的事权和财权做出合理的划分,这样才能充分调动地方政府治理环境的积极性。
2.2征税范围。我国环保税的征税范围可包括:空气和水污染税,垃圾税和噪音污染税等,循序渐进,逐步扩大。当前最主要的环境问题应该是工业废气和废水。因此,首先设立工业废气和水污染的征税项目;其次开征固体废物及垃圾税;最后设置噪音污染税目,形成完整的环保税体系。
2.3预算管理与收入使用。环保税要建立在立法的基础上,当前已经建立《环保法》,下一步应纳入政府预算管理。在收支方式上实行专款专用,环保税收入专门用于环境保护和治理。实践中治理污染的任务繁重,专款专用更有利于保障环保资金的使用,还可以减少开征环保税的社会阻力,当纳税人获知所征税款全部用于治理和改善环境时,更有利于环保税的开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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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黄春玲(1993—),女,辽宁锦州人,辽宁大学经济学院财政学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