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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县宋明双面异文碑略考

2016-06-10王伟

东方收藏 2016年12期
关键词:丰县碑文

王伟

去年4月,江苏丰县中阳一号东北角城河附近发现一通古碑。碑穹首,部分残掉,中间斜断为两截,无底座。这是一通宋、明双面异文碑,一面是北宋初期功德碑,填补丰县地方史上北宋文献的空白,为研究丰县历史沿革及古地名传承变化提供了宝贵资料。一面是明代卧碑,对研究明代教育、科举和官学制度发展有着重要史料参考价值。

碑两面文字记载内容无相关,一面为北宋初期的功德碑,一面为明中后期“右榜谕众通知”明伦堂卧碑,两者年代相差600余年。经初步考证,此碑最早应为北宋初期所刻,后人在立碑时,由于碑材紧缺,把宋碑正面文字磨掉,重新刻“右榜谕众通知”碑文,现可以清晰地看见打磨痕迹及残留的文字。

首先让我们看看北宋石碑碑文,共25行,能辨认的文字2600余个。碑文记载了当时丰县至少180个村庄名字、476个人的名字,应为当时的功德碑。第01行:天王院主毳衣沙门思悟,重光寺主讲百法论(沙门)囗囗,汉高祖庙子刘光辅。文中所记载的重光寺即现在的永宁寺,根据光绪丰县志记载,唐贞观初年,唐王派尉迟敬杜亲自监修,并迁址于县西北隅三合里;唐上元二年(675)重修,更名重光寺;宋大中祥符四年(1011) ,复名永宁寺;所以推断此碑应立于675年—1011年之间。第18行:囗囗县界逐村维那等;张村,张敏;栎底村,黄衡;市栎村,囗朗;囗囗囗,将仕郎、试秘书省校书郎黄邕;盘塚村东保,黄求;西保,前怀州元随驾使董真; 北杨村,前六军押衙银青光禄大夫检校右散骑常侍兼御史大夫杨晖; 程村,程铎;桒(同桑)塚村,李珂;柘塚村,囗囗;朱村,李珪;碑文中出现官职“右散骑常侍”,右散骑常侍是官名,秦汉设散骑(皇帝侍从)和中常侍,三国魏时并为一官,称散骑常侍。晋以后,称员外散骑常侍,隋代属门下省,唐代分属门下省和中书省,在门下省者称左散骑常侍,在中书省者称右散骑常侍,职掌同为规谏过失,侍從顾问,并无实权,而为尊贵之官,常作为将相大臣的加官。但宋代不常置,金元以后废,据此推断此碑应立于唐宋年间。第02行:六乡里正:丰邑乡,郭礼;斩虵(通“蛇”)乡,娄韶;招仁乡,解澄;秦台乡,任鄴;望云乡,梁晖;德政乡,毛钦;杂职等:娄囗、秦饶;先充里正:丰邑乡,李均;斩虵乡,张洪;招仁乡,王囗……囗求。根据北宋初期《太平洋寰宇记》载:“丰县,西北一百四十里,旧十八乡,今六乡。”而北宋中期的《元丰九域志·京东路》载:“紧,丰。州西北一百四十里,二乡。”据此可初步推断此碑应立于北宋初期。

此碑记载丰县六乡的位置:丰邑乡(城关周围附近及县南)、斩蛇乡(县西南)、招仁乡(县西)、秦台乡(县西北)、望云乡(县东北)、德政乡(县东南),并记载了六乡里正姓名以及六乡内180余个古村村名及当时各村乡绅476名,为宋代丰县的六个乡的位置范围提供了第一手实物证据。更难得的是,此碑记载了丰县边境与邻县接壤部的丰县属村名,17行:(彭)城县界 灰城村 孙交;石城村,刘珪。沛县西秦村,前讨击副使张仁朗。第18行:囗囗县界逐村维那等;张村,张敏;栎底村,黄衡;市栎村,囗朗;囗囗囗,将仕郎、试秘书省校书郎黄邕;盘塚村东保,黄求;第20行:囗囗囗界,唐村,唐求。用这些边境村庄作为参照物,大体可还原丰县宋代的县域图。

丰县为斩蛇起义开创大汉王朝的高祖刘邦家乡,而高祖斩蛇处的具体位置各地争论不休。文献记载很有延续性(从西汉到宋代都有记载)的丰县高祖斩蛇处,到金元时代就没有了记载,此碑记载的“斩蛇乡”为史籍记载的刘邦斩蛇处在丰县境内的真正位置划出了清晰的范围,也就是今天的丰县宋楼镇西北部与王沟镇南部接壤区,斩蛇乡的中心村庄为中刘村、新刘村、钓台村、苗池(城)村等。这也是能说明刘邦斩蛇处位置的最早最有力的实物论据了。

晋代司马彪《续汉书·郡国志》:“丰西有大泽,高祖斩白蛇于此。”唐《元和志》载丰西泽在“县西一十五里”,据《水经注》记载,丰县大泽在丰县西南,史书中“丰西泽”是个概词。此碑记载同时间接佐证《水经注》所载《史记》中的“丰西泽”即丰县西南是正确的。谭其骧教授《中国历史地图集》也明确表明,丰西泽的位置就在丰县西南。从而纠正了明清丰县县志关于斩蛇沟、斩蛇亭、大泽等地名的错误记载。

第04行:曲防村,吕实、张荺;万安村,韩澄、孔荣;高丘村,邵威;午沟村,聂知新。据此碑碑文可证明五代后梁皇帝朱温的家乡“午沟村”在宋代属于丰县斩蛇乡(直到明末清初仍然属于丰县),从而为文献记载朱温确实是丰人,提供了佐证。

其次让我们看看碑的另一面,碑文总计1059个字(不含落款的7个字),文后有“右榜谕众通知”六个大字及禁例十二条。《明史·选举志》曰洪武十五年:“颁学规于国子监,又颁禁例十二条于天下,镌立卧碑,置明伦堂之左。其不遵者,以违制论。”万历年间《敕谕碑》重申:“我祖设立卧碑,天下利病,诸人皆许直言,惟生员不许,今后生员务尊规禁。”顺治九年(1652)在全国学校明伦堂立清朝第一例学规禁例卧碑《训士卧碑文》,称为新卧碑,禁例为八条;康熙年四十一年(1702)立《御制训饬士子文》碑,内容性质相同,也是“亲制训言,再加警饬”。根据“右榜谕众通知”六个大字及禁例十二条我们可以初步判定碑的另一面为明代石碑。

朱元璋为了端正学风,整顿教育,在前朝书院等学规的影响下颁布学规禁例,并以勒刻石碑的形式立于全国各地学宫。这是中国古代历史上第一次以朝廷的名义颁布的学规禁例,具有法令效力。

朱元璋学规禁例目的是加强官员后备队的管理和思想控制,严禁生员议论国事,干预地方政务和司法官司。明清两代卧碑学规禁例是相当严厉的,生员如果违反了学规禁例,就会受到相应的惩罚,轻则被罚跪在卧碑前诵读碑文,重则追夺廪膳,罢黜为民,发配充军,甚至有被杀头的危险。卧碑是古代学规的典范,对明代乃至清代的学校管理有着重要而深远的影响,以致此后帝王整顿学校教育时,往往要重申卧碑禁例。

明伦堂卧碑发现的位置也和历史文献记载相吻合,现在的中阳一号和博物馆位置即是以前的丰县文庙所在地。明嘉靖三十九年(1560),知县胡义心创建县学于县治东近东门的半里许,形成庞大建筑群,占地十余亩,原有棂星门、戟门、大成殿、明伦堂等殿宇近百间。20世纪初,北洋政府时期、日伪时期、民国时期在文庙东西厢房及大成殿兴办过小学、师范及中学。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大成殿及部分附属建筑为丰县中学校舍。1962年为丰县人民委员会驻地,后改为县政府招待所。1983年11月在此成立丰县博物馆。

此碑正面文字,在明中后期被第二次利用,磨去原文,刻上朱元璋的白话文《谕众通知》圣旨,立在县学内。碑左上角九叠篆文所书年代残缺,故暂时无法判断第二次刻石的准确年代。但明初所刻朱元璋白话圣旨碑亦很罕见,碑文亦是研究古代官学教育制度的重要文献。

(作者为丰县博物馆馆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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