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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壶光阴(外一篇)

2016-06-07李萍

椰城 2016年4期
关键词:雏菊过客二胡

李萍

阳台上的植物,在光阴中很是明媚。

居家小区的门卫换了好几人了,最近几年,一直是位马姓的回族老头和他老伴及孙子们。日子一恍惚,好几年过去了。

马师家口较大,大大小小好几人,他最小的孙子现已入了幼儿园,小点的自然读小学了,大点的女孩不知是孙子还是老来得女,也戴了纱巾,至于待字闺中还是出阁了,也不知就里,只是隔上一段时日,会遇到,如此断断续续的,一年多过去了。

一大家人,男男女女,看去很是热闹,是否烦乱,从马师的脸上也看不出来。

就像街头一路欢歌而过的洒水车,叮叮当当,让所有人注目,甚至被顽童欢快地接纳那点点滴滴的喷雾,欢喜不言而喻。

叮叮当当的日子,在叮叮当当中滑过。孩子们渐大,马师见老。有些老很显眼,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天天相见,本以为看不出老,谁知竟然那般分明。

发觉到马师的老之后,突然在一个秋日午后对镜审视,脸上松弛的肌肤,暗淡的眼神,一道道散在眼角的细纹,与那些宛如刀刻的皱褶,一起戏谑惊愕。

光阴就这样留在一张脸上,而阳台上的植物,那些在我家度过几载的生命,从茎杆到枝叶,唯一能看得出的,就是一个一个移栽的花盆,从一般到看去长眼的,从砖红色到多彩的,都将一个个日子作了解释。那些生长旺盛的花儿(尽管更多日子看到的是叶片),很合我意。因此有了一些小小的得意。得意之后,又有点怅然若失。不是无病呻吟,不是百无聊赖,只是在得意中,发觉光阴爬在额际,在阳光下闪现岁月的无情。

一个在农村长大的孩子,对有些植物的生长信手拈来,无需刻意,只要稍稍留心,就会将一盆发蔫的绿宝石料理得叶子油光发亮。因此,被冠以“手气旺”的赞誉。其实,我心知肚明,因为那一方阳光,那些花儿们的光阴很是惬意。

阳光一点也不吝啬,总会穿过墙壁,穿过玻璃,穿过凡是能穿过的,直抵植物的内心,也向我而来。于是,文字忽然变得生动起来,灵感也有些调皮了。

一些思绪,一些情感,也跟着阳光,一壶一壶地醉了。

想念也是有脚步的,总是顺着光阴,一步一步,在间或的沉默寡言中,点缀了风的行囊。

每个人都有权利选择自己想要的固执。

这世间,欢喜与烦忧,冰冷与热情,痴迷与淡漠,与他人无关,光阴会一视同仁,不会挑挑捡捡,不会眷顾某谁,更不会落下谁。

日子就在一壶的光阴里晕开。早些年,村里的老者,还是喜欢在炉子上烧一壶水,壶不大,也就恰好两三人吸溜吸溜的过茶瘾。很多人都是有茶瘾的,哪怕几块钱的茶叶,哪怕放上那么几根,再忙,也会让一壶水滚沸后,加点凉水,继而烧开,水入杯,又加水,直到喝得心满意足,才会将开水灌进暖瓶,起身忙活。叔叔和婶婶们一样,不肯错过一天的茶瘾,冬天围着火炉,夏天也蹴在炉旁,等那一壶水烧开,那把被烟火熏得黑乎乎的壶,有了岁月的温度,日子也一天一月一年,被熏过来了。叔叔老说老家的那把壶有些年了,漏了,补了几次,用不成了,只好放在院中角落,也不挡路,先放着。想必叔叔看到那把壶,会想起那些年熬过来的日子,苦乐掺半,烦忧于心。

在一壶光阴里,岁月不老,人世不老,而老了的心情,老了的日子,看着孩子们又在一个个烟熏火燎的日子里蒸煮,重复生活,多少难言的话语,都统统随着一壶水,咽下了。

听 秋

曾经,那般地喜欢冬,喜欢冬雪飘飘的街头,更喜欢在雪地上咯吱咯吱踩出的脚印,整齐又杂乱。后来,又喜欢春,喜欢春花怒放的妖娆,更喜花香四溢的美,当然还有在那暮春午后和暖阳光下的静坐。

年岁渐长,便爱上了秋。且不说那风高云淡的阔远,就是那丝丝带点凉意的风,穿过俗世的梦,被装进感觉,也令文字惆怅万千。

初秋、仲秋与暮秋里,最爱晚秋了。

因为爱,也就喜欢听毛宁的那首《晚秋》,只是更喜二胡拉奏的调调。我一个五音不全的人,居然迷恋二胡,称之为非分之想也不为过,练字或是收拾家务或者做饭时,会让那缠绵到令内心感慨万千的曲调,在身边漾开。

虽说调子有些凄婉,但心并不忧伤。日子怎么可能只有欢笑呢?唯有悲喜相加,才叫烟熏火燎的日子。就在听去哀怨的琴声(应该是“弦声”吧,二胡呢。)里,我的心却一点一点的平静。

就在短暂的平静里,满树繁华的日子,摇曳着金秋的色彩,层林尽染的美,展现出非凡。

非凡又是什么呢?具体我也不知。只知就在一棵树上,秋至,感性的叶子,在枝梢泛黄,由明亮渐趋暗淡,最后飘离。更有甚者,用一抹独有的嫣红,飘摇出卓越的美。一棵树上,叶子绿的绿着,黄的黄着,橘色的也铺陈期间。犹如一幅油画或者水彩画,一笔一笔,用橘黄橙绿勾勒出一个季节。那个季节单唤秋,深秋。

浅秋也是令人分外爽心的。早晚的凉意,需加单衣的举手投足,让日子显出一份无奈。

我也是喜欢在微雨中行走的,不撑伞,就那样走着,忽视周身的人来人往,沉湎雨滴的抚摸,很是享受。年轻同事说我是个浪漫的人,他也喜欢那样,但不喜欢独行。或许,不惑之年,浪漫徒有虚名罢了。我倒是习惯了独行,生活不会让你永远处于热闹中,三三两两为伴的行走,不会永远。所以,适应显得很重要,就像适应季节一样,应该适应生活中所遇到的一切。如我适应在大多的日子里听秋一样,尽管有些孤独感,但现实超越了喧嚣,适应孤独,很不易,所以难得。

秋雨是有些凉意的,加上那些风,秋花慢慢老了,在日渐高远的感觉里,浓缩自己,升华秋,便是它们的初衷吧?

有时,我似没心没肺一般,漠视了那些秋花的缤纷,很迟钝。可顿悟之时,雏菊,那些妖娆的黄与蓝,蹲在了记忆的门槛上,唯有期待来年的秋了。

也是,田野里的秋花,尤其是雏菊,在我文字里歇息的雏菊,在我固执的感觉里,用明亮的黄与深邃的蓝,给我飘摇出乡村的精美。我是喜欢那些雏菊的,每年,都会留下一张剪影,让时间分享。

美美地,在秋雨中睡个懒觉,不是席梦思,而是在老家的土炕上,温热的身底,弥漫出真实的舒坦。老说接地气,我总觉得睡炕就是接了地气,踏实不说,身板受用。

大概,我与生俱来就是一个乡下人,原本就是,只是在城市里借宿,租用一方天地,打发一段时光。细想,就是那样的,我的好多日子就是在乡下度过的,何尝不是呢?时至今日,几乎每周一次去老家的惯例,无需多言,肯定了我在城市仅仅是个过客而已。

不管是城市的过客还是季节的过客,秋与我而言是真实的,与每个人来说是真实的。与我更真实的,该是一份难以言表的情愫。

心似在浮沉间,对秋的恋恋不舍,在文字里,在二胡的拉奏里,弥漫出日子的饱满。刻意,在阳台上,与一方阳光为伍,与一缕风为伴,打开窗户的那刻,不管灵感还是别的,迎风,发丝的舞动里,耳边一个个与秋有关的前尘往事,纷至沓来。

风居住的街道,是怎样的一个街道呢?

我侧耳倾听,用心,等候一段日子的安宁。我家阳台,给我的一个秋,明晃晃的,是那一截一截延伸的阳光,以及我满心欢喜的美好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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