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保险学会成立30周年小史
2016-06-07魏大帅复旦大学中国历史地理研究所
魏大帅 复旦大学中国历史地理研究所
上海市保险学会成立30周年小史
魏大帅 复旦大学中国历史地理研究所
2014年10月23日,是上海市保险学会成立30周年的日子。30年的时间里,上海的保险市场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学会根据自身的定位,立足于学术理论研究,不仅见证了上海保险业改革开放以来的蓬勃发展,而且通过自身的工作,成为了上海保险行业扬帆远航的重要推动力之一。遗憾的是,翻检学会会刊《上海保险》,并未找到有关学会历史回顾的文章。当年参与学会创设的前辈,如今都已寿过耄耋。笔者近日因工作缘故,接触到了一些材料,遂写成这么一篇小文,向为学会发展做出贡献的前辈致敬。如有不实之处,敬请指正。
一、学会与上海保险研究所
1979年4月,国务院批准了《中国人民银行分行行长会议纪要》,做出了“逐步恢复国内保险业务”的重大决策。同年11月,全国保险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停办了20年的国内保险业务在新形势下开始复苏。为配合经济形势发展的需要,在理论和学术上为保险业务的开展提供支持,1979年中国保险学会在北京正式成立。在成立大会上,也曾有决议成立上海分会,但当时的人保上海分公司忙于组建机构,恢复业务,腾不出人手,所以上海保险学会的筹备工作就耽搁了下来。
保险业务恢复后发展很快,保险法规、行业规范、保险教材的缺乏逐渐影响业务的进一步发展,大家开始意识到应该加强保险的学术理论研究,加强对保险的理论指导。成立上海保险学会的需求开始变得越来越迫切。
1983年,人保上海分公司成立保险研究机构的要求得到了上海市政府、市社联、市财办和银行、财政等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5月份市委宣传部通过了各项审批手续,6月份人保上海分公司成立了学会筹备组,积极草拟学会章程,发展会员并发动他们撰写学术论文,协商理事会成员名单和学术顾问名单。
经过一年多的筹备工作,上海市保险学会的成立大会在1984年10月正式召开。当时的上海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顾树桢、市哲学社会科学学会联合会副主席王眉征、市财贸办公室副主任陈恒平、中国保险学会秘书长王永明等领导亲临现场,一起见证了上海市保险学会的诞生。
第一版学会章程规定:“学会是经过市财政、民政部门批准的,研究保险科学的群众性学术团体。有着固定的办公场所、严格的内部章程和管理制度,有着严密的组织架构和活动方法,是一个独立的社会团体。”但是由于当时上海保险市场上只有人保一家保险公司,所有的从业人员和业务开展都是在人保,所以学会成立初期与人保公司的联系是密不可分的。
首先,学会章程规定,“本会经费由保险企业资助和会员缴纳会费”。由于个人会员会费比较低,所以事实上学会开展活动的主要经费来源是由人保公司赞助的。“本会会址设在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上海市分公司内”,学会其实是借用了宛平南路590弄人保上海分公司的一间办公室作为日常活动的场所。
其次,在领导层和工作人员的组织安排上,据1985年度社联的社团概况调查表显示,学会会长魏原杰是人保上海分公司的总经理,四位副会长之一吴越是人保上海分公司的顾问。学会的办事机构——秘书处的成员都是来自于人保上海分公司。
第三,学会与公司是两个不同性质的团体,但在当时的实际条件下,学会不可能脱离公司单独开展活动;公司也无法以个体的名义,组织各条战线上的专家学者研究学术课题。最明显的例子就是学会的会刊《上海保险》,自创刊号开始,它的主办单位就是两个:上海市保险学会和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上海保险研究所。所以学会与人保上海分公司的下属机构上海保险研究所亦有着特殊的关系。
1985年6月,人保总公司研究所曾向所有分公司发函询问是否成立过调研机构。上海分公司的复函称,上海分公司保险研究所于1985年1月1日成立(实际上自1984年11月《上海保险》的创刊号开始,分公司保险研究所的名字就已经出现了,1987年12月开始正式对外改称为“上海保险研究所”),“由分公司顾问、上海市保险学会常务副会长吴越同志主管,副总经济师、上海市保险学会副秘书长乌通元同志负责。目前正式成员六名,退休回用人员一名”。文件中没有明确提及这六名成员分别是谁。在另外一份学会向上海市财贸工作委员会申请《上海保险》刊物登记的文件中,笔者发现,《上海保险》的编委会成员除吴越和乌通元外,还有夏泽芳(人保公司国外业务部副经理,兼上海市保险学会理事)、沈建中(人保公司国内业务部副经理)、廖申(保险研究所副科长,兼上海市保险学会副秘书长)。这几位编委几乎都是人保上海分公司的领导,并兼任学会的领导。
通过分析上海市保险学会和人保公司上海保险研究所合办的《上海保险》杂志的编委成员,我们可以看出,上海市保险学会和上海保险研究所其实是两块牌子、同一套班子,共同在人保上海市分公司的配合下开展工作。
1985年12月31日,人保上海市分公司通过了《关于加强保险研究所工作的决定》,决议在研究所内部设三个科:调研科、编辑科、条法科。并制定了研究所的基本任务:研究社会主义保险理论;介绍和研究外国保险制度、理论及保险体制、经营方式等;参与制订和修订保险条款、规章制度;组织编写保险教材和普及读物、参与造就培养保险新人才;参与讨论研究有关保险的法规;组织保险信息网络编辑保险信息;编辑发行《上海保险》刊物;征集、编写与研究保险史料;保险图书资料的购买、保管、整理、编索引、供借阅。
举办学术报告和研讨会。学术活动是学会的生命力所在,理论研讨带动着学会各项工作的开展。1985 年5月中国保险学会在上海召开人身保险学术研讨会;1987年先后召开社会保险研讨会、农业保险研讨会和保险投资研讨会。在“七五”期间,上海市保险学会承担分课题15个,共计撰写20万字的研究报告,其中12个分课题被选录在《中国保险发展研究分报告汇编》。此外,在学会课题研究成果方面,《建立多层次保险体系振兴上海事业》和《转变观念改革保险体制》两篇论文获得上海市社联优秀学术成果奖,《上海市郊农村医疗服务研究》1987年获卫生部医疗卫生科学三等奖。1989年10月在“全国保险理论研讨会”上,《当前人身保险业务面临的困境及其对策》和《在深入改革形势下,对国内财产保险发展趋势的预测》两篇论文分别获得优秀论文一、二等奖。
编写保险有关的书籍和教材。上海市保险学会与复旦大学经济系联合编纂《中国保险辞典》、与华东政法学院合作编写大专院校法学教材《保险法教程》、为人保总公司职工教育部编写电大保险教材《人身保险》、与华东政法学院合作编写《保险法知识》、与上海市保险公司教育处合作编写《人身保险岗位培训教材》等等。
举办社会活动。自成立以后,学会坚持每年都要围绕一个重点开展活动。规模最大的当属1985年下半年的“民族保险业创办一百周年纪念”活动。本次活动筹备时间不足半年,却征集到了纪念论文、诗词和题词130多篇,这些文章多发表在《上海保险》当年的纪念增刊上(与《保险研究》合办)。学会邀请到了人保总公司总经理秦道夫、中国保险学会常务副会长宋国华以及上海市副市长叶公琦等领导出席纪念大会。
编辑出版《上海保险》杂志。杂志自1984年11月创刊以来,至1995年12月共刊出131期。初期只在会员内部赠阅,不定期。1988年取得国内统一刊号为CN31-1226,开始公开发行。1993年杂志被评为全国金融保险类核心刊物,1994年6月获得国际连续出版物数据系统中国国家中心颁发的“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号ISSN1006-1320”证书。
自成立以后,学会围绕着自己的宗旨举办了许多活动,这些活动同时也是上海保险研究所的职能。通过回顾这一时期的工作,我们能看出学会与研究所虽然名义上是两个单位,但在当时市场主体极少,各项需求又极迫切的条件下,通过共用一套人员班子,最大化地提高了工作效率。
二、学会与人保上海分公司
由于当时的市场现实,学会自成立以后,就一直是人保上海分公司的一个挂靠单位。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上海的保险市场也在发生着变动。太保、友邦、平安等保险公司先后加入市场竞争,打破了人保一家独大的垄断局面。1994年,上述四家保险公司共同发起成立了上海市保险同业公会。新成立的保险公司不但要进入市场争揽业务,而且还提出要在保险团体如保险学会和同业公会中占有一席之地。学会与人保公司的关系慢慢出现了变化。
1987年,太平洋保险公司的前身交通银行保险部成立,其领导层被吸纳入学会理事会。太平洋保险公司成立后,管理层也随即加入学会,并担任副会长、常务理事,其他几家保险公司亦是如此。但此时学会挂靠一家保险公司的色彩仍然很浓,学会的全部经费是由人保公司独家包揽,学会37名理事中人保占了24个。其他公司的同仁由此认为学会是人保的,对学会的工作就不够热心。人保公司也不希望保险行业的学会变成“PICC学会”。所以自1994年10月开始调研,至1996年5月学会第四届会员大会换届并修订学会章程正式公布,学会进行了适应市场规律的深刻变革。
首先,理事会成员结构调整。新章程规定,理事会是学会的常设机构,负责处理会员大会在闭会期间所有事务,是学会的核心。新一届理事会成员将按照适当照顾公司的规模大小、但差别不能太大的原则,按5∶3∶2的比例,由各公司推举组成;10名常务理事中,各公司各1名,学会2名,人行1名,秘书长1名;在常务理事中选举1名会长和3名副会长。这样一来,就改变了学会是某一家公司的学会的形象。
其次,学会日常工作的运行集中于秘书处,原来一直由人保公司的工作人员兼职;改制以后,学会不再依附于某一家保险公司,秘书处势必要从人保公司搬出,另觅办公场地,并另聘专职工作人员。经换届筹备组商定,这些费用暂时从会员的入会费中开支,以后再由日常经费中提回。学会费用由各保险公司分担,其比例为人保34.18%,太保、平安各20.25%,天安、大众各16.66%,一年后改由按各会员公司的市场份额比例均摊。秘书处每年编定财务预算和上年度决算,交理事会审阅通过后执行。改制初年秘书处的编制只有4名,含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2名、文电工作人员1名。
再次,变单一个人会员制为团体、个人会员双轨制。成立初期的保险学会只吸收个人会员,1996年第四届会员大会上修订学会章程,学会可以吸收团体会员。沪上各保险公司、高校等都可以以团体会员的形式加入学会,向学会派驻理事和通讯员。当年公司团体会员一次性的入会费用为10万元,年费3500元。大专院校团体会员的年会费是700元。外资公司代表处可以作为准会员,一次性入会费为8万元,年费为公司团体会员的50%。从1997年起,个人会员的会费标准由原来的5元提高到10元。由于对入会费用意见分歧,东京海上火灾保险上海分公司和友邦保险上海分公司申请退会。
第四,接办《上海保险》杂志。1996年人保公司产寿分业改革,保险研究所机构撤消,总公司要求各分公司停办各类地方性刊物,《上海保险》拟于1996年底停刊。学会换届以后,经过两次常务理事会讨论决议,决定由学会接办杂志,办刊费用由各公司会员分摊。1996年9月,杂志编辑部向学会移交了杂志刊号。接到移交后,学会向上海市新闻出版局、上海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提交了建立《上海保险》杂志社的申请报告,并获批准。从1997年开始,杂志改由学会主办、各保险企业团体会员公司合办,《上海保险》正式成为学会自办的会刊。
新的杂志编委会由主办单位和合办单位的有关领导组成,学会会长任编委会主任。学会秘书长、副秘书长分别担任主编、副主编;各合办单位选派人员组成杂志的通讯员、发行员队伍。杂志费用由各团体会员会费中匀出。
自《保险法》实施以后,上海的保险市场在自由竞争的环境下,有着可谓日新月异的变化。2000年中国加入世贸组织,更是给保险业注入了无尽的活力。在这种背景下,改制后保险学会在学术活动中,根据市场导向,更加突出了“理论研究为市场服务”的特点。如组织寿险营销代理专题探讨会和学术讲座,帮助公司加强对寿险营销员的培训与管理,规范市场竞争。在金融危机到来时,举办“保险公司的金融管理”等系列研讨会、研修班,强化企业的风险防范意识。创全国之先的是于1998年5月成立精算专业委员会,通过组织精算学术交流,邀请国外精算知名人士、专家来沪作学术报告,对推动我国精算事业的发展起有重要作用。
1999年,学会联合复旦大学、东方国际集团广告展览有限公司主办了“99上海国际保险业展览会暨保险学术研讨会”。这是上海首次举办保险业国际盛会,参加展出的国内外保险公司达26家。时任中国保监会主席马永伟为展览会题词,副主席冯晓增专程来沪出席了开幕式并致贺词。上海市常务副市长也出席开幕式并剪彩。
学会借召开学术年会的机会,组织开展群众性的征文活动,吸引广大保险干部加强理论研究。学会对应征论文进行奖项评选,并收入年会论文集中。
改制以后的《上海保险》作为学会会刊,增加了栏目,扩大了容量,在保持原有特色的基础上,为各参办公司提供了一个宣传自我的窗口。同时由于各公司的参与,杂志稿源的数量和质量都有明显提升,杂志的发行量也大幅增加,并从1998年开始向海外发行。
三、两会秘书处合署办公
学会从人保独立出来以后,就面临办公场所的问题。第四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的议程之一,就是讨论是否可以在同业公会新购置的同幢楼中再购置一套,以便共享会议室等设施。大概由于费用的问题,这项动议没有通过(当时预算新购置房屋,加上装修、添置设备等,需要花费约110万元,除学会账面余额外,还缺60万元)。所以学会暂时还留在中山南路700号人保产险公司的办公楼内。直到2000年2月学会第四届理事会第五次会议以后,学会秘书处才迁至黄浦区四川中路126弄18号307室。
2006年4月,学会第六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暨第一次常务理事会通过决议,上海市保险学会和上海市保险同业公会秘书处合署办公,学会迁入中山南路1228号今址。自此,学会的发展进入了新的阶段,更注重于为上海的保险市场和会员公司服务,以《上海保险》杂志为主要阵地,以理论研讨、高端论坛、知识讲座等方式,增强民众的保险意识,扩大保险的宣传和影响。学会这一阶段的活动,可以用坚持与创新两个词来形容:坚持长时间以来的传统,在新形势下面对新问题不断创新。
在学术研究层面,学会坚持每年的保险学术理论征文活动,并在征文的基础上,召开学术报告会。报告会由于学术质量很高,已经成为社联学术活动月的主要学会活动之一。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2012年学会制定了《上海市保险学会研究课题管理办法》,首次推出了课题研究推进工作。按照监管要求,学会选择关系行业发展、民生热点等方向,组织学者和公司干部申报研究课题,并予以立项资助。
为了适应市场和理论研究的需要,学会联合专家学者、公司专业人士成立了各相关专业委员会。最早成立的专业委员会是精算专业委员会,其后为了适应《保险法》修订的学术需要,于2001年7月设立了上海市保险学会保险法律研究委员会。2002年,为了加快保险业信息化建设,又先后成立了上海市保险学会寿险管理专业委员会和上海市保险学会保险信息化技术专业委员会。两会合署办公后,随着办事机构的合并,学会撤销了寿险管理专业委员会。2011年,学会为了促进中青年保险人才的产学研交流,成立了中青年学术专业委员会。各专业委员会在理事会的领导下灵活地开展学术活动,是学会开展保险理论研究和交流活动的主要渠道。如2011年法律专业委员会举办“机动车辆险法律研讨会”;2013年精算专业委员会举办“长江三角洲保险精算研讨会”等等。
在扩大宣传和影响方面,学会每年组织会员公司举办“3·15”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专题活动;联合保险同业公会开展“7·8全国保险公众宣传日”活动等等,向公众普及保险知识,提高公众的保险意识和维权意识。从2001年开始,学会承办上海保监局(办)《上海保险年鉴》的编纂工作,收集行业信息,记录行业发展历程。《上海保险年鉴》已经得到了主管单位、行业内外同仁的广泛认可,日益成为各界沟通交流的信息窗口。
2010年上海市启动了第二轮《上海市志》的编纂项目,保险行业志在市志金融分志中单独立卷。上海是中国民族保险业的摇篮,保险业的改革开放又是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志书的形式记录行业发展变迁的历史,是监管机关委托给学会的光荣任务。
2014年8月13日,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赋予了保险业新的定位,指明了保险业新的发展方向,是前所未有的新机遇。在这样的条件下,上海保险也承担着“先试先行”、改革创新的光荣使命,保险学会作为学术理论研究的前沿阵地,为行业发展贡献力量责无旁贷。
回顾历史,学会在她的诞生、历次转型中,无不得到各级领导、公司、个人会员的大力支持。正是依托于行业,学会才积淀了浓厚的学术氛围,并结出丰盛的学术成果。学术成果与经营实践相结合,又推动了整个行业的发展。
回顾历史,是为了总结经验,更是为了展望明天,创造未来。希望学会在历史的基础上坚持自身的传统,把握好时代的脉搏,在新的历史机遇下,为上海乃至全国的保险理论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期待学会的下一个三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