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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中的市场中介组织瓶颈及突破

2016-06-06王香玲

塔里木大学学报 2016年2期
关键词:转移

陈 锴 王香玲

(1 中原工学院, 河南 郑州 451191)(2 兵团广播电视大学, 新疆 乌鲁木齐 830001)



新疆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中的市场中介组织瓶颈及突破

陈 锴1王香玲2*

(1 中原工学院, 河南 郑州 451191)(2 兵团广播电视大学, 新疆 乌鲁木齐 830001)

摘要当前新疆农村富余劳动力实现异地就业主要通过盲目自发和政府组织两种方式,市场配置劳动力资源的方式尚未充分发挥专业化、集约化和规模化等作用。解决这一问题,新疆各级政府有必要尽快采取各种措施鼓励本地劳动力市场中介组织的设立和发展。

关键词农村富余劳动力; 转移; 中介组织

1引言

劳动力的有效转移,尤其是向城镇转移,对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提高农村家庭收入乃至解决一直以来的“三农”问题有着重要意义。但如何实现有效转移,这是不同学者意见分歧的焦点所在。

在国外,较为经典的研究模型主要包括W. A. Lewis(1954)的二元经济模型,[1]Fei-Ranis (1961)[2]和Dale W. Jorgenson(1961)[3]的工农业均衡增长模型,M. P. Todro (1969)[4]人口流动模型及Harris (1970)[5]的一些补充观点。国外的研究主要阐述了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城镇转移的一种必然趋势,这对研究和解决我国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问题具有积极的启发性。但国外有关劳动力转移的观点基本上以相对成熟的市场化为基本研究前提,以业已实现的城镇化为现实根据。在中国,大量的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所要求的城镇化还未实现,转移过程的市场化运作方式还不成熟。因此,这一问题的研究还有待结合国情继续深入。

在国内,学界围绕农村劳动力转移问题,涌现出不少看法。高佩义(1991)提出了城市化进程的阶段性、大城市超前增长、城市化水平与经济发展互相促进的三大规律。[6]辜胜阻(1999)系统地考察了人口的合理流动,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的转移问题。[7]简新华(2008)认为工业化是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的动力和方向。[8]和主张向城镇转移的观点不同,刘纪文(2009)对农村劳动力就地转移方式做了相关研究。[9]国内对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模式有不同的看法。归纳起来大体包括以下几种:(1)就近转移观。该观点主张在当地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实现本地就业。(2)异地转移模式。该模式认为地方政府应采取积极措施进行劳务输出,以面向全国、走向世界为总目标,对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大有可为。(3)综合转移观。该观点认为,片面实行农村富余劳动力转出或者就地吸收都是不合时宜的,推行劳务输出和就近就业相结合更为合理。

推动农村富余劳动力合理流动要与城镇化、工业化相结合是学界达成的共识。尽管在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问题上,现有研究存在就地转移和异地就业的分歧,但相比之下,富余劳动力向非农领域高效转移的具体组织方式,即由谁主导则是共同面对的关键问题,即劳动力转移由传统那种政府主导还是市场化的劳动力中介组织主导。

2劳动力中介组织短缺及其对异地就业工作的不利影响

按照《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组织是人们按照一定的目的、任务和形式编制起来的社会集团,组织不仅是社会的细胞、社会的基本单元,而且可以说是社会的基础。劳动力市场组织主要是指市场经济中对劳动力的流动及其管理进行专门化协调工作的中介机构。劳动力市场组织的发育程度攸关劳动力流动的经济效果。传统高度集中计划经济体制下,劳动力流动性不大,劳动力的转移基本依靠政府这种非市场化组织方式完成。新疆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非市场化方式一直以来都是主流,在这种情况下,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虽然取得一定的成绩,但发展仍有巨大空间。

自2002年起,新疆就开始了大规模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异地转移工作。仅在“十二五”期间,新疆每年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1 800 000人次,农民收入得以提高,农村经济结构得以优化。截止2013年,新疆连续三年分别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210万人次、258万人次和272万人次,年均增加35万人次,不断创历史新高。同时,劳务收入也在持续增长,三年分别实现劳务收入80亿元、96亿元和120亿元,外出务工人员年均劳务收入达到3 977元,成为农牧民收入的重要增长点。然而,新疆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的市场化瓶颈仍比较突出。

2.1新疆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市场化转移方式发展滞后及原因

随着现代市场经济分工越来越专业化和细化,市场中介组织的健全程度和发展水平在一定程度上成为衡量市场健全程度和发育水平的重要参考。以劳动力为主要工作对象的市场中介组织的健全与否直接影响劳动力在各行各业的流动状况。当前,新疆异地就业主要依靠的是传统血缘、人际关系网络这类社会资本,通过“资深”农民工介绍,以实现进城务工或异地就业。调查资料显示,新疆农村富余劳动力外出务工的就业渠道选择中,选择自己进城的人数比重为40.50%;依靠亲友网的人数所占比重为15.80%,依靠政府引导就业的比例为20.00%;依靠中介机构实现外出就业的人数所占比重仅为15.0%,在一些地方甚至为0(见图1)。所以,新疆农村富余劳动力异地就业方式以自发形式和以政府组织形式为主,劳动力输出中介机构的贡献率比较低。

图1 新疆农村富余劳动力异地就业方式   图2 新疆农村富余劳动力异地就业月收入情况

可见,新疆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过多依赖非市场化的转移方式。虽然通过亲友介绍、自发外出以及政府组织对劳动力异地就业有一定利好,但这些方式在转移规模、转移效果方面不够理想。现代市场经济分工向专业化、精细化方向发展的趋势和特征越来越明显,专业的市场中介组织,具体而言就是劳动力中介组织。

劳动力市场中介组织滞后原因有多种。扼要讲,以下几点值得重视:

首先,新疆需要转移的农村富余劳动力数量庞大, 而就业空间非常有限,相比之下,短时内完成劳动力转移,劳动力中介组织就显得极为短缺。随着新疆农村集约经营的不断发展, 农业劳动生产率的不断提高, 农业吸纳劳动力的容量会进一步缩小。近年来,尽管第三产业发展速度明显加快,对劳动力的需求也有所增加, 但新疆大中城市的工业企业岗位有限, 大量异地务工人员都转移到了第三产业, 劳动力进入城市第三产业就业的机会相对减少。因此引导富余劳动力转移的时效性,需要一批专司劳动力转移的市场化组织,引导劳动力实现向更广泛地区合理有序转移。

其次,一些市场中介组织行为不规范,人员素质不高。目前,新疆一些市场中介组织服务质量不高,提供信息不及时,使被服务单位造成损失。有的市场中介组织甚至从事非法活动。不少市场中介组织缺少职业道德, 搞恶性竞争,缺乏行业自律意识。如,2011年新疆人社、公安、工商等多部门联手向“黑中介”宣战,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经过清理整顿,乌鲁木齐市专项工作小组共清查人力资源市场23家,清理整顿职业中介活动场所20处,依法取缔非法职业中介4家,责令限期整改2家,没收违规招工印章2枚、招工简章200余份及相关非法招工登记表若干。这些情况反应了中介组织的发育程度低的原因,更表明中介组织加强自身建设的重要性。

再次,政府服务未跟上。农村劳动力充分就业,目前还没有引起各级领导的准确定位和足够的认识,就业工作普遍存在重城镇、轻农村的情况。有些地方领导认为劳务输出是富民不富县的事,往往只宣传资金回归的效应,对以劳务输出为主寻求就业门路的农民却很少给予主动有效的指导帮助。

2.2富余劳动力市场化转移途径不完善所引致的问题

由于新疆劳动力自由流动的市场配置方式还不健全,农村富余劳动力异地就业呈现出自发为主和政府主导的模式。这种模式的一些不足和缺陷主要表现是:(1)异地就业人员工作不稳定。调查中发现,异地就业人员在一个工作地点持续工作一年以下的比重为56. 0%,三年以上的仅为10. 2%,大多数的异地就业人员工作地点很不稳定,往往是每次出门打工都要重新寻找工作。在很大程度上,新疆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的方向仍处在第一产业,以季节性拾棉花、包地为主。有的地方虽然成立了建筑队,但仍以季节性劳务为主,从事餐饮、娱乐等第三产业的人员相对较少。由于新疆的气候条件以及新疆南疆富余劳动力对气候的适应程度不一,尽管在政府培训力度加强的情况下,劳动力水平有所提升,但总体而言,劳动力水平仍然落后,多数从事体力劳动。数据显示,2011年新疆人均纯收入中劳务收入不到200元,是全国平均水平的18%左右。全区农民异地创收仅是当年人均纯收入的23%。农民人均家庭经营纯收入中,农牧业性质的收入比全国平均水平高450多元,但源于二、三产业的收入比全国平均低近1200元。由于异地就业者多从事农业,或与农牧业相关,劳动力转移的季节性和瞬时性强,流转时间短,劳动强度大,增收有限,因此,劳动力异地就业具有很大的回流性、不稳定性。(2)就业面窄。新疆农村富余劳动力大多在疆内外从事劳动密集型工作。从就业的行业来看,32. 2%的人在第一产业务工,这和外出就业前基本没什么两样;9. 5%的人员从事工业领域,很明显这部分人数较少;外出就业从事行业最多的是第三产业,占37. 8%。经调查,在第三产业中,外出就业人员大多是从事商业,如做小生意,在就业城镇摆摊设点出售新疆干果等土特产,其他服务也有如餐饮、服装等,但数量很少。上述职业一般技术要求不高,属于劳动密集型,很辛苦但赚钱不多。(3)收入较低。调查显示:新疆外出就业者月收入在1 500元以下的占34. 2%,1 500-3 000元的占43. 1%,3 000-5 000元的占17. 5%,5 000-8 000元的占0. 8%,8 000以上占0. 5%。(见图2)可见,外出就业人员月收入普遍较低,8 000元以上的高收入者则寥寥无几。这种情况主要是由于以下几种原因:一是新疆异地就业人员的文化水平偏低,职业技能欠缺,异地就业工种多集中于利润微薄的行业;二是受兼业性和季节性影响,工作不稳定,即便在一些收入高的工厂企业,这些来自新疆农村的富余劳动力也很难享受到凭借工龄积累而带来的提薪优惠。三是不少新疆农村富余劳动力异地就业多从事摆摊设点,个体经营资本规模小,还受到异地就业当地有关规定的限制,收入不稳定也偏低。(4)合法权益难以保障。在调查中,我们发现大多数外出务工人员受民族文化、生活习俗以及一些观念的影响,他们在外就业时,依法维权意识淡漠。调查也发现,由政府组织的劳动力转移,签订协议的几率较大,而自发组织出去务工的签订协议的几率较小。目前,全国私营企业内的工会组织尚不健全,这就制约了异地务工人员相应的权利保障,一旦发生法律纠纷,维权的可能性就相对较小。同时富余劳动力外出务工虽然为输入地的发展做出了贡献,但大多数务工人员因为是外地人,享受不到各种失业、医疗和养老等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因此,外出务工人员没有安全感和最基本的权益保障,直接影响了外出务工人员的积极性。

3发展新疆本地劳动力市场中介组织的重要性分析

关于劳动力就业中介组织的定义,不同学者有不同的理解。本文认为劳动力市场中介组织是劳动力资源得以合理配置的微观基础,是由政府、其他组织、法人和公民个人设立或者经营的,通过提供与就业相关的各项服务,如信息传递和就业咨询等,为用人单位和求职者达成某项协议、契约或合同而进行中介活动的机构。劳动力中介组织是劳动力市场的重要主体,它为劳动力市场中供需双方的合理匹配提供了一个信息平台。培育和发展新疆本地劳动力中介组织不仅对推动新疆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异地就业有重要意义,而且,新疆本地劳动力中介组织能够更加完美地结合新疆的区情,因地制宜开展经营活动。

3.1本地劳动力中介组织的异地就业服务功能

语言文化、宗教习俗以及思维观念与内地的差异,使得新疆农村(尤其是少数民族聚居区)富余劳动力获取异地就业信息的途径相对单一,生活圈子也十分狭小,客观上不利于其找到理想的工作。受民族心理与文化习俗影响,面对现代市场要求,少数民族务工者在流动性强的异地就业形势和大背景下,有些文化习惯、生活方式起到一定制约性作用。比如在异地就业过程中,语言问题是一个较为普遍的问题。在新疆尤其是南疆多数地区,初中一年级才开始在学校进行汉语教学,短暂的汉语学习远远不能满足外出就业所需。调查显示,有52. 25%的人认为语言沟通障碍是其在外工作最担心的问题。沟通问题,不仅包括口语交流,也包括书面表达能力;对一些收入较高的工作而言,则更是必备技能,但新疆少数民族外出就业人员在这方面明显不具优势,客观上就影响了他们异地就业的意愿和实际效果。

新疆本地中介机构对这些民族因素的把握比内地劳务中介机构要深刻得多,重视程度也更不必说。因此,新疆大力发展本地劳务中介机构可以做到因势利导,为新疆农村富余劳动力寻找更加可行的就业岗位和机会。现存的一些突出事实也恰恰说明新疆本地劳务中介机构的缺失。如调查显示,当前外出就业的少数民族务工者中,有近70%的人是通过自己和亲友来联系工作的,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饮食和宗教习俗因素。内地是汉族和其他非伊斯兰教人口比较集中的地方,这和新疆大不一样。内地不少地方虽然有清真餐馆,宗教场所等,但是其数量仍很有限,布点也很分散,更重要的是有工作机会的地方往往并不一定就能保障民族饮食或礼拜等生活需要的设施和场所。总之,这些看似很琐碎的生活细节对于有宗教信仰的少数民族务工者而言,对其异地就业却是一个重要的现实制约和障碍。但内地省市至今并没有专门化的针对新疆特殊区情背景的劳务中介机构存在。因此,随着新疆本地劳务中介机构的培育和发展,加上专业化和集群化,市场化的力量势必在推动劳动力合理流动上更显威力。

3.2劳动力中介组织的专业化的优势

生产要素的一个明显特征就是具有流动性,而劳动力的自由流动是劳动力市场能够始终保持旺盛活力的源泉所在。市场机制调节劳动力资源的配置,重要的一点就是以劳动力供求信息引导劳动力的流动。劳务中介组织作为信息的收集、处理、加工、传播者,既能及时准确掌握信息,又能预测劳动力供求信息,构成了劳务市场中的一个传输、反馈的信息源,可以在劳务市场中起到组织、调节劳动力合理流通、降低劳动力流动成本的作用。这里的信息流既包括了政府对于市场的宏观调控即从上到下的信息,也包括市场对于政府政策的信息反馈,即从下到上的信息。政府可以从劳动力中介组织了解到劳动力的流动状况,同时并通过它们制定适时的政策措施。不言而喻,劳动力中介组织发挥了信息桥梁的作用。

3.3劳动力中介组织的集约化和规模化优势

劳动力中介组织参与劳动力和人才的开发经营,增大了劳务市场的竞争性,有利于企业优选所需人才,优化用人结构,利于劳动者获取合理的报酬,使得同质劳动力的工资差异趋向最小,从而劳动力资源的配置更加有效。因此,劳动力中介组织可以有效降低劳动力流动的盲目性。新疆农村富余劳动力由于自发盲目性比较突出,异地就业的经济效果不甚理想,通过劳务中介组织的资源优化配置功能加以解决是一种合理的选择。目前,新疆各地的市场中介组织发育程度低且不规范,客观上影响着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移规模和成效。以新疆伊犁州为例来看:据调查统计,近几年来,伊犁州自发性转移的劳动力占全部异地就业人员的比例为25. 3%以上,通过亲友介绍的占8. 3%,而有组织转移的只有24. 2%。个别市县农民自发组织转移的比重特别大。这表明,伊犁州农村富余劳动力流动市场化程度低、效率低。

3.4劳动力中介组织的的社会职能

劳动力中介组织能较好地发挥社会中介组织的作用,尤其是对异地就业人员来说,劳动力中介组织作为一种超越传统亲友关系的、更加社会化的社会网络节点,是社会和异地就业人员都很信任的力量,可以保障劳资双方实现一种比较规范的和相对力量均衡的利益较量,保障异地就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对于就业当地的政府部门来说,劳动力中介组织以其专业化分工优势和信息迅捷的特点,可以节省原本政府进行组织工作时所产生的成本,还可以减少一些政府人员寻租的机会,推动劳动力转移更加规范化,这本身也是将政府从错位的职能中解脱出来的可行办法。

4发展新疆劳动力中介组织的建议对策

新疆劳动力市场中介组织的发展终究是为更好推动农村富余劳动力的高效转移服务,一切有利于其产生、发展和壮大的举措都是有意义的。为此,以下从三个方面提出一些建议以供同行指正和有关决策部门参考。

4.1培养壮大劳务经纪人队伍

政府要做好一些鼓励性的政策措施。一要放宽准入条件。降低劳务经纪人市场准入门槛,开通劳务经纪人登记注册“绿色通道”。对申请办理注册登记的劳务经纪人,工商部门应给予简便、快捷的服务,并减免相关费用;对季节性、临时性和小规模从事劳务经纪活动的,只备案不登记;鼓励劳务经纪人跨地区、跨省市开拓劳务经纪市场,对需异地经营的,应及时提供异地经营证明。二要给予财税金融支持。税务部门对符合条件的劳务经纪人按照有关规定实行税收减免或适用低档税率。各金融机构要大力开展劳务经纪人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对具备条件的授予信用额度,在信用额度内办理贷款,并在贴息、低息贷款项目上实行倾斜。筹集一定政策性资金,并鼓励和引导劳务经纪人联合建立信用联保机构,以行业协会为载体设立担保基金,解决经营发展资金难的问题。三是允许参与劳动力转移培训。对符合条件的劳务经纪人,鼓励申报一些培训项目,支持和引导他们参与移民、劳动力转移培训安置。对纳入项目计划并实际开展培训的劳务经纪人,经区劳务办、移民局、劳动局、财政局、就业局等有关单位核实,及时拨付培训财政补助资金。

4.2重视劳动力中介组织自身建设

要真正建立起劳务输出的长效机制,必须走市场化、专业化、规范化之路,大力培育和壮大劳务中介组织,充分发挥其连接劳务市场供需双方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实现劳务输出由政府主导向市场化运作的转变。新疆农村富余劳动力在异地就业要避免盲目性和自发性,就必须培育更多更专业的本地市场劳务中介组织,使得劳动力就业更加规范化和高效化。在异地就业工作中,中介组织要加强自身建设,首先要对从业人员实行资格认定和业务考核,增加他们与国内外同行的交流,提高其业务素质和能力;其次要健全组织内部规章制度,建立健全相应的机构,逐步实现经营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最后,劳务中介组织应积极主动接受政府调控和引导,并在遵循市场规则前提下进行兼并与重组,优化劳动力资源配置,促进劳动力顺畅流动和劳动力市场的形成。

4.3依法加强对劳动力中介组织的扶持和引导

规范劳动力中介市场秩序,首先要强调的是管理。政府有计划有目的地引导职介市场的健康发展,是改变职介市场无序状态的主导因素。由政府扶持建立的公共劳动力中介机构与其他劳动力中介机构相比较,管理较规范,业务开拓能力较强,加强公共劳动力就业服务机构建设,要考虑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开拓信息渠道,进行信息的分类与整合;二是加强服务条件的建设,创新服务形式。应该建立一个面向更广泛求职者的窗口,营造亲切的、平易近人的服务氛围;三是开展调查研究工作。经常地进行市场研究,了解供求信息,挖掘市场潜力;四是提高劳动力中介机构的信誉,从有利于用人单位从事业发展出发,推介用人单位所需的劳动者。

参考文献

[1]Lewis.Dual Economy Theory [M].Beijing: Beijing Institute of Economics Press,1989:1-15,67-68.

[2]John C.H.Fei, Gustav Ranis. The development of labor-surplus economy, [M] Beijing: China Press, 1989:1-5.

[3]Dale W. Jorgenson. The Development of a Dual Economy[J].The Economic Journal,1961, 71(282):309-334.

[4]Michael P. Tobaro. A Model of Labor Migration and Urban Unemployme nt in Less Developed Countries[J].The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 1969,59(1):138-148

[5]Harris John R. Todaro, Michael P. Migration, Unemployment and Development: A Two-Sector Analysis[J].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 1970,60(1):126-142.

[6]高佩义.中外城市化比较研究[M].南开大学出版社,1991:1-3.

[7]辜胜阻.非农化及城镇化理论与实践[M].武汉大学出版社,1999:6.

[8]简新华,黄锟.中国工业化和城市化过程中的农民工问题研究[M].人民出版社,2008:178-179.

[9]刘文纪.中国农村就地城市化研究[M].中国经济出版社,2010:1-5.

The Market Organizing Bottleneck and Breakthrough of Xinjiang Rural Surplus Labor Transfer

Chen Kai1Wang Xiangling2*

(1 Zhongyuan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Zhengzhou, Henan 451191)(2 Bingtuan Radio and TV University, Urumqi, Xinjiang 830001)

AbstractCurrently the transfer of Xinjiang rural surplus labor is accomplished mainly by the way of two forms, namely, spontaneous and governmental. The means of market allocation of labor resources has not been playing an important role at present, which should be specialized, intensive and in large-scale. Therefore measures can be taken for the set up and development of Xinjiang intermediary organization of labor.

Key wordsrural surplus labor; transfer; intermediary organization

中图分类号:F241.4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009-0568.2016.02.011

文章编号:①1009-0568(2016)02-0061-06

作者简介:陈锴(1976-),经济学博士,主要研究方向为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与实践。E-mail:287297060@qq.com*为通讯作者E-mail:455463996@qq.com

基金项目: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 11XGL006) 。

收稿日期:①2015-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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