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那月的农业生产合作社
2016-06-05尹振贤
文/尹振贤
那年那月的农业生产合作社
文/尹振贤
父亲和母亲都80多岁了,仍住在东北农村一座已经非常罕见的百年老宅里。因为老宅的存在,很多老物件被完好保存下来。在老宅子里,每发现一件老古董,我都会有一种恍若隔世的感觉,比如这张老照片,它将60多年前那段农村土地变革的历史做了定格。
这张老照片拍摄于1954年1月23日,照片上端书有“柳河縣第五區東安村東升農業生產合作社成立大會留念”24个繁体字。照片上包括孩子在内共计54个人,有奶奶和父亲(上排左数第六个人是我父亲,第二排左数第六个人是我奶奶)。彼时母亲正怀着大哥,奶奶一句话“肚儿里揣着崽儿不能照相”,母亲便只好在一边眼巴巴地看着老贺把队伍里的人“收”进“匣子”框框里(老式照相机)。60多年后的今天,母亲仍对奶奶当年不让她照相耿耿于怀。
照片的拍摄者是老贺(名字不详),祖上经营了上百年的老照相馆,新中国成立后归公,变成国营东风照相馆。
父亲是佃农,土改时分了6口人的地,有20多亩(我二太爷和姑奶奶、姑姑的地也在父亲名下),还分了一匹马,一辆花轱辘车,就是一上路“吱呀吱呀”响的那种木轮车。
1951年父亲23岁,爷爷在父亲9岁时病逝,父亲是奶奶的独生子,有点娇惯,不拿农活。父亲和一家姓李的结为互助组,李家穷,没有农具,因使用父亲的农具,父亲出力少,他们家也谅解。这时大哥已经出生,刚满周岁的大哥由奶奶照看,母亲作为一个整劳力参加劳动。
1951年夏天挂锄时,父亲被抽到辽宁省凤城县修建军用机场。父亲被抽走了,家里的事务都由母亲操持。母亲是满族在旗的,大脚板,身材壮,能干活。如果没有互助组,估计父亲也不可能被抽走,而且走那么远。
1953年底,初级社成立。按照自愿互利原则,土地统一经营,牲畜、农具折旧后统一使用,劳动收获以40%为土地红利,3%作公积金,剩下的按劳分配。刚开始大家心里都不托底,你瞅我,我瞅你,不敢轻易入社,怕粮食拿不回来。见大家都在观望,父亲率先入社,接着和父亲“互助”的李家也入了社。父亲有文化,在村里有点影响力,这样先后共有14家入社。
初级社大家入了大约有300多亩地,4辆花轱辘车(包括我家的那辆,我家还入了一匹马),牛10头,马大概有十几匹。这张照片就是初级社成立时拍摄的。从这张老照片上看,无论男人女人、大人孩子,都有良好的精神面貌,穿戴也比较整齐,对文化的尊重与追求也显而易见,有些人穿的是四个兜的中山装,上兜还插着钢笔。
很快,农业生产合作社的优越性便体现出来:一是实行按劳分配,大大激发了社员的劳动积极性。建社前,一般男劳力一年只能做100个左右的工,建社后平均每个男劳力做了120个劳动日。建社前妇女很少参加田间劳动,而合作社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妇女也是半边天。二是土地公有,便于因地制宜,合理选择作物种类,实行统一经营。三是有利于实行农田基本建设,合作社的耕地连成一片,社员们取消了地界,调整了灌溉系统,修整了高低不平的土地,增加了耕地面积,而且利于灌溉和战胜病虫害。四是有利于推广先进技术和先进的生产工具。
初级合作社存在了3年,1955年由高级合作社代之。高级合作社成立后,各种新式农具和生产工具陆陆续续进了田间地头,如喷雾器、双轮双铧犁、播种机等,劳动效率大大增强。柳河县第五区由东安村、高台村、新高台村、孙家街村、张家油坊村、崔家村、田大桥7个小村子组成,入秋打下的粮食统一放在崔家村。社员们看到粮满仓囤,那种喜悦的心情溢于言表。
高级社成立后,村里在农忙时节成立了托儿所,将妇女从家庭中彻底解放出来,和男人一样参加劳动。村里还办起了民校、扫盲班,晚上吃完饭,大家就到扫盲班学习,很多没进过学堂的农民就在这一时期脱了盲。母亲在扫盲班里学习最积极,经常抱着孩子在油灯下一笔一划地写字。现在母亲能看报纸,基础就是在那个时期打下的。
父亲进过学堂,高级社成立后,父亲先后当过记工员、电工、农机局保管员、农业技术员,后来社里引进大胶轮拖拉机,父亲当上了光荣的拖拉机手。父亲算不上正儿八经的庄稼人,用母亲的话说,你爹这辈子在种地上没出过力,干的都是“巧活儿”。
当年毛主席和党中央对农村合作社非常重视,把合作社看做是农民走向社会主义道路的有效形式。从互助组、初级社到高级社,很快进入了人民公社。在推进和演变过程中,几千年遗留下来的单家独户经营的个体小农经济,逐步走上了集体所有制的社会主义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