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
2016-06-05
中国财政年鉴 2016年0期
注 :于财政年度终结时的数字。除特别注明外,财政年度是由4月1日至翌年3月31日。①处理中的个案包括新申请个案,正在复查中的个案,正领取援助款项的个案和已停止领取援助款项等待复查的个案。② 2010/11 至 2014/15 年 度 的 开 支 包 括 分 别 于 该年度向综援受助人及公共福利金受惠人额外 发 放 的 一 个 月 标 准 金 额 及一个月福利金。而2015/16年度的开支包括分别于该年度向综援受助人及公共福利金受惠人额外发放的两个月标准金额及两个月福利金。由于广东计划是由2013年10月起实施,2013-14年度广东计划所发放的款项并没有包括在2013年7月时额外发放的一个月福利金。③长者生活津贴由2013年4月起实施。符合资格的65岁或以上高龄津贴受惠人及伤残津贴受惠人,已由 2013年4月起陆续转为领取长者生活津贴。④广东计划由2013年10月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