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申广志诗歌的认识与解读
2016-06-03朱凤鸣
朱凤鸣
不期而遇
“多少年来,我的心底总藏着一条路。”日本人东山魁夷在他的文章《一条路》里写道。东山魁夷是一名画家,他在写这篇文章的同时,也在构思和描绘心目中的各种路。虽然路与路各有不同,相同的是,我们每个人都会在心里画一条期冀的路。这条路,申广志给予了更多的诗意和美感,他要一次不期而遇的碰撞与火花,一场长达半生的邂逅。他的新诗集的名字,就叫《不期而遇》。
这也是他的一首诗作的名字,他在诗里写道,“我确信,你就是五百年前深山里/那个爱捉迷藏的人参少女”,“仅有过一次拥抱,你就使我长生不老。”从少年时就巧遇诗神开始写诗,坚持到现在,让人有理由相信,这人参少女或许真的是一位永生难忘的少女,而更可能是诗歌女神的化身,由于一次邂逅而再难磨灭,无法忘怀,散发出“交会时互放的光亮”(见徐志摩《偶然》),从此走向诗歌的道路,不可自拔。
这种不期而遇,是与生命的对望与相遇,是与自然的守望与相遇。申广志的诗里特别偏爱这种相遇与对视。他与《克拉玛依彩石》对视,“既然散落在魔鬼城脚下/不喊芝麻,也会打开你的门扉/只是,这旷世之美/谁也无法占为己有/纵使从东半球掳到西半球/尸骨腐烂了/石头还在说话”,这里,一向很“冷”的诗人不动声色地幽默了一把,芝麻开门是魔力、也意味着财富,然而谁也不能真正占有。他《与婆罗科努山对话》,“是生命总会握拳而来,撒手而去/亲历沧海桑田的无穷变化/我依然是我/诺亚放飞的那只信鸽会告诉你/山,是地球第一块,也是最后一块陆地。”这座看着他长大的山,当然是一生中仅有的家乡和栖息之地。他《与狼对视》,“麦克风前,我声嘶力竭/帮你传唤过传说中美丽的草原/文化墙上,我精雕细刻/让你高贵的头颅高悬成为万物之主的图腾/这一切,你岂能听而不觉/视而不见”,我看到这首诗特别想笑,想起叶公好龙,然而狼的确充当了在文明与野蛮的冲突中的焦点。他《搂寨里木湖入梦》,“本想搂你入梦,却被你搂在怀中”,又是一场庄生迷蝶的相遇与幻境!他《与自己相遇》,在中午的骄阳下,“在疾速行驶的车窗上/我看见年少的自己迎面走来/汗水如注,慷慨浇灌着/几乎害了他一生的轻蔑笑容”,年少轻狂,明知是大坑却不改初衷,这是自己选择的道路。
人生旅途与万物相遇、碰撞、聊天,对视外物,即是观照自己,“我见青山多妩媚,料青山见我应如是”,面对万物审视自己的内心,用美学家克罗齐的说法,这叫“外达”,对物的直觉作用于心,是寻找自己的镜像,这是诗歌的情趣所在。就像他自己一首诗的题目《与自己相遇》。
寻根之旅
寻根是申广志诗歌里非常重要的一部分。自从离开家乡,他就不停地回望,回望家乡,回望少年时光,留恋父母亲人给予的长久的温暖和力量。
他一直在寻找重回故土的道路。在《寻根之旅》里,“您山峦竭力的每一次心跳/是不是,已无法全程驱动/愈发蜿蜒崎岖的道路/聆听恍若隔世的梦中呼唤”,渐行渐远中,“远翔的背影如何伟岸/不过是长天广漠上的一只风筝”,这只风筝是用血脉连在了身体上。一场春雨就使“阔别的思念终于淤积成河/竟被注入无边的墓地”,他想起“母亲硬塞进我书包里的一枚鸡蛋”、父亲退休后依然“不敢撒手的半截镐臂”(《覆灭的春雨并没有走远》)。在《今生来世的月光》里,他相信离世的父母依然守护着儿女,“总担心儿女们迷路不返/您,只好又回到寂寞的太空/东升西落,是不是/准备把来世的目光也一同耗尽/将我泥泞的每一跬步照亮”,从此后,望见月光,就如同望见父母,这是怎样的心理抚慰啊。“双亲只是在移居的村落打个盹儿”,就从此与黄土拥抱再没醒来。他把故乡萎成一枚干杏,将故乡的种子永远坚硬的核里,用眼泪浸泡,想念时拿出来咀嚼,只是“入梦时,大而圆周,比蜜还甜/梦醒后,小而扁,比醋还酸。”女娲一样炼出五枚彩石的儿女、孤凄的坟冢、风筝、月光、干杏,他把乌伊公路说成是靠思念制动的旧磁带,这一个个新鲜的比喻和意象,如同密集的蛛网,交织出一条终生不可到达的寻根之旅。
这条路,植根于北疆大地,生长于日常啄饮生活,向上洄溯到故土亲人,向下延展到不可知的未来。他曾经是一个旅人,一边向前走,一边回头望家乡望父母望少年时光。现在,即使他扎根在克拉玛依,仍然继续做一名旅者,一面行进,一面回望,把过去、现在和将来,叠加出完整的自己。
墨分五色
依傍天山,喝伊犁河水长大,武警部队的出身,申广志的诗天然具有了坚硬的质地,因坚硬而锵铿有声。这种质地随处可见,比如《雪卧青克斯》里“钻塔的银簪/已挽起准噶尔三千里的涓涓黑发”,《梦殇》里“锈迹斑斑的一尊铁炉/时歌时哑的一壶砖茶”,《啜落的烟花》里“春天的御辇刚宣告启程/就有雷闪竞放,缶瑟齐鸣”,《黑缎子的阳光扑簌而下》里“睡得太沉了,以至于钻机的手指戳到第九下/你才醒来。之后,便喧嚣不止”。这样的质地生长出《静脉之旅》、《寻根之旅》这样感情深沉又大气凛然蕴于笔端的的诗,是一件再自然不过的事情了。
他习惯于把诗歌的凝练发挥到极致,总是用最简洁的遣词造句,力求用最少的字词去呈现更丰富的表达。这样的表达节奏也使他的诗风格外硬朗。然而,他的坚硬是有弹性的,犹如墨分五色,可以枯焦,可以水气淋淳,可以浓墨重彩,也可以恬淡清虚。以坚硬冷峻为质地,却并非一味地刚硬,有弹性有坚韧有柔软。一如生命体,有坚硬的骨骼有弹性十足的筋和韧带,有肌肉有柔软的脏腑,各种组织与器官紧密交织。“梦呵,你这冥冥时空的使者/请别让人中途醒来/再软的月光,也难抚平夜半的迷茫/面对又一次落寞,我已愠色全无/可你,为什么/还要躲在深不可及的角落里/嘤嘤地哭泣”,在《梦殇》里梦回故乡、梦见童年时的母亲,谁又能刚强如铁?百炼钢有绕指柔,对于一对骸骨相拥的《瓦达洛情侣》情侣,诗人寄予了最深刻的理解,“幸福无所不在/痛苦无所不在/既然拥有了黑夜,就无须等待黎明”,这时候,天堂又算什么?在《赶紧开花赶紧结果》里,“除了冬天以外,剩下的季节都紧锁在/一枚看不见的种子里,唯有雨水/能将它们随时打开”,眼见一场夜雨后,沙漠里的植物“次日,就把各色的花朵举过头顶”,又很快恢复寂静,不由得感叹“春华秋实,只是一场转瞬即逝的梦”,然而即使如此,才需要“趁大雪尚未来临/赶紧开花、赶紧结果吧/既然无法选择季节,就别错过季节”。大雪显然有着双重意义,既指冬雪,也指老来白发。生命有限,当如沙漠里的小草花,这其实是千百年来人类不变的感悟,只是具体到诗人个体,又有自己的一番领悟和认知。路过老沙湾,看到同为赵家的两三家馆子,他用他一贯的冷幽默了一把,“在白土坑吃鱼,吃的是一条古训/授人以渔,不如授予人渔”。
墨分五色,在诗歌的镜像里,折射出诸般变幻,人生的百般滋味,将生命中的空隙裂纹一一塞满。
诗里乾坤
他在荒野里看到一只死去的狐狸,立刻体会到蒲松龄的苍凉笔意。他将蒲松龄如称老友般称作老蒲,“老蒲的一杯苦酒漂白了所有的季节/干枯的芦苇斜插在污浊的水塘里/分明是几枝无助的笔/面对泣血的天空,真不知该写些什么”。在自然界里美丽的狐狸,在故事里动人的狐狸,就这样呈现在眼着,“你尽管蜷卧在瞬际风干的泥沼之上,终能无畏地亮出青春的火炬。”死去的狐依然明亮美丽,正如诗人所说,那是青春的火炬。这是鲜活的比喻,却更像是反讽。浪漫的诗人用了“你”字,想要平视和它对话,“但任凭怎样呼唤/也不可能叫醒熟睡于我童年的猫咪。”它像童年时的伴友猫咪一样,再也找不回来,却一直在心中熟睡。就是这一只狐狸,在作者的眼中,穿越过漫长的历史传说故事,从被西周武王带兵追捕的商纣宠妃,到宋代包拯于雷雨庇护而后报恩的狐狸,再到蒲松龄笔下众多狐仙的故事,这一只狐狸长寿又善变,美丽又多情。而在现实环境中,不过是日益恶化的生存环境中挣扎生存的普通野生动物罢了,“躲着危机四伏的白昼/疼着嗷嗷待哺的幼崽”,深夜觅食却意外身亡。
自然界里美好的狐,历史传奇聊斋故事里纯真的婴宁和小翠,因为漂亮而如同种子会生根发芽,能够“种植了惊艳凄美的多情故事”,却只能让一位本是徒步健身的旅者抹去两行忧伤,撒下几捧黄土。这两行忧伤、几捧黄土,是对苏妲己的凭吊,是对婴宁、小翠的哀悗,对泥沼里雌狐的怜惜,是对历史妄加罪过的报屈?还是对人类破坏环境导致狐狸生存困难的控诉?
这是一首很完整的诗。因为路遇一只狐,作者与蒲松龄老友般称呼,把读者拉进他设置的情境中,时间被拉得长远,西周、大宋、明朝,空间也切换了诸多的场景,狐狸一如传说中的妖精一般变换了多个角色和形象,然后跟着作者重新回到现实里那只卧在荒野中的已经死去的狐狸。读者的这番跟随,也和作者一样,有了其中的种种爱恨悲欢情感体验与人生领悟。
《狐殁于野》,也许是一个隐喻。因为诗人,这只狐狸情趣与意象契合,主观与客观融合,构成的完整的情境,刹那间变得异常丰满而娇美。而这是一个诗人建造的乾坤,《狐殁于野》只是其中一例,类似的还有《与狼对视》《劫持春天》《雪开始在心田集结》等。
申广志算是我师兄。多年来写诗不辍,和我也时有交流。他不紧不慢如磋如磨般探索,到底是放不下的理想。他在鲁迅文学院上高研班时,看到银杏树,就想带泥拔走带上私奔(《在鲁院,邂逅银杏》),因为那是鲁院的银杏。他醉心于瑞典诗人特朗斯特朗姆准确精妙的意象时,却又在《阿姆斯特朗的月光》(阿姆斯特朗系第一个登上月球的美国宇航员)一文里追究月亮到底是谁的月亮时说,就想回到“小儿不识月,呼作白玉盘”的年代中去。看着他琢磨于写诗,因为写诗,让人生变得深沉而丰满,让胸怀变得博大和宽厚,却依然保持着纯粹简单的赤子之心。不期而遇,如一线光明破晓,是人生旅途上的风景,是心灵旅途的观照。我想起作家张承志在《黑骏马》里的一句话:能做个内心丰富的人,明晓爱憎因由的人,毕竟是人生之幸。这是对诗人的褒奖,也是对读诗的读者的鼓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