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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形式审美规范论

2016-06-03安学珍

参花(上) 2016年5期
关键词:形式文学创作

◎安学珍



文学形式审美规范论

◎安学珍

摘要:文学创作中内容与形式是相辅相成、互融共生的。没有无内容的形式,也没有无形式的内容。文学作品只有将二者完美结合起来,才能达到艺术创作的最佳境界。但二者之间的关系的确立是一个非常复杂和不易把握的课题。

关键词:文学 创作 内容 形式

文学是形式和内容完美结合的统一体。没有无内容的形式,也没有无形式的内容。即使是最抽象的形式,也有一定的文化心理;即使最拙劣的形式也是一种形式。只有将内容和形式完美结合起来,才是真正的文学。

在文学创作中,将内容与形式完美结合是一件不可能的事。因为社会生活和创作内容是无限丰富的、活泼生动的、发展非常迅猛的,而文学形式相对有限简单,发展速度滞后。

文学创作当然追求的是能与内容完美相融的最佳形式,这种形式不是先天性存在的原始形式,它有待于作家的超越与创新。甚至,这个任务不是一个作家更不是一代人能完成的,需要无数作家一代代文学创作智慧经验的储存和创新。文学形式成熟如此之慢,原因有两个:其一,任何形式都带有程式化的特征,这种程式化的产生和发展本身就是一种长期的文化存在;其二,文学形式要融合历史长河中无数作家的审美经验和艺术技巧。这二者在文学创作中也是互融互惠、水乳交融的。美感经验、审美规范和创作技巧都是依附一定的文学形式的。在文学形式不断被使用和创作的过程中,审美体验和创作技巧才上升为审美规范。比如小说就是在审美经验和规范强化的过程中,体现了情节曲折生动、故事完整跌宕等小说的审美规范。这种文学内容与文学形式的关系与一般事物的内容与形式的关系是不在一个层次的,一般事物的内容与形式是原生的低层次关系,而文学是一种创造的高度成熟和极其规范的高层次。在每种宏观的规范形式中都有一系列不断发展变化并体现出来的微观规范。一般生活素材难以成为文学创作的形式规范,因为它不具备艺术形式的特殊规范,也没有艺术形式的审美功能。比如推理小说的宏观规范就是强化推理的歧途掩盖推理的正途,从微观层层强化悬念的危机感和紧迫感。这种规范的功能能快速深入地引起读者心理上的逐步紧张,不遵循这种规范就不能产生这种审美功能,就意味着文学作品的艺术形式不够成熟,处于较低层次。

文学形式与现实生活最大的区别在于有较广范围的普遍适用性。作为配合文学内容而存在的艺术形式,它不会随具体生活内容的改变而改变,它的普遍性非常稳定。任何进入形式里面的生活要素都要受它约束和规范。它是一种烛照生活之上的普遍规范,是一种人为创造的更高层次的形式规范。

文学形式的审美规范具有一种审美功能。这种功能从消极方面来说使生活摆脱原生状态,进入虚拟的假定情景;使现实生活从属于审美范畴,既有限制中的激活、召唤中的整合,也有净化中的升华。文学形式的规范更多的是对文学创作的内容起到升华提高的积极作用,使得文学作品产生更多更规范的艺术形式。

中国古典诗歌发展到绝句和律诗阶段,规范日益严格,每句有五言或七言,这种字数限制从表面来看对内容都是一种消极性限制,但也是一种极大的整合和拔高升华。这种限制既有字数和音节的限制,也有节奏和表意的限制。但是如果随意地增加字数、音节或节奏,其美感将大打折扣。规范越严格,限制越大,迫使作家在遵循规范的前提下争取更大的自由和成功。作家就必须在有限的规范内表现出无限的意蕴,就必须在写作技巧和审美思维上痛下工夫,必须戴着镣铐跳舞。形式规范反而使诗歌语言获得了比生活语言更大的灵活性,更高层次的自由。这种例子在中国古典诗歌的“诗眼”“推敲”等典故里举不胜举。

不仅在诗歌,在剧本创作里同样如此。古希腊的三一律是一种很严格的戏剧创作形式规范,尽管有时间不超过24小时、地点必须统一一个地方等严格形式,但是也促进了剧本创作在时间空间上的集中,使心理效果和动作效果在读者现场的感知范围内表现出来,极大地有利于戏剧冲突和审美功能的展现。比如曹禺的《雷雨》剧情跨度长达30年,但是舞台内容展现在一天之内,将两代人的恩怨情仇,两个家庭的内部矛盾和两个阶级的对立集中展现了出来。这种高度集中的文学规范迫使剧作家综合运用巧设悬念和铺垫映射等创作技巧,将逐层的交代和主题的递增结合起来,达到了日臻完美的境界。审美规范的这种自我调节和增生能力,使文学形式表现出无穷的光彩。

文学形式的积极作用主要表现为形式对内容的自身调节作用。任何一种文学形式都有一个进化的历史过程。一般文学样式至少要经过这样几个阶段:无形式到草创初成。无形式即为无规范,也无所谓消极或积极的功效。只要草创初成,规范的约定便有了,审美功能也产生了。一旦规范的积极增值功能超过了消极功能,这种形式很快会发展为成熟形式。当形式走向成熟,规范也日趋严格,日益稳定起来,甚至凝固起来。这主要是形式的积极功能达到了极限,逐渐丧失了优势。如果形式的消极功能日益严重并占据主导地位,这种形式将慢慢走向衰亡。当然形式得不到更新和创造,就极有可能被淘汰。古希腊的史诗便于记忆和传唱,但不利于现实性描述,后来被小说和散文取代。中国古代的散文、诗歌、汉赋等莫不遵循这一规律。

文学形式与生活形式有本质的区别和不同,文学形式是现实生活与作家情感相互融合并猝然激发而产生的一种具有典型性的普遍形式,这种不可重复的普遍形式是高悬于生活之上的具有集中性和假定性的人为创造的规范形式,它比现实生活的原生状态稳定有序得多。但它绝不是一种虚有其表的伪命题,不是皇帝的新装一样的假形式,而是一种集纳了生活规律和艺术真谛的有序的特殊结构形式。它能够将芜杂繁多、无序混沌、情感纷扰的原始性的现实生活改造为有序典型、符合秩序、感情净化的审美存在。尽管不同的文学形式千差万别,但是一切的文学形式的基本原理是一致的。

文学形式审美规范最重要的功能就是有机统一性。将无序混杂、烦乱杂多的现实生活整合为有序典型、规整合理的艺术真实,只有在规范并合乎情理的有机统一的文学形式结构中,每一个生活的元素都是必须的,不可缺少的,既不能游离,也不能多余和缺少,而是互融共生、相辅相成、彼此相依,每个要素的存在都基于别的要素的存在,每一个要素的消失也都基于别的要素的消失。契诃夫在小说创作中就指出,如果第一章内容中有枪挂在墙上,后面就必须让这把枪响,否则,这个内容就是多余的。这就表明文学创作中形式必须遵循规范有序、有机统一的规律,文学世界绝对不像现实世界那样无序庞杂。在真实的现实世界完全有必要的枪或者其他东西挂在墙上或放在任何地方。

文学创作中,文学形象都要集中统一和集纳在有机统一和有序合理的文学形式结构中,任何文学形象的内在意蕴和表层意象都要完全对称和统一,不仅在性质上要和谐,而且在分量上要相当。内在感受系统要统一,不能互相抵触;外在意象系统也要有序统一,不能杂乱无序。表层意象与主观意蕴之间更重要的是彼此之间的统一性,表层意象是由主观意蕴支配的。中国古典小说把有头有尾当作情节的重要原则,当作情节完整的重要体现。在叙事作品中,有机统一的方式很多,并不一定限于动作上有头有尾。无头无尾的小说,在动作上没有外在统一,只要在内在心理情感、理念层次上能够有序,也会产生有机统一的审美效果。

在文学创作中,只有做到有机统一才能从生活层次上升到艺术境界,只有生活触点与个性化情感猝然遇合并猛然激发,在富于情韵的假定性情境中展开丰富的虚构性想象,才能达到日臻完美的审美境界。在杂多繁乱的生活秩序中,只有遵循文学形式的有序规范和有机统一的规律,生活的一切主要特征和次要特征都统一于这个规范。如果没有形式,就不能突出特征,就不能做到形式与内容的完美结合,也就不会形成统一的心理效果。在散文创作中,这一特点特别突出,散文的构思需要确定一个特别的焦点,选取一个切入点,凸显一种情思。所以就要坚决排除与之不符的情绪和内容的干扰,使那些必须的情绪情感支撑并奠定确定焦点或情感情绪的清晰化的脉络。尤其在小说创作刻画人物形象时,特别注重人物形象的极为有限的几个甚至一个性格特征,让所有的细节在这一点上深入或极端凸显,并让相关人物的这一点支配和约束其一切言行,然后集中发力于人物性格的所有复杂内涵。在理清复杂的人物关系时,不论是简单的两三人之间的关系,还是长篇小说中成百上千的形象体系,无非两种方式:一种是让人物的命运、性格统一在一个思想的激发点上。《红楼梦》写的是封建大家族走向衰败的社会危机和家族危机,从经济危机、政治危机、道德危机再到命运危机,都集中在一个继承人的危机上。一切危机都表现在人的危机上。无论男女都极端无能和腐败,只有不腐败的继承人却处处和这个家族尤其是包办婚姻和科举考试格格不入,整个家族陷入了摇摇欲坠的空前危机。整个作品中那么丰富的形象体系就统一在这一个内在的焦点或者主线上。

在创作实践中,仅有主要焦点和情节主线是不够的,为了形象体系的集中一致,还需要辅之以外在标志。《红楼梦》中,贾宝玉的怪诞乖张性格已经与封建包办婚姻和科举制度完全对立并统一,作者又虚构他来自青埂峰复归大荒山的神秘荒诞情节,使得情节更具外在形式的统一性。作者又把这首尾的极具传奇神话色彩的神秘情节浓缩在一块通灵宝玉的假定性事物中,使表层意象和内在意蕴达到高度的和谐统一。

表层意象和内在意蕴完全达到了一致和谐,文学作品的形象结构才能真正地建立起来,凝聚在一个主体特征和深层意蕴上。作品中任何一个细节都是必须的,甚至典型的,任何一个环节都是合理且有必要的,没有繁缛或者断裂之感。在创作中,作家对创作技巧的选择或使用,尤其对审美规范的自觉追寻和遵循,都是为了审美效果的最佳化。因而要删繁就简、无情取舍和多情容纳。凡不符合审美规范的一律删减,凡符合审美规范的可以斟酌留用,凡画蛇添足的细节和环节均要删去,凡断裂之处必须补充。只有解决了外在形式和内在意蕴之间的矛盾和纰漏,文学作品的内外结构才能有序缜密,写作也才能达到艺术境界的最佳程度。一般情况下,外在形式和内在意蕴不能完全和谐对称,作品的整个结构就会松散,艺术效果就会大打折扣,这特别需要作家对文学内外形式平衡的高度控制力。创作过程中,让外在形式统一的创作技巧是很多的,有时候是一个物品,如人血馒头;有时候是一个动作,如挥手之间;有时候是一种情感的变化;有时候是一个笑容,是一句难忘的话等。但是,在具体的创作实践中,尤其叙事文学中,最常用的是以设伏和悬念为主的情节巧合,使本来分散的时空和人物命运或者情节发展结合起来。此外,利用情景、语言、动作等细节和性格体现的呼应也在文学作品的外在形式中经常出现。这些细节内容在不同的时空范围内交错出现,使文学形式达到前后贯通、有机统一的目的。这种形式特点目的在于防止作品中孤立要素的存在,分散因孤立而产生,无序因分散而产生,无序就不会统一。

当然,过分的统一和完整,也可能导致缺乏变化,甚至僵化。后现代小说中,情节经常多留下空缺,其目的在于表现生活中并不永远是逻辑分明的。这种观念本身是一种高度的哲理,是相当完整的。文学结构是复杂多变的,为了审美价值的最大化,创作必须追求有序统一的审美规范,只有这样,文学形象才能真正树立起来。文学形象的各种形式因素没有集纳统一,就会互相抵触,甚至风马牛不相及,互相游离,这与文学形象的集中统一性是完全悖离的。哲学家丹纳在著作《艺术哲学》中,强调这一点时说:特征不但需要具备最大的价值,还得在艺术品中尽可能地支配一切。唯有这样,特征才能放出光彩,轮廓完全凸出,也唯有这样,特征在艺术品中才比在实物中更显著。要做到这一点,必须做得各个部分通力合作,表现特征。不能有一个元素不起作用,也不能用错力量,使一个元素转移人的注意力到别的方面去。换句话说,一幅画、一个雕像、一首诗、一座建筑物、一曲交响乐,其中所有的效果应当集中,集中的程度决定作品的地位。

文学形象必须和作品的细节、场景、线索统一起来,才能凸显审美效果。否则,形象的力量和审美效果会受到很大影响。格式塔心理学派经过研究指出,人们之所以能够感受到事物的整体性,是因为我们神经组织在起作用,我们看见的很多事物都是游离甚至乱离的,我们之所以能够由浅入深、由简单到复杂、由表及里地认识事物,是神经组织在起组织协调的作用。这种作用能够在纷繁复杂的现实世界,自发地将各种不相隶属的事物和现象进行内在界定的分类和认知,也能够将一个整体从它所在的背景中分离出来。这种神经功能既能整合信息,也能分类甚至分解信息。格式塔认为,事物产生的刺激作用是各种同性作用发出的,就会形成有序合一的整体形象;如果是由单一的不相隶属的作用发出的,就会产生彼此不相隶属的分离形象。那么什么是同性刺激?怎样才能组成一个完整的单位呢?格式塔大师维台默归纳出一个基本规律,叫做完型趋向率。其实也就是:只要条件和状态类似,神经组织作用就会趋向一个较为集中的方向。完善包括有序、合一、简单等特性。

维台默说的现实可见的外在世界都需要经过神经组织的认知作用,非感官直接接触的抽象世界就更需要神经系统的组织分析作用。格式塔心理学认为,内在的观念世界诸如价值、意义、功能、建构、秩序等完全可以和现实世界一样建构成完整或者分离的心理形象和认知世界。无论是客观世界还是主观世界,只要经过神经组织的有序合一的分析整合,就会变得整齐划一。维台默经过大量的心理实验精心归纳出一系列的主要的神经系统的组织作用方面的认识规律,主要内容如下:

相等性、相似性、相近性。无论是客观世界还是主观世界,只要是相似相近相等的事物或现象,都会倾向于组成一个整体形象,而互相悖离游离不相隶属的会形成分离形象。这种事物和现象彼此之间的整体统一性与文学形式极其一致。无论是小说的各个形象系列之间,还是散文的意象,都以规范有序为原则,也就是各个要素之间要在量上相等、相近、相似。如果有些内容在数量或者属性上有太大的差异,就破坏了平衡。中国古典诗歌以平仄为一单位,英语俄语以一定数量的轻音重音交替为一单位,每个单位相等相似或相近,因而容易成为一个整体。在行与行之间,自然是那音节相近相似的易成为一个单元。在章节与章节之间,对称复沓的方法常被运用,要是一行或一组诗行之间缺乏相似性、相等性,就很难达到统一。影片《高山下的花环》前半部分为喜剧,后半部分为悲剧,缺乏相似性,给人以无法接受之感。

连续性、闭合性。各种事物和现象如果彼此连续就会产生闭合倾向,被共同界线包围,不自觉地经过神经系统的组织分析作用构成一个统一有序的整体。尽管维台默的实验用的是点线面的简单方式,但他揭示了神经组织运行的本质规律,对于文学艺术世界是同样有效的。当然,文学世界主要侧重于作家建构的感情心理上的复杂多变的世界,或者各种复杂多样的形象体系之间那种彼此相依互融共生的相互渗透的连续性。在现实生活的客观世界主要表现在不同时空范围内的直接连续性,但是这种关系不一定符合文学世界的内在规范的要求。

在生活中这种连续性主要是在时间和空间的直接相承上表现出来。这样的天然连续性,不符合文学形式内在规范的严格要求。大部分文学形式的连续是一种一环扣一环的因果连续性,一旦形成了因果链式的连续性,时空连续性就从属于情感的、性格的因果性。为了表现情感的、性格的因果连续性,可以打破时空的连续性,采取倒叙、插叙甚至自由联想,留下不连续空白的方法,将时间在心理的因果链中颠倒交叉起来,构成更高层次的统一性。在语言艺术中,不连续的、破碎的、相宜的成分对形成统一整体的功能干扰较之视角空间艺术更大,正是这样,也提供了新艺术流派和新艺术方法创造的机遇。

但是过分的统一,就变成单调,对复杂生活特征和情绪特征就变得过分约束了。完型趋向率只能同化相似相近连续性的部分,对那些不具备这种特点的部分内容就无能为力。如果文学形式对那些相异不是断续的部分不能加以同化,则会变成缺乏生命力的空壳。文学的审美创造要求神经系统的组织功能可以自发地组织。格式塔指出完型趋向率是自发的,而文学形式的同化组织功能是经过训练才能获得的,是历史积累的结果。

任何一种文学形式,在初创时期只具备有限的审美规范功能,主要是在相同相似相近相连中求得统一的功能。这种有限的功能与复杂的生活和现实的矛盾,一起推动着文学形式、审美规范功能的发展,使之越来越能够对那些相异不是断续的部分起到统一的作用。这样,文学形式的审美规范功能就不限于统一,而且在于多样。当统一与多样互相结合起来,文学形式规范功能就大大提高了。这样的文学形式就不再是草创形式,而是成熟的常规形式。它的多样性功能不但表现在对于繁多的表现对象有广泛的适用性,而且在于形式的审美规范本身也包含着多样的元素。它本身的功能就是统一与变化的结合,它的统一性功能中包含着变异的功能,它的变异中包含着统一的功能。在情节性取胜的叙事文学中,形成以高潮为核心的因果一体化是统一,但是在奔赴高潮的过程中一波三折,极尽变换跌宕之能事是多样。律诗每句五言或七言,每首八行是严格统一的,但是中间两联要对仗,首位两联避免对仗又是力求变异的。散文必须有一条思绪的连贯性为中心,这是统辖全文的,但又没有小说那样严密的因果链,在行文中也常有些小说不能容纳的枝蔓,而一切随机性的插话、补笔、回忆、联想,多样的功能,成为散文特殊的表现力,是散文特殊情趣所在。

形式规范的多样统一功能是互相渗透的,在统一的基础上变化,才能丰富;在变化中统一,才能集中。在创作中,主题是统一的,但在展开主题时则不能重复,它可以在曲折中显现,它不但求相似因素之间的平衡,而且求不相似因素之间的交融。因而在音乐上,有了主题,还有变奏;在文学作品中有了主题,还可以有副主题,有了主线还有副线,有了主角还有配角,刻画了人物还得渲染环境。只有把统一与变化结合起来,文学形象才不会陷入单调,才能把单纯与丰富统一起来。为了防止单调,打破过分的统一,时常用得上对照。对照也是一种平衡,不过是性质相反的平衡,目的是正面反面将主题广泛地展开。因而在《红楼梦》中安排了林黛玉的命运,又配置了薛宝钗的命运与之对照。所谓遥遥相对,息息相通,既统一了贾宝玉的命运,又对薛宝钗施加相反的审美作用。文学形式审美规范多样统一、矛盾的两方面是不平衡的。统一性是矛盾的主要方面,多样性从属于统一性。任何多样性首先是统一性中的多样性,而且是为了多样地展开统一形象的。任何文学形式如果失去了统一性,就失去了形式本身。因为审美规范首要任务是把无序的生活变为有序。统一功能不充分的文学形式,就是草创形式。比如,魏晋志怪小说,尚未形成以高潮为核心的一体化,因而后来为唐宋传奇和宋元话本所取代。现代新诗总的说来尚未具备一种形式的一体功能,这是因为即使现代格律诗的提倡者所提出的所谓“顿”的基本单元,也由于它音节不等、平仄不拘、在诗行中位置不稳定、受上下文影响分割的随机性大,因而缺乏统一性。正因为这样,现代新诗的形式还是一种草创形式,它缺乏强大的审美规范功能去帮助诗人化无序的生活为有序的节奏和意象,因而新诗中至今仍然充满了未经规范的生活毛坯,哪怕很有影响的诗人也在所难免。这是新诗至今尚未得到绝大多数读者的原因之一。

在文学创作中,不仅内容选择形式,而且形式也选择内容。二者的关系并不是单向的决定关系,而是互相决定的关系。二者在互相决定的过程中并不是在单一层次上的互相作用,而是在不同的层次中螺旋上升。形式对内容的反作用并不仅限于对内容强化或抑制,而且包括对内容的选择性变异重建。文学形式越是分化为各种成熟的具体形式,就越是具备稳定的机制和独特的自洽性。这就使它不能适应表现生活和自我的一切方面,只能表现生活和自我的有限方面。它只能在把生活改造为某一种特殊形态时,发挥它的特异功能。具体文学样式均有其特殊优越性和局限性,它对生活不是来者不拒的,而是严格选择的,它变得不那么宽容,只能容纳与它的特性相通的那一部分人生体验,而对它的表现力所不适应的那部分人生体验,它不是拒绝,就是强制性迫使其就范。这自然不是说形式可以单方面地决定内容,但是形式作为稳定的审美规范,显示出它相当强大的征服生活的力量。

在创作过程中,在形式与内容的矛盾中,在确立宏观的形象体制时,主要是形式受到内容的决定。在微观的形象细胞中则相反,主要是内容为形式所同化。当然,这样的区分不是绝对的,不管是在宏观形象体系中还是微观形象细胞中,都有互相决定或大或小、或强或弱的互相同化的倾向。不管创作的过程如何复杂,形式都不能说完全是被动的。内容选择、同化形式是问题的一面,形式选择、同化内容是问题的另一面。文学形式的强大、稳定的机制、对于生活的同化不仅表现为形式对客观对象和主观感受的选择性,而且表现为主观感受的分解性。表现对象具有多种角度、多种层次的属性,同样的主观感受也有多种系列、多种剖面的性质。所有这一切,在生活中是复杂而统一的原始形式,不是艺术的形式。艺术形式的特点是集中而单一,它不能容纳生活的全部复杂性,也不能穷尽人生的全部感受层面,它只能强调突出某个角度、某个层次,感受的某个系列、某个层面。

文学形式的相对主动性首先表现为对多系列、多层次的生活的分解和组合,同时还有心灵的补充和重构,这就是形式的同化作用。它不但使形式分化了,而且使内容分化了;不但使内容的表层分化了,而且使内容的深层分化了,甚至有时导致内容在本质上的分化。同样的生活和体验,以讽刺喜剧的形式构成形象和用挽歌的形式构成形象是不同的。在塞万提斯的经典作品中,堂吉诃德的形象本质是主观的盲目的热情,是以荒谬为主要特征的,如果用挽歌的形式去写同样的对象,则他的主观盲目的荒谬性绝对会弱化,而对理想的不懈追求精神可能被强化。同样是晴雯、王熙凤的形象,在《红楼梦》的具体描写中是一个样子,而在金陵十二钗的词曲中又是一个样子。这不仅仅是由于客观生活特征与主观感情特征的不同配置,而且是由于诗的同化机制不同于小说。由于不同形式的不同同化作用,内容的本质被分化为不同的方面,正如自然科学中同样一个对象分化为不同的学科,分别揭示不同方面的规律和本质一样。

总而言之,文学形式审美规范的统一功能是其成熟的重要因素。文学形式的统一功能能够将无序生活有序化,繁杂生活典型化,芜杂感情纯净化,使生活体验与主观情感猝然遇合,上升到文学典型的高度。但是文学形式审美功能的统一性必须把握好尺度,否则统一功能超过了一定的临界线就会走向反面,扼杀作品的审美效果。形式的灵活性被规范性压制,形式就变成束缚艺术表达的藩篱,形式就会脱离艺术的真谛,走向终结。

参考文献:

[1]孙绍振.文学创作论[M].福州:海峡文艺出版社,2009:115.

(责任编辑 刘冬杨)

作者简介:(安学珍,男,铜仁职业技术学院,讲师,研究方向:文学创作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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