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献血,我快乐!”
——记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金奖获得者、绍兴市直机关优秀党员何滢
2016-06-01章海坚
◎章海坚
“我献血,我快乐!”
——记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金奖获得者、绍兴市直机关优秀党员何滢
◎章海坚
人物名片
何滢,绍兴日报社印务公司拼版员。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金奖;全国无偿献血志愿服务奖四星奖;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五星级志愿者”;浙江省优秀志愿者;绍兴市杰出志愿者;绍兴市直机关优秀党员;绍兴市优秀“志愿先锋标兵”。
“妈妈,在我18周岁生日时,你一定要带我去献血哦!”这是不久前,何滢女儿和何滢私下的一个约定。女儿的生日约定,正是何滢16年前生日那个举动的一个翻版。
一组不平常的数据
这是属于何滢的一组不平常的数据——从2001年参加无偿献血、2008年参加成分献血以来,已累计献血49次。其中全血10次,3600毫升;机采血小板39次,78份治疗量。自2009年加入义务献血志愿服务队以来,已累计志愿服务时间近1200余小时。
2001年10月9日,那天是何滢27岁生日。当家人准备为她过产后的第一个生日时,她突然间向家人“抛”出了一个愿想:用自己参加义务献血的行动,伴随着女儿一起成长。这天,她来到绍兴市中心血站设在东街口的献血屋。尽管血站工作人员婉言告知:“刚做妈妈不久,尽量不要献血哦”,但何滢撸起衣袖,坚决要求献血。从此,这16年来,每年的生日,成为何滢一个特殊的日子,总会用义务献血给自己的生命“注解”。她对女儿说:这是我与你生命成长历程中的“必修课”。
除了生日献血之外,只有血站有需求或单位组织义务献血,何滢总是积极参加,她成为绍兴市中心血站的“常客”:自2001年10月至今,已累计49次参加义务献血,其中全血10次(3600毫升),成分血39次(78个治疗量),且每次捐献的都是双份的治疗量。绍兴市中心血站的领导面夸何滢是一个创造奇迹的人:每年平均献血(血小板)三次以上,她是挑战国内献血时间间隔极限为数不多的浙江儿女。
“我献血,我快乐!”
2001年至2011年的十年间,何滢义务献血的举动除了家人,外人并不知道。这缘自她同家人作的一个约定:“我献血的事,千万不要向任何人透露”。
“我献血,我快乐!”结果,何滢还是被女儿的不经意“抖落”出去了。
五年前,读初中的女儿写了一篇《爱献血的妈妈》的作文见报,绍兴人惊讶了。作为绍兴日报社报纸的排版员,何滢有“何电脑”、“表格专业户”两个绰号。原来,以前的排版软件对一些固定的小广告和报花,操作很复杂,稍有不慎,就易差错。她就利用空余时间,对一些固定内容的小广告和报花进行逐一排版并归类,对软件系统作了修改。当同事需要帮助时,她都能熟练、快速地报出相对应的文件名,“何电脑”之名由此而来。
她是无偿献血宣传服务队副总队长
何滢,是一名固定的无偿献血志愿者,也是绍兴市无偿献血志愿者分会注册志工,还是绍兴市志愿者协会副秘书长、无偿献血宣传服务队副总队长。
2009年初,她报名参加了无偿献血宣传服务队,经过理论培训及实践考核后正式上岗。
何滢秉承“助人自助”的理念,立志从自身做起,从身边的人宣传起,坚持深入采血一线,鼓励招募更多的市民勇敢地加入到献血队伍中,目前已累计参与志愿服务近1200小时。
她深入6所在绍高校的11个校区开展无偿献血知识的宣传讲座,用自己多年参与无偿献血及宣传服务的亲身经历,与大学生进行亲切交流。
何滢的义举,在鼓励自己亲戚并已有8名常年义务献血的同时,更激发了绍兴日报社广大员工无偿献血的热情。据统计,全报社每年都有60多名员工参加无偿献血,报社还因此获得“绍兴市无偿献血先进单位”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