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警政的创办者张謇*
2016-05-31付兵儿江苏警官学院江苏南京210012
付兵儿(江苏警官学院,江苏南京,210012)
南通警政的创办者张謇*
付兵儿
(江苏警官学院,江苏南京,210012)
11991199年,张謇创立的南通警察管乐队在排练
清朝末年政治腐败,经济失序,社会动荡,治安混乱。江苏南通地处东南一隅“,枭匪满地,蓄而待发;外患之来,什伯未已。”[1]而当地的团防和保甲制度早已懈散,驻军亦不能尽力靖匪。为了防御盗贼、土匪侵扰,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南通各项事业的发展,张謇创办了南通警政。通过建立警察机构,组织警察队伍,强化警政建设,营造了南通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一、自筹经费,设置警察
张謇非常重视警政建设,认为警政建设是发展实业和兴办教育的重要保障,“警政不先,不足言内政”[2],社会安定离不开警察。“故警察者,上通政府而下达穷壤。弥教案、诘戎莽、稽印税、缉私铸、佐学校、清田赋,莫不赖之。”[3]“方今地方工厂林立,教育、公益、慈善各处所相继朋兴,无警察何以为设施之辅佐?”[4]然而组建南通地方的警察组织所需费用巨大,经费得不到正常保障始终是困扰清末警政建设的一大难题。虽然张謇在《变法平议》中一再建议将“警察之费,归入各府州县预计,用本地税支”[5],但这一建议并未被政府采纳,“经费迭次呈请,奉令均着就地筹款。”[6]从清朝末年到民国初期,上级政府从未给南通警政建设划拨经费,正如民国十三年(1924年)张謇在《〈南通商埠警察状况〉序》中所言:“南通之自治,初欲赅警察而资之费,故十余年来未得政府补助。”[7]在南通警政建设的过程中,张謇通过自筹经费,组建了实业警察(经济警察)、治安警察、交通警察、林业警察、盐业警察等多种专业警察,成为名副其实的“南通警察的创办者”[8],为南通警政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
光绪二十五年(1899年),张謇在大生纱厂“照西捕例”设置厂警,始称“巡丁”,后称“警察”,“厂给伙食、枪械、号衣、油衣、冬夏帽。……日巡执棒,夜巡执枪。火警掣警钟,吹号叫。操演水龙时,轮流练习”[9],并设“管带”专管。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张謇与其三哥张詧、挚友范当世等人“仿东西各国之警察”制度,自定章程,在江苏南通创建“商团”,次年改为警察,设总巡统管。据《南通县图志》记载:“邑之有巡警,始于光绪二十九年张詧、范当世之设商团”[10]。他们采用“官绅竭其力,商贾输其财”[11]的方式募集资金,招集乡农子弟训练,70人为一团,分驻城厢。此后,又将“商团”改编为正式的政府的警察机构,成立警察局。光绪三十年(1904年),设“唐闸工团。嗣以妨工作,时改雇勇编行警,制设警员。辛亥事起,防御益亟,改设通海实业警卫队。凡四队,队各六十人。以一队驻海门,其三队主防城”[12]。宣统二年(1910年),通海垦牧公司自治区公所“设立巡房,专司查察,以纠游堕之民”[13],在垦区“并办警察,以保公共之治安”[14]。民国成立后改称公安局,局长名单报请通、海两县公安局同意任命,工资、费用由公司负责,受公司经理领导。公安局配有实业警察40名。民国三年(1914年),张謇在《条陈全国山林计划办法呈》中建议:“择要冲之地,酌设林警,资保管,毋令再有侵伐之虞”[15]。民国九年(1920年),南通“成立森林警察。”[16]同年,张謇又设立“盐场警察”,“为改革场盐预计,故当摄两淮盐政时,有此项组织。……盐场须用警察,警察须用长尉”[17]。
二、开办校所,培训警察
张謇认为,警察必须掌握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只有对从警人员进行教育,才能建立起一支合格的警察队伍。张謇坚决反对“以不教育之人当警伍”[18]。他在《论警政致李万里函》中说:“警察教育不先,则警政不修”[19],警政建设离不开警察教育。为培养专业警察人才,张謇“就地筹措”经费,购买装备,聘请教官,亲自负责“所有警章之制定”[20],开办警察培训班,采用日本警察章程为课本,对招募人员进行学习培训。在此基础上,张謇还“筹办警察学校”。通州“巡警传习所、巡警教练所、罪犯习艺所,先后已设”[21],并指出“改良监狱正在兴工”[22]。宣统元年(1909年),张謇设立巡警教练所,“参以日本制,假中学校设之。詧为所长。费银一万七百八十九。二年(1910),毕业百二人”[23]。除开设一般治安警察学校之外,张謇还逐步开办了其他专业警种学校,以培养各类警察人才。宣统元年(1909年),张謇开设了“监狱学传习所”[24];民国二年,设立了“盐场警察长尉教练所”[25],“两淮盐场巡警长尉教练所招生八十,定章六个月毕业”[26]。民国八年(1919年),张謇还开设“交通警察养成所”,培训交通警察。在《交通警察养成所开学演说》中,张謇指出:“南通所办实业、教育各事,初具规模,……外人来通参观者必多。且各处马路告成,交通便利,日需警察负责指导照料之责者更多,故今招诸生来学,以养成交通警察之人才”[27]。
在教学内容上,除了学习专业知识外,还“须极端注意英语一科,因所办交通警察,强半为外人来通参观而设。英语在世界上最为普及,若不通英语,设西人有所询问,警察瞠然不知所对,实为南通自治之羞。”[28]警察必须掌握相关法律知识。为方便学习法律知识,张謇支持组织出版有关法律书籍,并于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开办“法政讲习所”,“假中学校为讲舍,先后毕业三百七十四人。”[29]宣统元年(1909年),“改法政讲习所为自治研究所,毕业百三十人。”[30]此外,张謇还挑选部分警察学习乐器,组建通泰海实业盐垦警卫团军乐队。“每当有海内外的要人、名人等贵宾来通,包括梅兰芳来通演出等等,这支管乐队都前往车站码头迎接贵宾,鼓乐喧天,声闻数里,声势浩大,为南通人争光不少。”[31]
三、从严治警,成效显著
为了加强警察管理,规范警容警纪,张謇精心选派教官,严格训练。南京陆军师范学堂毕业的骨干江导岷、章亮元、洪杰和两江讲武堂毕业的武官龚培基曾担任通海垦牧公司军事教官,训练公司警员。保定军校毕业的季方(建国后曾任江苏省副省长,全国政协副主席)应邀担任“通州警备队”教练长,专门负责训练实业警察。张謇特别强调“锻炼精神。”[32]在交通警察养成所开学典礼上的演说中,他曾举在日本考察时,所见到日本士兵站岗两个多小时“一如前状,精神充足,姿势颇好,毫无倦容”[33]的例子,来激励警校学员。张謇主张用严格的规章制度管理警察。早在“商团”设立之初,张謇就制定警察管理的章程,“明办法、严责任、划地段、核用款、定约束。赏罚皆准各国通行警章而斟酌之。”[34]张謇还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对警察的监督作用,让“人民相与扶持监察以必行其法”[35]。对于专职保卫企业的“江苏省实业警卫团”,张謇则指定有关公司、企业推选代表,组成“实业警卫团参事会”机构,对实业警卫团定期进行检查,实施监督管理。
通过从严治警,确保南通警察警纪严明,遵纪守法。尽管清末民初社会动荡,吏治腐败,警纪松懈,警察抽烟酗酒极为普遍,赌博吸毒亦不鲜见,但在南通,由于张謇重视警政建设,从严治警,因而警纪严明。家住南通垦牧一堤,解放后任南通市委组织部长的俞林栋评价说,当时实业警卫团“治军严”[36],警察“不抽烟”“不喝酒”[37],主要任务是“防土匪”“抓小偷”[38],避免公司财产遭受盗抢。江苏巡抚程德全对国内诸多地方的警察极不满意,在《到苏接篆后上亲贵及政府书》中说:“此间巡警之官弁及岗兵,精神上暂不论,形式上即已大难:有卧治者,有跛踦当街者,有吸鸦片及赌钱者。种种怪象,不一而足”。[39]但对南通却大加赞扬,称“通州地方自治,为各属之最”。[40]“警察一部,在民国三年(1914)省府视察报告,亦曾有‘警察之冠’等语。”[41]张謇的警政建设,还引起了国外人士的关注,并给予张謇高度评价。当时上海海关税务司英国人戈登·洛德提交的《1912年~1921年海关十年报告》中指出:“他从一开始就组建了南通自治会,对通州后来的发展,对于建立警备力量……做出了贡献。”[42]称“张謇是使通州发展成为一座中国模范城市的主要人物。”[43]当时亲见目睹南通状况的张謇之子张孝若在《南通张季直先生传记》中说:“我父亲从北京回通,专意经营村落。那几年维护地方治安,整治地方内政,……因此地方没有匪患,行政都很有条理。人民在那几年,很能安居乐业;地方自治事业,所以能放手办去。”[44]而南通因此成为全国著名的“模范县”,举世皆知。
*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南京国民政府警政建设研究”(编号:13BZS045)、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资助项目(英文标识号:PAPD)阶段性研究成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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