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药店执业药师调查:很多药师证是租来的
2016-05-31张小妹
北京药店执业药师调查:很多药师证是租来的
根据国家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今年底所有药店必须配备执业药师。虽然上周国家药监总局再次发文,将药店配备执业药师的期限放宽到2020年,但仍强调新建药店必须配备执业药师。不过,北京青年报记者近期走访发现,已具备执业药师的药店,却常常不见执业药师的身影,空留一张《执业药师注册证》于墙上,并未发挥“审核处方再拿药”、“对病患者选购非处方药提供用药指导或提出寻求医师治疗的建议”等职责。“形同虚设”的执业药师面临着注册率高而在岗率低的尴尬局面,挂靠租证、身兼数职的情况非常普遍。
只挂牌不上班 执业药师普遍缺岗
近日降温,不少市民患上感冒。王女士在国大药房(定福庄店)购买感冒退烧药的时候,不确定自己正在服用的“白加黑”,是否能与将要购买的退烧药“扑热息痛”同时使用,药店工作人员含糊其辞地说“应该没问题的”。当王女士询问执业药师是否在店的时候,药店工作人员称自己也是药师,跟执业药师一样的,执业药师“今天不上班”。
北青报记者在药店门口观察发现,多数市民进店购买药品时间都在3分钟左右,往往是药店店员推荐药品后,消费者直接交钱拿药离开。采访中市民表示,“听说过执业药师,但具体做什么也不太清楚。”而在买药过程中主动向执业药师咨询的更是少数。
目前北京多数零售药店企业均配备有至少一名执业药师。记者走访了朝阳区的国大药房、福瑞宏达大药房,海淀区的德威治大药房以及东城区的恒泰力源大药房等十多家药店发现,王女士遇到的情况并非偶然,常驻店内的是高悬于墙上的“执业药师注册证”,而执业药师却往往“真人不露相”。
处方药随便卖 药师签字形同虚设
由于处方药的风险较高,国家设置了一系列法律法规,要求零售药店出售处方药时必须由执业药师签字确认。2007年起实施的《药品流通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经营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或者其他依法经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不在岗时,应当挂牌告知,并停止销售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此外,《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流通管理暂行规定》也指出,处方药必须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销售、购买和使用,同时,执业药师或药师必须对医师处方进行审核、签字后依据处方正确调配、销售药品。
然而在国大药房,店员在没有处方单的情况下,主动向北青报记者推荐了处方消炎药。进店后,记者表示需要购买消炎药。店员在推荐了两款非处方消炎药后,来到“处方药”的柜台前,拿出两款处方消炎药,让北青报记者自己挑选。而此过程中,记者并未出示任何处方单,且询问后得知,该店的执业药师“今天休班”。店员表示,“这不是强制处方药,可以拿的。”
药师供不应求 药店鼓励员工考证
《国家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要求药店在2015年底前必须配备执业药师,上周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关于现有从业药师使用管理问题的通知》表示,由于执业药师数量不足等原因,因此未来五年执行从业药师过渡政策,有条件地延长现有从业药师资格期限至2020年。
但据统计,北京零售药店数量5 233家,而已注册的零售药店执业药师数量仅为4 240人。按照每家药店一名执业药师的要求,还需增加至少1 000名执业药师。
僧多粥少的局面,使得执业药师成了众多药店追捧的“香饽饽”。
上月刚结束的执业药师资格证考试中,全国报名人数达到了112万人,比去年增加了28万人,创开考以来人数新高。就北京而言,截至2015年10月31日,北京注册执业药师5 063人,较去年增长了439人。其中,药品零售企业的注册人数最多。注册人数在不断增加,但在北青报记者实际走访中看到的却是“执业药师难得一见”的情况。
据业内人士表示,因为直接招执业药师太难了,药店往往鼓励员工考证,考下来的有奖励。
专家观点
监管模式有待调整 低收入等造成执业药师缺岗
国家食药监总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专家顾问康震此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谈到,目前执业药师市场存在如“注册率增长但在岗率低,更存在不真用、不能用和不够用”等问题,执业药师监管模式有待调整。
中国药师协会理事叶真更具体地谈了“不真用、不能用和不够用”的现象。“除了存在部分执业药师‘挂靠’零售药店的违法行为”,在实际工作中,执业药师承担的工作远不止“咨询服务”,还有“质量管理”和对其他员工的培训等工作,“所以造成了执业药师不能随时在店提供用药咨询服务的现象”。叶真说,“这归根结底还是执业药师太稀缺,我们药企一年365天都在招聘执业药师,但说真的,就算有人来应聘,也会因为工资低等原因而离开。”
设置执业药师为“指导合理用药”
2007年颁布的《药品流通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经营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或者其他依法经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不在岗时,应当挂牌告知,并停止销售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
2012年1月,国务院发布《国家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国发〔2012〕5号),明确指出:到“十二五”末(2015年),所有零售药店和医院药房营业时要有执业药师指导合理用药,逾期达不到要求的,取消售药资格。
针对执业药师数量紧缺的情况,上周,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关于现有从业药师使用管理问题的通知》表示,由于执业药师数量不足等原因,目前难以实现,因此未来5年执行从业药师过渡政策,有条件地延长现有从业药师资格期限至2020年,但新开药店仍需配备执业药师。(张小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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