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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IL教学法在商务英语专业国际商法教学中的应用

2016-05-30曹晴

科教导刊 2016年1期
关键词:商法商事商务英语

曹晴

摘 要 内容与语言融汇式学习(以下简称CLIL教学法)是欧盟提出的用外语来教授非语言类学科知识、同时兼顾外语学习的教学模式,“整合”是其定义性特征。本文分析CLIL教学法在商务英语专业国际商法教学的应用,并提出CLIL教学法在解决学习者个体差异、提高学习者语言能力,增强学习者信心、发展多样化技能、提高跨文化和全球意识等方面具有优势,为相关教学提供新的视角。

关键词 内容与语言融汇式学习 商务英语专业 国际商法 4C原则

中图分类号:G424 文献标识码:ADOI:10.16400/j.cnki.kjdks.2016.01.055

Application of CLIL in Teaching of International

Business Law for Business English Majors

CAO Qing

(School of Foreign Languages and Literature, Hunan Institute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Yueyang, Hu'nan 414006)

Abstract Content and Language Integrated Learning (CLIL), specialized in integrated learning, is a model used to teach a subject that is non language as well as foreign language education. This thesis analyses the application of CLIL in teaching of International Business Law for Business English majors, providing new angels of relative teaching courses in dealing with individual differences, enhancing language proficiency, encouraging students, diversified skills development, promoting cross-culture and global sense etc.

Key words Content and Language Integrated Learning; Business English Majors; International Business Law; 4C Principle

0 引言

伴随着国家经济社会的发展、软实力增强和对外开放的不断扩大,英语专业由单一的英语语言文学专业拓展为现在的包括英语、商务英语、翻译在内的英语类专业。其中,商务英语专业的培养目标在于为社会输送既懂英语又懂商务的人才,但现阶段商务英语专业的培养模式仍是英语+商务专业课的拼盘模式。如何平衡英语和商务知识之间的关系并实现培养目标是困扰教师们的核心问题。商务英语专业毕业生应当具备有扎实的英语基本功(听、说、读、写、译)和丰富且有一定深度的商务知识(金融、外贸、法律、营销等),能够在国际商务实务中灵活担当多种角色,包括但不限于翻译、谈判、接洽、争端解决等等。多年来内容教学法(Content-based instruction)、合作学习法(cooperative learning)、认知学术语言水平指导(CALP Instruction)等等被相继提出,虽各有长处,但为了达到培养扎实的英语基本功和有深度理解的商务知识,融汇式教学法(Content and Language Integrated Learning)更为合适。本文将在介绍CLIL教学理念的和商务英语专业国际商法课程定位及教学分析的基础上,以李浚帆、梁雁编著的《新编国际商法英文教材》为例介绍CLIL教学法在商务英语专业教学中的适用。

1 CLIL教学理念

Content and Language Integrated Learning(以下简称 CLIL模式)即“内容与语言结合学习”或“内容与语言融汇式学习”是基于Hymes的“交际能力”理论和Halliday的“功能语言学”理论而提出的,是“一种专门集中某一专业学科的语言教学途径”。①但该定义已于今年被修改为:CLIL是使用一种外语学习某学科知识的双向关注教学法,目的是针对已设定的学科内容的学习来提高语言和学科内容的掌握。②

关于CLIL教学法的理念研究,国外学者首先做了较为广泛的研究,角度包括如何选择教材、课堂话语分析、语言输入类型等等。欧盟基于一体化目标,顺应全球化浪潮而推广的CLIL教学法,提倡从小学阶段就开设使用非母语教授学科知识课程。即教学过程中使用外语介绍引入新概念,通过多种课堂活动增加学生说话时间(STT:Student Talking Time)和减少教师讲授时间(TTT: Teacher Talking Time),以期在无语境情况下通过教学、阅读、课堂游戏等等方式达到最大化的语言与文化的融和。国内学界对CLIL模式的研究始于2006年,骆巧丽在《CLIL教学模式及其对中国公共外语教学的启示》。而后,她有撰写了多篇文章分析讨论CLIL教学模式的可操作性。2009年严明编写了《高校双语教学理论与实践研究——外语教育视角》一书,在书中,他特别使用了一章的内容分析CLIL教学法的理念的内涵,是国内为数不多的对CLIL的理念有详细分析的著作。2013年国内CLIL相关论文发表达到高点共有42篇,包含了小学、职业院校、专业院校等不同层次的学校CLIL教学法的应用研究。一改以往CLIL教学法研究对中国的本地化问题涉及甚少的局面。

使用CLIL教学时,语言和学科知识担任同等重要的角色,学生需要掌握词汇、语法结构和功能语言(Functional Language)学习且应当具备理解学科知识进而沟通的能力。语言方面的教学侧重:词汇、样本句子、分析错误。难点是词序、专业词汇、语法(时态、动词搭配、情态动词)、正式英语的使用。学科方面的教学侧重:概念、理论体系、思辨能力、学科文化。学习者需要在学科学习过程中提升沟通能力:表达和解释时事、资料、想法和感受,书面或口头。

2 商务英语专业国际商法课程定位及实际教学分析

商务英语是以英语为载体商务知识为核心的一种专门用途英语 (English for Specific Purposes即ESP)。国际商法是商务英语专业商务类核心课程之一,其特点是专业性、理论性强,知识内容较为抽象且实践性很强,因此学习起来对学生的知识储备有较高的要求,对学生灵活运用知识能力的要求也较高。学习该课程之前,学生应当具备英语专业四级以上或同等水平的英语技能和国际商事活动的基本知识。按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于1985年制定的《国际商事仲裁示范法》对“商事”一词所下的定义:“‘商事一词应给予广义的解释,以便包括产生于所有具有商事性质关系的事项,不论这种关系是否为合同关系。具有商事性质的关系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交易:任何提供或交换商品或劳务的贸易交易;销售协议;商事代表或代理;保付代理;租赁;建设工厂;咨询;工程;许可;投资;融资;银行业;保险;开采协议或特许权;合营企业或其他形式的工业或商业合作;客货的航空、海洋、铁路或公路运输。”一般来讲,“国际商法”教学内容包括了国际商法概论、合伙企业法、公司法、外商投资企业法、商事合同法、国际货物买卖法、产品责任法、代理法、国际海上、铁路、航空货物运输法、海上保险法、票据法、知识产权法及国际商事仲裁法。在商事活动内容上,国际商法的教学涉及的种类众多、专业性强,容易使学生产生陌生感和畏难情绪。不仅如此,国际商法教学内容还具备以下的特点:对同一个问题的规定,涉及不同国家与地区的文化、历史差异,不同法系、不同地区、不同国家往往有着不尽相同甚至截然相反的表示,比较典型的是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的比较、大陆法系主要国家间的比较、英美法系主要国家间的比较、我国国内立法与国际通行做法间的比较等,例如大陆法系、英美法系、国际公约中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法关于发盘、接受的有关规定和我国的规定出入较大,学生由于对国外的社会环境、法律制度缺少认识与了解,往往很难理解其中缘由,再加上各个国家一直在持续地修订其法律条文,使得“国际商法”的教学内容存在着相当的不确定性与前沿性,这些都对课程学习加大了一定的难度。处理不当,容易使知识碎片化。因此,除了掌握好基本国际商法法学理论知识,还要训练出能解决操作法律英语实际问题、熟练掌握国际贸易法律的从业人员。

基于上述课程定位,商务英语专业开设的国际商法教学面临着诸如教材、教法、大班小班授课、语言使用、语言和学科知识比例等等方面的选择等难题。

3 CLIL教学法在商务英语专业国际商法课程的适用——以《新编国际商法英语教程》为例

CLIL是由来自芬兰Jyvaskyla大学的David Marsh提出的,是一个涵盖性术语。③欧洲管理者网络、研究学者和实践者等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使用。Marsh认为,这个术语涵盖了任何一种把外语作为工具学习非语言科目,语言和内容共同作用的行为。④这个术语并不强调语言教学和内容教学中的任何一方,而是认为二者均是一个整体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⑤Marsh还给出了另一个更为宽泛的定义:“CLIL是为实现某个专业领域中学习的具体目标所采取的多样化的手段。”⑥商务英语专业的国际商法教学非常符合CLIL模式的适用条件,那就是运用多样化的教学手段,通过英语学习国际商法法学知识,并且通过国际商法学习来了解和掌握法律英语。

CLIL模式认为使用外语学习一门学科时,应当平等对待语言知识和学科知识。因此它能更好地解决语言技能和学科知识培养之间的矛盾,那么教授国际商法时应当均等教授语言和学科知识。并且,CLIL教学法认为使用外语教学不应当完全避免使用母语,因为全外语的教学容易产生理解死角,需要借助母语来清理死角。根据CLIL教学法的著名的4C原则, 内容(content)、认知(cognition)、交际(Communication)和文化(Culture),⑦实现多样化,不应当是简单的案例教学、研究教学、任务教学法等的拼接,应当根据教学内容的变化,为不同的内容度身定做教学方法和评估方法,如问题学习法、问题解决法、任务学习法、角色扮演法、以提问为基础的科学教学法等等。

商务英语国际商法教学课时通常分为开课一学期或两学期,本文以开课一学期18学时周,36课时为例。课程设计、教学及评估方法如下:

首先是教材选择问题。国内国际商法教材主要分为中文和英文两类。根据商务英语专业的特点,该专业国际商法学习应该选用英文教材。可供选用的英文教材有以下几种:(1)原版引进的全英文教材,如雷·奥古斯都所著的《国际商法》(英文版);(2)国内学者编著的结合中外资料、理论的国际商法英文教材(部分来源于汉语教材翻译),如张学森《国际商法》(英文版)、袁传友《国际商法基础教程》(英文版);(3)国内学者编著的,内容主要来源于英文原版教材并辅以相关中国法律英文条文介绍的英文教材,如《新编国际商法英语教程》。

当学生已具备相当高的英语能力和学科专业知识的基础上使用原版全英文教材,采用“浸入式教学法”,可以使学生完全沉浸在全英文的语境中,有利于学生全面掌握语言知识和语言技能并进一步培养科学的思维方式。但使用原版引进教材最大的问题是原版教材的部分体系和内容与国情不符,而且缺乏中国法的相关介绍。由于历史背景、文化传统、政治体系等的差异,国外原版材料的部分内容与国内教学体系存有矛盾。首先,原版国际商法教材内容庞杂,体系分支甚多,受限于国内教学学时,无法学通学透。其次,使用原版国际商法教材对教师的要求非常高。任课教师应当同时精通英语和法律,并且具备有相当的国际商事实践经验。另外,原版国际商法教材配套教学资源引进与开发不足,所有课程的教授依赖教师个人的研究和钻研,其结果难免不尽如人意。

使用本土化改造的英文教材就成为了那根救命稻草。

《新编国际商法英语教程》是李浚帆、梁雁编著的,由清华大学出版社和北方交通大学出版社出版的一本本土化改造较为出色的国际商法英文教材。 该教材共10章,涵盖国际商法导论、合同法、商事组织法、票据法、产品责任法、代理法、反倾销法与反补贴法、竞争法、知识产权法等内容,系统地、浅显地阐述了上述各领域的重要国际条约、两大法系主要国家的重要法律规定,以及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全书各章(除“国际商法导论”外)都附有相关的真实案件和判例,以帮助读者联系实际,加深理解。

根据4C原则,课程教学安排要注意处理内容(content)、认知(cognition)、交际(Communication)和文化(Culture)四方面的融会贯通问题。针对国际商法而言,内容(content)指的是学科基础知识概念,认知(cognition)是思考解决相关的法律问题需要的思维模式和方法,交际(communication)是关于解决法律问题是需要什么样的法律英语语言,文化(Culture)包括相关的文化焦点是什么。设计CLIL教学法的课程方法时,首先应当思考如何激活前期储备知识,其次是思考知识的输出方式,如课堂教授多少知识,口头的、书面的、电子的、论述的?全班作业、团队作业还是两人作业?此外还应当考虑学生学习成果的输出模式,如学生在课堂上如何实现交际目的,口头的、书面的、商事演练?团队合作、个人完成还是两人项目?再次,还应当思考输出和输入之间时间间隔的设计。课程设计是还应特别注意设计认知挑战内容和提高思辨能力的内容。

国际商法的教材内容复杂而抽象,一学期36个课时的安排注定了不能追求大而全,应选择少而精,选择最有代表性,实用性较强的章节为学生讲解。以《新编国际商法教程》为例,拟安排如下六章详细讲解,其他四章自修。这六章分别为:第一章国际商法导论、第二章合同法(一)、第三章合同法(二)、第四章商事组织法、第五章竞争法、第六章知识产权法。其中重点讲解第二章和第三章合同法,其次是第一章和第四章,再次是第五和第六章。

根据Deborah.J.Short的CLIL测试矩阵模型。如表1所示,这一模型为综合语言及内容教学的教育工作者确定评估目的,选择评估方式提供了一个方向。这个矩阵回答了CLIL评估什么,以及如何评估这样两个问题。语言和内容评估过程的综合目标可分为下列几类:问题解决方法,内容方面的技能,概念理解,语言运用,沟通技巧,个体行为,团队行为和态度。这些方面可以通过以下一些可选择性措施进行具体评测,如:技能清单,读写清单,逸事记录和教师的观察,学生的自我评价,档案袋记录,写作能力,口头报告和学生访谈等。⑧

国际商法课程教学设计如表2所示:

首先,针对内容(content)安排词汇测试。每次课开始时先随机抽取3位同学默写10个抽取的词汇。这一安排对于激发学生已储备的知识有良好效果,并为学生预习课程设定基础目标。解决了学生不预习或者只有少部分预习的问题。

另外,学期伊始时,学生将自选分组而获得案例。每一章基础知识将首先由任课老师讲解,学生学习之后按照分组对案例展开分析讨论,并准备5~8分钟的课堂团队英文演讲和12~20分钟的回答问题,还需要提交案例分析报告,提问和撰写报告均纳入考核评分。报告内容包括案例简述,焦点分析,推理分析,自我观点称述。这一部分操作语言为英文。这一安排较好的解决了将内容、交际、认知各方面融入到一个小组案例分析当中。学生既要处理内容,其次需要将认知和内容输出并以演讲的方式实现交际目标。

《新编国际商法英语教程》所选六章共计12个案例。一般商务英语专业的班级学生人数设置为24~32人。现以24人为例,每组设定人数为4,因此每组该学期中需要完成两次案例分析演讲。两次案例分析演讲良好地解决了非法学专业学生初次分析案例只能抓到皮毛,不能进一步体会和总结思维模式和方法的问题。

时间的设置非常重要。5~8分钟的演讲时间设计迫使学生必须精选演讲内容,锻炼学生使用英文简述案例的能力。实际上案例分析演讲只是这一教学方法的引出部分,更关键的部分是其后的回答问题环节。这要求所有的学生都必须预习、分析案例,在课堂提出相关问题,以此进一步达到交际的目的。也有利于教师了解学生的知识结构,更好的答疑解惑。与传统的演讲式教学法相比,在“以问题为导向的教学法”中,学生是主动的、积极的;教师是被动的。教师与学生是相互对抗的因素,各方都是信息的输出者和输入者。学生不再是知识的被动接受者,而是问题的提出者、解决者、参与者,大大提高了学习兴趣、学习效率。

学习和掌握国际商法的知识并非教学的最终目的,灵活运用才是。期末团队商业策划和商业洽谈能够迫使学生整合所学知识,识记、消化并运用。

团队商业策划要求各小组首先根据商事组织法内容,选择并成立商事组织形式,然后策划商业活动,可以是创业也可以选择已经存在的经济实体安排设计并完成演(下转第162页)(上接第116页)讲。不同于案例分析团队,商业策划书的演讲不需要全组陈述,而是要求派出最有实力一员,问题也改由老师提出。这样的目的是在角色扮演中,让学生学会如何分配任务,如何合作。时届期末且问题由教师提出,各小组的准备在认知层面上也将更有深度,完成演讲之后,认知层面的触动更大。

完成商业策划后紧接着是商业洽谈。在2个学时中,学生根据教师提供企业背景资料(全英文),安排相关的商业接洽、谈判。若谈判成功,需撰写、签订国际商事合同,若不成功,各组草拟一份国际商事合同。通过这一设计,推动学生们对知识的进一步理解,以角色扮演的方式消除畏难情绪,提高学生们对国际商事交往的感性认识,最终的目的是使学生们对国际商事合同的结构、语言和内容有进一步的学习、深化和运用。

4 结语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进步和提高,全球化程度日益加深,国家需要更多的具备复合性知识结构的人才。他们必须精通英语和其他某一类或者多种类的科学知识,譬如:金融、法律、会计、国际贸易等等。粗放的、缺乏理解和思考的填鸭式的教学方法已不能满足当代英语人才的培养要求。语言与内容融汇式教学法(CLIL)作为使用第二语言教授专业知识的教学法之一,具有不单独强调语言技能或者内容知识技能的优点。内容知识本就镶嵌在语言当中,使用语言的过程亦即知识运用的过程。为商务英语专业国际商法CLIL教学所设计的多种活动围绕4C原则,将较普通教学法更好地提高商务英语专业学生的商务英语专业素养和知识运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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