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民渠二处灌区实施“再造一个都江堰灌区”初探
2016-05-30黄小军
黄小军
【摘要】2011年初,中共中央、国务院以中发(2011)1号文件的形式,作出了“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四川省委作出了“再造一个都江堰灌区”的决策和在全省实现“全域灌溉” 的目标。本文以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二处灌区(以后简称人二处灌区)为例作初步探索。
【关键词】再造一个都江堰灌区;全域灌溉;都江堰
1、背景
2009年10月15日正式颁布了《四川省再造一个都江堰灌区建设规划纲要》,这标志着我省再造一个都江堰灌区战略规划全面启动。这是省委、省政府加快水利发展的战略决策,是贯彻中央1号文件的重要举措。
在再造一个都江堰灌区规划实施之际,省委还提出了全域灌溉的目标。全域灌溉建设的启动,与再造一个都江堰灌区规划有机结合,必将有力助推再造一个都江堰灌区规划的实施。
在人二处灌区,应该如何贯彻落实省委再造一个都江堰灌区和实现全域灌溉目标,发展新增灌面,下面作初步探讨。
2、人二处灌区概况
人民渠二处灌区是都江堰水利工程供水的尾水丘陵灌区,主要水源是引蓄都江堰水源。灌区由人民渠六期灌区、五七期灌区和鲁班水库灌区三部分组成。灌区范围涉及绵阳、德阳、遂宁、成都4市的安县、三台、涪城区、绵阳高新区、旌阳区、中江、罗江、射洪、大英、安居区、船山区及金堂县等12个县(区)。设计灌溉面积278.37万亩,目前实现灌溉面积153.11万亩。灌区的基本特点是以蓄水为主,引、蓄、提相结合的丘陵灌区,全灌区蓄水设施共有17410处,灌区设计总蓄水能力为7.61亿m3,目前实际蓄水能力6.5亿m3。
3、人民渠二处实施再造一个都江堰灌区內外部环境分析
3.1 内部环境
3.1.1 厅、局、处等各级领导非常重视再造一个都江堰灌区的实施
从灌溉面积角度上看,二处灌区设计灌面278.37万亩,目前实现灌面153.11万亩,还有125万亩的灌面发展空间。对此,省水利厅、省农水局及都江堰管理局高度关注。
我处也根据厅、局的部署,专题召开发展灌面工作会,组织专人落实灌区调研并上报资料。
3.1.2 灌区工程整治后的状况
截止2010年末,通过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特别是汶川地震灾后重建工程整治后,人二处所管理的313公里主干渠基本达到设计输水能力,全面打通人民渠六期、七期及鲁联干渠的高速水道,大大提高了主干渠的输供水能力以及防洪抗旱能力。鲁班水库蓄水能力达到设计标准,为保障扩大灌面的输供水奠定了坚实的工程基础。
3.1.3 灌区的内部环境
在灌区12个县(区)中,有中江和三台这样的全国产粮大县,也有涪城和旌阳这样的全省经济十强县。这些县(区)均有很好的水利工程建设氛围,农田水利建设规模大,建设管理经验丰富,群众对水利工程建设认可度高,为再造一个都江堰灌区的贯彻打下了很好的基础。
一、中江和三台二县,已实现灌面83.35万亩,未实现灌面81.71万亩,占整个未实现灌面的65.3%,可扩灌面的潜力还相当大。而且中江和三台又是全国的产粮大县,都被评为全国产粮标兵县,在保障全省粮食安全中占有举足轻重的作用,社会影响力很大,在此二县贯彻实施再造一个都江堰灌区的决策,发展新增灌面,氛围浓厚。
二、旌阳区和涪城区均为四川省经济十强县,旌阳区又是四川省现代化水利建设试点县,在全省率先开展了灌区水利现代化示范建设,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灌溉工程、防洪排水、城乡供水、水质监测及信息化工程等方面。
3.2 外部环境
对外部环境,主要体现在水资源的需求量上已是明显增加。
按照用水定额392 m3/亩计算,目前灌区实际蓄水能力为6.5亿m3,若按蓄水量的60%用于灌溉,那么可以满足的灌溉面积最多为99.5万亩。余下的178.87万亩,还需水量7.01亿m3。对于地处都江堰尾水丘陵灌区来说,按照水利用系数为0.52计算,还需要引都江堰水量13.5亿m3。
4、实现再造一个都江堰灌区的举措
4.1 争取政策,加大各类水利工程建设力度
为实现再造一个都江堰灌区,我处根据灌区实际和都管局统一部署,制定“十二五”工程建设规划,向厅、局汇报,争取上级及本地政府对我处发展灌区政策上的支持;积极参与,与灌区形成联动机制,督促灌区制定本地区发展灌面的计划。
4.2 工程项目安排方式上,采取扩大灌面效益优先,竞争立项,分步实施的原则
我处既要实施再造一个都江堰灌区的决策,又要实现全域灌溉的目标,目前有125万亩的扩灌空间,因此在工程项目的安排上,应该扩大灌面效益优先。工程项目的立项,按照《招投标法》,让实力强的施工单位入围。再者,我处灌区又是跨4市涉12县(区)的大型灌区,扩灌工程面广量多,不可能一步到位,因此应该制定好总体规划,分步实施。先行试点,做出成效,再成片推进。
4.3 整合资金,联片建设,形成总体效益
通过整合所有涉水项目资金,如整合水利、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产粮大县、退耕还林、基本口粮田建设、水源工程建设、渠系配套、农田水利工程建设、中小河流堤防工程建设等所有涉及到灌区水利工程建设的项目资金,联片建设,对水利基础设施改造与新建,打造完善的灌区灌溉体系,形成明显的总体效益。
4.4 建立项目验收与实现灌面同步考核制度
由于扩大灌面投入了大量的资金,因此对项目施工结果的验收应该与实现的灌面同步考核,按照施工合同各自承担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以维护招投标合同的严肃性。
4.5 以行政区域为界,占补平衡,控制灌面萎缩
各乡镇人民政府是本辖区内水利建设的责任主体,区级相关部门是具体的管理和实施主体,要以行政区域为界,层层明确目标、责任和任务,防止有效灌面萎缩,让其永葆活力。若有必须需要支持地方建设的情况,至少应该做到总体上占补平衡,并略有发展。
4.6 严格水资源管理
要做到发展灌面与水费征收的基本面积挂钩,并将农业供水和非农业供水区分开来,分别计价收取水费。还要坚持行之有效的合同供水制度,切实维护水利工程效益的发挥。
参考文献:
[1]四川省水利厅《四川省全域灌溉技术与管理导则(试行)》2011-7
[2]都江堰管理局《都江堰灌区工程手册》20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