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不”原则让孩子学会与人相处
2016-05-30尹建莉
我女儿圆圆4岁前的固定玩伴是婷婷和小哲,都是女孩,出生时间差不多,且在同一层楼住着。三个小家伙总是东家进西家出地在一起玩。婷婷和圆圆性格比较温柔,小哲比较急躁,常常在抢东西时占上风,发生冲突时就会狠咬对方一口。我记得有两次圆圆去小哲家玩,突然哭着跑回来,说小哲咬她了,胳膊上有明显的牙印。
我总是看看她的小胳膊,笑着对她说:“哦,又打架了。”然后轻轻地吹吹她被咬的地方,问她:“不痛了吧?”如果她说还痛,我就再吹吹,或轻轻地吻吻,妈妈的吻是最好的止痛剂。如果她说不痛了,我会愉快地说:“好,不痛了,那就再找小哲玩去吧。”
我的态度对圆圆的影响十分明显,她往往是泪痕未干,情绪就完好如初,马上返身又去找小哲了。偶尔她会表现出持续的情绪,说不想去找小哲,要自己在家玩。我也笑笑说:“好,那就在家玩吧”,随她的便。她多半坚持不了十分钟,就又想找小哲,或是小哲自己就跑过来了,两人很快又玩得热火朝天。
事实上,婷婷也常被小哲打哭,或者圆圆和婷婷有时会倚仗比小哲个子高、力气大,情急之下会把小哲推倒,惹得小哲大哭。我们几个家长持有的态度差不多,当然我们都会告诉孩子要和小朋友好好玩,不要打架、不要抢东西,也尽量用引导的方式化解她们的矛盾。同时,对孩子之间的打架吵架,我们都坦然平和,一笑了之,没有谁会在这里算计自己的孩子是不是吃亏了,或是抱怨别人的孩子如何淘气。所以,三个孩子在一起一直玩得非常愉快。
家长的这种态度给孩子传达一个信息,即发生冲突是件很正常的事,不用在意,过去就过去了,无所谓谁对谁错,该怎样相处还怎样相处——这样一种心理的建立非常重要,是儿童能正常地发展人际关系的必不可少的基础,是豁达、友善的生长土壤。
事实上孩子们确实很快就学会了协调,闹意见的次数越来越少。圆圆4岁时,我们迁居烟台,小哲也随后和父母迁到青岛。烟台和青岛离得不远,两个小家伙隔几个月就要见一次面。在我印象中,从那时起,她们不管在一起玩几天,再也没闹过意见,总是那么快乐默契,每次分别都哭得泪水涟涟,迫不及待地期待着下一次见面。这份友谊一直持续到现在她们长大成人。
孩子们在一起玩的时候,互相发生点小矛盾小摩擦很正常,家长不必把这看成是问题,不必马上出面干涉,更不必因此而生气。不严重的情况下,假装没看见,把矛盾留给孩子们自己解决;较严重时,简单地拉开即可,不必计较自己的孩子吃亏了还是占便宜了。道理可以简单讲一下,不讲也行,关键要保持友好轻松的态度。这看似有些不作为,却正是培养儿童健康人际关系的最基本、最简单、也最有效的方法。我把这种方法总结为“三不”原则:不生气,不介入,不怕吃亏。
“三不”原则看似消极,意义却非常积极,它的主要功能是避免了成人破坏性的参与,而且它内含一种信念:儿童有能力自己解决相关问题。
(尹建莉?教育学硕士,著有《好妈妈胜过好老师》等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