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沪、苏、浙、粤四省市推进教育现代化的研究
2016-05-30鲍银霞
鲍银霞
教育现代化是国家现代化的基石,是实现祖国强盛、民族复兴的希望。20多年来,我国部分先进省市在推进教育现代化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经验,取得了良好成效,对先进省市推进教育现代化经验进行总结分析,有助于更好地发挥这些地区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全国教育现代化进程。本文以沪、苏、浙、粤四省市为例,从政策历程、指标体系、实施路径、监测评价及结果运用等四个方面对四省市教育现代化建设进行比较研究。
一、四省市推进教育现代化的政策历程
(一)上海市的政策历程
2004年,上海市颁布了《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教育综合改革 率先基本实现上海教育现代化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到2010年要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宏伟目标。2010年,《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到2020年上海要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率先基本建成学习型社会”的目标。2011年,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和上海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先后发布了《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和上海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开展推进区域教育现代化综合督政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督[2011]11号)和《上海市推进区域教育现代化综合督政指标》(沪教委督[2011]30号),启动区域教育现代化督导验收工作。
(二)江苏省的政策历程
江苏省于1993年就提出了基础教育阶段要实现教育现代化的战略目标。2007年,研制了县(市、区)教育现代化指标体系并启动评估工作。2012年,全省104个县(市、区)中有94个通过了评估。2013年1月28日,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江苏教育现代化指标体系》。2013年,江苏省教育厅和省统计局对全省及各市、县(市、区)教育现代化建设进程进行了监测,并于2014年发布了《2013年度江苏教育现代化建设监测报告》。自此以后,江苏省每年进行一次教育现代化建设监测,并发布监测报告。
(三)浙江省的政策历程
1998年,浙江省开始启动教育强县创建活动,提升县域教育整体水平。2010年,《浙江省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提出“2015年,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2020年全面实现教育现代化”的目标。2011年,省委书记赵洪祝在全省教育工作会议上作了《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的讲话。2011年,《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开展教育现代化县(市、区)评估工作的通知》(浙委办[2011]142号)。2012年,浙江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浙江省教育厅印发《浙江省教育现代化县(市、区)评估操作标准》(浙教督室[2012]2号),启动教育现代化县(市、区)评估工作。
(四)广东省的政策历程
广东省于2001年启动“教育创强”工程,以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建立教育强镇(乡)督导评估制度的通知》(粤教督(2001)5号)和《关于建立教育强县(市、区)督导制度的通知》(粤教督(2001)26号)为标志;于2004年启动“教育争先”工程,以省委、省政府印发《广东省教育现代化建设纲要(2004—2020年)》(粤发〔2004〕13号)及其4《实施意见(2004—2010年)》(粤府[2005]67号)为标志。2008年督导室印发了《关于建立广东省县域教育现代化督导制度的通知》(粤教督[2008]27号)及《广东省县域教育现代化评估细则》(粤府教督[2008]29号),开始施行县域教育现代化督导评估制度。
2010年9月,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广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了“在全国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的战略目标。2011年5月,广东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明确提出:“深化教育改革,促进教育公平,加快创建教育强省,争当教育现代化先进区,打造南方教育高地,走出一条具有广东特色的教育发展路子。”“创强争先建高地”成为新时期教育改革发展和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总抓手。各地先“教育创强”,再“教育争先”,相互衔接,硬件与软件建设并进。
综上所述,四省市推进教育现代化政策历程表现出以下几个特点:一是目标方面,先追求“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再追求“实现教育现代化”,分步推进教育现代化进程。二是主体方面,政府主导,各方联动。三是路径方面,先点再面,先局部地区再到全省(市),逐层推进。四是策略方面,根据指标体系,通过评估监测确定教育现代化的实现程度。
二、四省市教育现代化指标体系
(一)上海市的指标体系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于2009年发布了《上海市2010年教育现代化指标体系及说明》,该指标体系包括市级和区县级两套。市级指标体系包括9个一级指标和28个二级指标。一级指标分别为:教育布局、结构的合理程度、政府对教育的投入水平、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程度、教育信息化水平、教育国际化水平、学习型城市建设水平、教育发展水平、学生综合素质水平和社会满意度。二级指标中有10个为核心指标,分别为:中小学校合理布局程度、财政性教育经费占GDP比例、中小学校园网连通率、高校境外学生占在校生的比例、社区教育三级网络基本形成、义务教育完成率、每十万人口在校大学生数、高校科技论文被国内外引用数、学生学业水平、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的满意度。
区县级指标体系由基本指标部分和特色指标部分组成。基本指标部分包括10个一级指标和28个二级指标。一级指标分别为:教育布局、结构的合理程度、政府对教育的投入水平、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程度、教育管理水平、师资队伍建设水平、教育信息化水平、学习型城市建设水平、教育发展水平、学生综合素质水平和社会满意度。二级指标中有10个为核心指标,分别为:区域内学校合理布局程度、财政性教育经费占政府财政支出比例、校舍建设达标学校的比例、学前与义务教育阶段专任教师学历达标率、中小学校园网连通率、社区教育网络基本形成、义务教育完成率、学生学业水平、学生身心健康水平、社会各界对学校教育的满意度。特色指标部分包括:流动儿童在公办学校和在以招收农民工子女为主的民办小学义务教育免费就读比例、中小学境外学生占在校生的比例、国际学校和中外合作办学水平、中小学教师参与教育科研的水平以及自选指标。
2011年9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和上海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印发了《上海市推进区域教育现代化综合督政指标》(沪教委督[2011]30号)。该套指标包括6项一级指标和23项二级指标。一级指标分别为:教育公共服务、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教育与学习型城区建设。每个一级指标下的二级指标都各有所侧重,例如学前教育的二级指标有3个:公益性及普惠性、专业化队伍、保教质量。
(二)江苏省的指标体系
2007年,江苏省发布了《江苏省县(市、区)教育现代化建设主要指标》,该指标体系由16项指标组成,可分成“有学上”“上好学”“优而学”三大板块:
1.“有学上”对应第1-6项指标,包括: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90%以上;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9%以上;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达95%以上;19周岁人口高等教育入学率达50%以上;每个乡镇(街道)具有适应需要的社区教育资源并得到充分利用,基本满足群众多样化学习需求,从业人员年培训率达50%以上;困难群体享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经济困难家庭子女义务教育资助体系健全,盲聋哑及智障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95%,外来务工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入学率达99%。这些指标衡量教育普及发展的程度。
2.“上好学”对应第7-12项指标,包括:幼儿园均建成省标准幼儿园,其中60%建成“江苏省优质幼儿园”;小学初中(含民办)的办学条件均达到省标准化建设要求,初步建立教育思想先进、管理水平较高、办学质量优良的义务教育体系;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均达到省优标准;素质教育全面实施;在岗教师全部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教师综合素质普遍较高;教育信息化建设全面达标。这些指标衡量教育优质均衡的程度。
3.“优而学”对应第13-16项指标,包括:教育经费纳入财政保障范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布局合理,城乡学校的教育经费、办学条件和师资力量基本均衡;办学行为规范;学校安全保障体系完备。这些指标衡量制度保障的程度。
2013年1月,江苏省发布了《江苏教育现代化指标体系》,包括8个一级指标、16个二级指标和46个检测点。一级指标分别是:教育普及度、教育公平度、教育质量度、教育开放度、教育保障度、教育统筹度、教育贡献度和教育满意度。二级指标分别是:各级教育、继续教育;机会均等、资源配置;学生综合素质、学校办学水平;资源共享、国际化水平;投入水平、师资水平、信息化水平、布局与结构、体制与管理;受教育水平、社会服务能力;对学校及政府的满意度。
(三)浙江省的指标体系
根据《浙江省教育现代化县(市、区)评定条件》,浙江省教育现代化县(市、区)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包括5个一级指标和13个二级指标。一级指标包括优先发展、育人为本、促进公平、提高质量和改革创新。二级指标分别为:教育发展经费有保障、教师队伍建设有保障、教育资源配置有保障;遵循教育规律、教育秩序规范、形成良好环境;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困难群体受教育权利得到有效维护;教育评价机制健全、教育教学质量达到规定监测要求、校园平安稳定;在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深化招生制度改革、深化现代学校制度建设、深化办学体制改革、深化教育评价制度改革、深化教师队伍管理改革、积极扩大教育开放等方面,积极探索,改革创新取得明显成果。
(四)广东省的指标体系
广东省教育现代化指标体系分县级和市级两套指标。县级指标包括3个一级指标,13个二级指标,41个三级指标和88个具体要素。一级指标分别为:教育现代化保障、教育现代化实践和教育现代化成就。二级指标包括:教育思想和战略规划、人才资源、经费投入、办学条件、教育体系、教育信息化、教育交流与合作;学生培养、教育管理、教育改革;教育质量、教育公平和教育特色。41个三级指标中有16个为发达指标。
教育现代化先进市指标体系包括7个一级指标,29个二级指标和65个三级指标。一级指标分别为:教育地位、教育条件、教育管理与改革、教育经费、教育发展水平、教育公平和教育交流与合作。二级指标包括:思想理念、发展规划、 政策环境;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教育信息化、教师队伍、社会公共教育设施;法制保障、规范办学行为、教育督导、教育改革;经费投入、经费管理;普及程度、人力资源水平、教育质量、国民教育、终身教育、教育科研水平;区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系数、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机会、普惠性幼儿园、助学工作;交流与合作工作基础、国际及港澳台合作与交流、国际理解教育、职业教育国际化。大部分为量化指标,既有利于比较,也有利于操作。
综上所述,四省市教育现代化指标体系表现出以下几个特点:(1)各类指标体系基本都是按照CIPP(背景-输入-过程-输出)模式设定的,只是四地各有不同侧重。(2)各类指标体系都体现了对教育普及、教育公平、教育保障、教育质量等基本方面的测评。(3)省域、市域和县域使用不同的监测评价指标体系。(4)县域教育现代化监测评价中包含特色指标,而且各县(市、区)可以自己提出部分特色指标,主要体现在上海指标体系中。
三、四省市教育现代化实现路径
(一)上海市的实现路径
1. 部市共建推进教育现代化。教育部和上海市于2010年3月签署了《教育部 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建国家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战略合作协议》。2014年11月22日,教育部和上海市签署了为期7年的部市深化上海教育综合改革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在五大领域24项重点工作上开展合作,并配套建立相关合作保障机制,推动教育现代化发展。
2. 以教育信息化推进教育现代化。以闵行区为例,闵行区以教育信息化推进课程、教学、管理、教师队伍等全方位的现代化,突出表现有以下几个方面:(1)加强教育基础数据库的建设。(2)建立了上海闵行区学业质量分析系统,该系统不仅能够进行成绩分析,还能够进行学生学习潜能分析。(3)建立了教师专业发展评价系统,目前全区有9500多个中小学教师的基础数据库,8000多名幼儿教师的基础数据库也即将建立。(4)试行电子书包。目前使用电子书包的学校已经增加到65所,超过全区学校的半数。闵行中心小学、古美高级中学等尝试了电子书包环境下互联课堂教学模式的构建、个性化的课堂学习方式的构建等等。
3. 将学校作为新时期推进教育现代化的关键点。上海市教科院2014年初成立了现代学校发展研究中心,以项目引领推进。学校教育科研普及指导室围绕学校重大问题指导学校开展研究,打造学校教育科研品牌。
(二)江苏省的实现路径
1. 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共同推进。省政府在推进教育现代化工作中居于主导地位,并且具体明确省政府各职能部门的职能。在监测评价方面,省政府于2012年直接委托省教科院研制教育现代化指标体系,由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牵头完成监测评价实施方案,由省教育评估院负责实施监测评价工作。
2. 由局部到整体、由区域推进到全省推进。1993年到2005年为试点探索阶段,2005年到2010年为区域推进阶段,2010年进入全省推进阶段。
3. 试点先行、典型示范、全体发展。先在苏南地区先行先试,然后向苏中、苏北地区逐步推进,例如最先确立了22个示范区和5个示范点(5所高校)。
4. 以监测评价引领教育现代化建设。江苏省自2013年开始实施省域教育现代化监测,并且形成全省和各地教育现代化监测报告,明确优势与问题,引领各地教育现代化发展。
(三)浙江省的实现路径
1. 从创建教育强县到实现区域教育现代化逐步推进。1998年开始,浙江省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大力开展创建教育强县活动,加大教育投入,改善办学条件,积极推动教育均衡公平发展,有效提升了县域教育整体水平。为加快推进我省教育现代化进程、实现教育强省目标,浙江省委、省政府决定,从2012年开始在全省开展教育现代化县(市、区)评估工作。教育现代化是在教育强县基础上进一步推进的,具有良好的基础。
2. 以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作为推进教育现代化的重要突破口。浙江省制定了《浙江省普通高中课程与学分结构》《浙江省普通高中必修课程调整方案》《浙江省关于加强普通高中选修课程建设的意见》《普通高中知识拓展类选修课程实施方案》《普通高中职业技能类选修课程实施方案》《普通高中兴趣特长类选修课程实施方案》《普通高中社会实践类选修课程实施方案》《浙江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浙江省普通高中实施完全学分制和弹性学制的意见》《浙江省高中选修课程纳入普通高校招生评价体系方案》《浙江省普通高中学分制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等政策文件,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
(四)广东省的实现路径
1. 明确发展目标,引领教育现代化建设。根据省委、省政府建设教育强省和人力资源强省的要求,广东省于2013年确定了教育“创强争先建高地”的总目标:在全省十一次党代会之后的五年内,省教育强县全覆盖,其中珠江三角洲地区教育现代化先进区全覆盖;到2020年,全省绝大多数县实现教育现代化,珠三角地区全面实现现代化,携手港澳地区建设成为中国教育版图上的南方教育高地,最终实现广东教育现代化的目标。
2. 立足省情,分类推进,分步实施。首先采取分类推进策略。粤东西北地区以“教育创强”为抓手,夯实教育强省基础;珠三角地区以“教育争先”为抓手,推动教育现代化建设。其次是采取分步实施策略。各地先进行“教育创强”,通过督导验收后再进行“教育争先”,前者注重硬件建设,后者注重内涵建设。
3. 深化教育体制综合改革,增强教育发展活力。全省确立了140个综合改革试点项目,试点范围覆盖广州、深圳等15个地级以上市和佛山市顺德区,涉及中山大学等35所高校,项目内容涵盖了人才培养模式、办学体制、管理体制、保障机制等教育改革发展重点领域,涉及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教师队伍、学校治理模式、教育交流合作、教育信息化等教育改革发展关键环节。
4. 强化教育督导和评估,为“创强争先建高地”保驾护航。(1)完善教育督导和评估制度;(2)健全教育督导和评估机制;(3)建立义务教育均衡督导评估制度;(4)加强“创强争先”研究与交流。
综上所述,四省市教育现代化实现路径表现出以下几个特点:一是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二是先局部后整体,典型引路、示范带动,例如江苏省。三是立足省情,分类推进,分步实施,例如广东省。四是分寻求重要的抓手或突破口,例如上海市以教育信息化推进教育现代化,浙江省以普通高中课程改革为重要突破口。五是以指标体系为引领,以监测评价为促进。
四、四省市教育现代化监测评价及结果运用
四省市均进行了县域教育现代化监测评价,其中江苏和上海还进行了省(市)域监测,广东开展了市域监测。各地教育现代化监测评价结果都用于为教育政策制定提供实证依据,并且引领和改进教育现代化实践。
(一)上海市的监测评价及结果运用
1. 全市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监测评价。经过监测评价,2010年,上海3到6岁幼儿入幼儿园率达98%,义务教育入学率达99.9%,高中阶段入学率达99%,高等教育也在全国率先进入普及化阶段,上海率先基本实现了教育现代化。2011年6月,上海市决策咨询委员会秘书处和上海市教科院组织编写了《2011年上海教育发展报告:迈向现代化的上海教育》,这是全国首发的省级教育发展报告。
2. 以督政为重点推进区域基本教育现代化。2011年9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印发了《上海市推进区域教育现代化综合督政指标》,启动区域教育现代化综合督政工作。督政工作由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内容涉及教育公共服务、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教育与学习型城区建设七个方面。对每个方面的监测评价都是有所侧重。督政对象包括区县政府及各政府职能部门,而不仅限于教育部门。
3. 项目引领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初具格局。上海市教科院的现代学校发展研究中心以项目引领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1)确立研究中心自己要研究的话题和课题。(2)因应学校或地区的请求,以项目合作的形势跟学校或地区合作。另外,教科院属下的教师中心做优质教师和品质教师的发展研究,PISA中心做教育评价。这样初步形成了以学校和区域为试验点、以项目推进教育现代化的初步格局。
4. 教育现代化监测评价结果的运用。将监测评价结果主要作为政策制定、实践改进的依据,也为各区县进行教育发展比较提供实证支撑。
(二)江苏省的监测评价及结果运用
1. 县域教育现代化建设监测评价。在评估程序方面,采用县区自评——材料评审——现场考察——评后整改的程序,强调评建指导和阳光评估。2007年起进行监测评价,现在全省所有县区均通过了验收。
2. 省域教育现代化建设监测评价。2013年进行了省域教育现代化监测评价。强调在监测过程中,必须让被监测对象有话语权,要有自我评定,并在本地或本校公布。
3. 教育现代化监测评价结果的运用。对于县区教育现代化监测评价,建立省级政府表彰奖励制度,自2009年起,省政府就对经过评估认定的县区进行表彰,对被认定为“江苏省教育现代化建设先进县(市、区)”的县区还专门安排了8000万元专项经费给予每县100万、每区50万的奖励。对于全省教育现代化监测评价,2013年进行了监测,2014年发布了监测报告。通过监测评价对全省教育发展进行一次全面体检,总结优势、发现问题、以评促建。
(三)浙江省的监测评价及结果运用
1. 县(市、区)教育现代化监测评价。申报教育现代化县(市、区)的,评估工作分为初评和复评两个阶段。省教育厅、省政府教育督导室收到申请后,负责对有关材料进行审核,并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及专家对申报的县(市、区)进行初评。初评结束后确定复评时间,复评与初评时间间隔原则上不少于1年。复评前,省教育厅、省政府教育督导室先委托第三方开展该区域群众教育满意度测评;对测评结果满意度达到要求的,组织进行复评。
2. 对市政府进行推进教育现代化工作考核。凡辖区内80%的县(市、区)达到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县(市、区)的,认定该市为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市。凡辖区内100%的县(市、区)达到教育现代化县(市、区)的,认定该市为教育现代化市。
3. 教育现代化监测评价结果的运用。结果主要用于为制定教育政策、改进教育实践服务。
(四)广东省的监测评价及结果运用
1. 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县(市、区)监测评价。2008年,广东省开始实施县域教育现代化监测评价。由各县(市、区)自主申报,申报的基本条件之一是通过了省教育强县(市、区)督导验收。截止2006年5月31日,全省共有39个县(市、区)实现了“教育争先”,占比为29%。
2. 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市监测评价。对于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县(市、区)覆盖率达到100%或先进县(市、区)覆盖率达到80%以上并承诺2年内达到100%的县(市、区),在达到其他申报条件的基础上,可自主申报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市,截止2006年5月31日,全省共有7个地级以上市实现了“教育争先”,占珠三角地级以上市的78%。
3. 教育现代化监测评价结果的运用。教育现代化监测评价结果反馈到被监测评价的地级市或区县,主要用于改进教育实践服务;另一方面,监测评价结果也为教育政策制定提供实证支撑。
综上所述,四省市教育现代化监测评价表现出以下几个特点: (1)监测主体主要是省市人民政府,由教育督导室具体组织实施。注重被监测对象的话语权,给予他们自我评定的空间和机会。(2)被监测对象不仅是教育部门,而且是政府以及各政府职能部门。(3)监测内容主要根据指标体系进行细化。(4)监测评价方法包括内部评价和外部评价相结合,上报数据、查看资料、听取汇报、座谈访谈、实地考察等相结合。(5)开始委托第三方进行监测评价。
责任编辑 魏文琦
实习编辑 梁明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