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原日出
2016-05-30多丽丝·莱辛余书娴
多丽丝·莱辛 余书娴
审视被割裂的文明
多丽丝·莱辛,被誉为继伍尔芙之后最伟大的女性作家,她用怀疑主义、才华激情和预言的力量来审视被割裂的文明。在她的短篇小说中,以关注青少年成长为核心的成长小说是一种重要的类型,其中《草原日出》是一篇代表作。通过关注场景的不断变化:从家到美丽的灌木丛,到蚂蚁蚕食的场面,再回家,然后又去灌木丛,揭示其中喻示的主人公不同的心理成长阶段。
那年冬天,每晚入睡前,他都对着枕头里面大声喊:“四点半!四点半!”直到确信脑袋已经紧紧抓牢这三个字,才安然入睡,仿佛一片安眠药突然降临。他脸朝着闹钟的方向,这样醒来后第一眼便能看到它。
早晨四点半,分秒不差,他骄傲地按下将要响起的闹铃。他尚且稚嫩的思想战胜了闹铃:它整夜警醒地数着时间过去,他却酣然大睡,毫无准备。他缱绻在被窝里,一边享受着最后一瞬温暖,一边玩转着一个想法:就躺这最后一秒吧,不过,如此玩转只是为了证明这个想法其实是一个弱点,战胜它易如反掌,如同他每晚设闹钟只是为了醒来那一瞬骄傲。伸了个懒腰,感觉肌肉更结实了,心想:我连自己的思想都能战胜!我更能控制身体的每一部分!
他躺在床上,觉得温暖而奢华,两臂、两腿和十指都像随时听候吩咐的士兵!他欣喜地承认他是心甘情愿睡这一觉的。因为他曾经连续三个晚上出去跑步,不眠不休,证明自己能挺住;然后工作一整天,甚至拒绝承认自己累了。现在,睡眠对于他来说也是一位仆人,呼之即来,挥之即去。
这男孩全面舒展身躯:手掌抵着头边的墙壁,脚趾顶着床角。忽然,他弹跳而起,如鱼跃水面。冷啊,真冷啊!
他穿衣服通常很迅速,试图在两小时后的日出前保持这夜间累积起来的温暖。但当他穿好上衣时,手指就已冻得麻木,连鞋子都提不起来了。怕吵醒父母,他只能赤脚了。他们可从来不知道他起得这么早。
一跨出门槛,他就感到面冰冷,脚底发凉,腿开始痛起来。现在可还是夜里啊:星星还在眨眼,树在身后静伫。他试图寻找天亮的迹象:石头边缘呈现灰白,或是那将升起红日的天空显现一丝光亮。但现在什么迹象也没有。他像一头警醒的小兽,蹑手蹑脚地经过那扇危险的窗户:一只手按在窗台上,踮起脚,朝窗内看去,这是多么难得而骄傲的时刻,只见房内一片漆黑,令人窒息,他的父母就躺在其中呢。
路上的小草尖如刀刃,刺痛了他的脚趾。他沿着墙来到更远的一扇窗前,伸手进去提上来一把枪,昨晚他就准备好了这把枪。这冰冷的钢制家伙慢慢从他麻木的手指间滑落。为了安全起见,他只好把枪夹在臂弯里,踮着脚,朝狗屋走去,他担心脚步声会刺激它们提前冲出门。但它们还算安静。虽然不情愿缩着腰身慢行,它们却竖起双耳,欢快地摇着尾巴,心醉神迷地盯着他的枪。他不断回头朝它们低声警告,确保它们秘密安静地离开。当房子已被甩在百码之后,它们立刻像解放似的冲进树林,欢天喜地地吠着。男孩想象着父母此时一定在床上一边翻身,一边咕哝:“又是这群死狗!”然后又倒头睡去。想到这儿,男孩讽刺般地微笑着。他不时回望那个房子,直到被树挡住了视线;那矮小的房子卑微地蜷缩在高阔的天空下。他把房子甩在身后,把闷声闷气睡在其中的父母甩在身后,彻底忘掉他们。
他想加速前进,因为天亮前他得赶完四里路。此时,一丝绿光已经穿过叶片上的小洞折射而来,空气中充满了清晨的气息,星星也渐渐暗下去了。
他把鞋子挂在肩上。经过千百次晨露的洗礼,这双草鞋变得又皱又硬,地面炽热难忍时估计能派上用场。冷硬的灰尘在脚趾间飞扬,他充分伸展脚底的肉,使它们完全融入大地的怀抱。他想:我能这样赤脚走一百里呢!走一整天都不觉得累!
他在满树叶的黑色小道上疾行,这条小道白天其实是条大马路。猎狗们在低处四处探路,虽然他看不见它们的身影,却能听到它们的喘气声;有时它们会用冰冷的鼻子在他腿上厮磨一下,表示又要去探路啦!它们没有经过训练,自由散漫,兴起时还玩失踪,但却是他最好的同伴。因为,为了几枪射击,他通常要赶很长的路,有了它们路上就不枯燥了。不久,整个灌木丛在晨光中颤抖起来。在一丝狂野而奇异的晨光中,他看到它们了:这群蛮气十足的小兽正等着看日出如何把大地和草木渲染一新呢!
饮露的野草与他比肩,树上洒下银子般的毛毛细雨,一齐打湿了他的衣服,他整个身子瑟瑟发抖。
他弯腰看见一条刚被动物足迹刮伤的路,懊悔地直起身,提醒自己只有耐心地等到第二天来享受捷足先登的乐趣了。
他开始在田埂上跑起来,颠簸之间他发现田埂都被薄薄的新结的蜘蛛网包裹着,这大片黑土地仿佛被包在闪闪的灰网中。他大步慢跑,扎实前进。这方法是他以前观察土著人学会的:上身的重量交替地落在两脚上,保持慢速、平衡运动,这样既不会疲乏,又不会气短。当血液从腿部冲上胳膊,他对身体的得意和骄傲油然而生,直到他不得不咬紧牙关,关住那一股想大声歌唱的强烈欲望。
很快他就离开了那片种着作物的农场。在他身后,灌木丛显得又矮又黑。在他眼前,则是一片大草原:几英亩长而发白的野草正向光滑的天空投射一股忽明忽暗的微光。他身旁是一片浓的厚草,被露水压弯了腰,叶片上闪耀着钻石般的光芒。
第一只鸟在他脚边醒了过来,接着一群鸟冲向天空,尖叫着宣布新一天的开始。忽然,他身后的灌木丛也醒来歌唱了!他听到珍珠鸡在前面远远地鸣叫,这表明它们正从灌木丛飞向厚厚的草丛。珍珠鸡正是他此行的目的。他知道自己来晚了,但并不计较,甚至忘了自己是来打猎的,他叉开腿站稳,两手水平地上下摆着那把枪,像做临时练习;然后头后仰,直到枕住脖子,注视着玫瑰色的小云朵在那如金色湖面的天空飘浮。
突然他再也无法抑制自己的激情。他跳到那片天空下,发出狂野的、意义不明的喊叫,然后像头野兽似的狂奔起来,疯了一般全不似之前那样谨慎:正在清醒的疯狂中忘我地歌唱生命的愉悦和青春的奢华。他头顶深红与金黄交织的天空,向着草原顺势直奔,感到世界上所有鸟儿都跟着自己歌唱。他一边大步跳跃,一边大声歌唱,感觉身体在清新的空气中袅袅升腾,又稳稳地回落到结实的双腿上,不禁略想:在这厚实纠结的草丛中,扭伤脚踝这种事绝不会发生在我身上!他像小羚羊那样拨开草丛,跳过岩石,最后突然在一处完全停了下来:这条路竟突然绕开他朝他身下的小河蜿蜒而去。这时他已在齐腰的草丛中跑了两里路,喘着粗气,不能再歌唱了。于是他稳靠着一块岩石,与颔首的树盖一起俯视那片闪烁的河水。忽然,他好像想起了什么:我15岁啦!15岁啦!这句话对他来说很新鲜,他满怀兴奋又若有所思地重复这话,并开始用手指感受他走过的这些年岁,似乎在数着鹅卵石,每一块既独立又离不开彼此,每一块都闪烁着奇异的光芒。这就是他,在这片富饶的土地上生长了十五年的男孩。陪伴他的有这缓缓而流的河水,还有这充满挑战的空气:夏日正午,它闷热难耐;冬天早晨,它凛冽刺骨,就像现在一样。
没有什么他不能做到,没有!他站在岩石旁,似乎进入了一场梦幻:就像一个孩子听到“永恒”一词并试图解其义。他觉得自己将来的生命是一件伟大而神奇的东西,这东西完全是他自己的。血液在脑中升腾,他大声说道:“世界上所有大人物都曾像我现在这样小,所以我也能成为大人物,没有什么我不能做到的。只要我愿意,世界上没有哪个国家不能成为我的一部分,我能囊括整个世界;只要我愿意,我能把世界变成我想要的样子;只要我愿意,我能改变世界上在发生的一切。这一切都取决于我,取决于我现在的决定。”
他的嗓音充满了紧迫性和真理性,显现了非凡的勇气,他为此兴奋得重新大声歌唱起来,歌声沿着河水旁的峡谷回荡,他停下来等待回音,而后又唱道:“停下吧!歌唱吧!这就是他—只要愿意他就歌唱,这个世界必须应他!”
他在那儿站了好几分钟,喊叫着、歌唱着,等待着那可爱的漩涡似的回声,那些新鲜的想法又回来给他洗脑了,如同有人在回应他、鼓励他。峡谷充满了细软的回声,在小河旁的岩石间来来往往地撞击。突然,好像传来一种陌生的回声!他侧耳倾听,迷惑不已,因为那不是他自己的声音。他悄悄地探身过去,神经紧绷:在他身边某处,有一种声音,既不是鸟儿的欢唱,也不是流水的叮咚,更不是老牛笨重的脚步声。
那声音又来了!在这包含着他过去与将来的清晨的静谧中,那声音听起来如此痛苦,绵绵不绝。那是一种力不从心的尖叫,像是声嘶力竭了。他开始清醒过来,环视四周,呼唤猎狗。但它们没有出现,不知到哪里逍遥去了,他可是孤身无援了。现在他完全清醒,狂意尽失。那可怕的尖叫使他心跳加速,他小心翼翼地离开岩石,向灌木丛走去;他举步慎重,因为不久前他在这里看见一头豹。
他在灌木丛的尽头停下,紧握着枪,观察动静;然后向前移动,眼睛眯缝,观察四周。忽然,他迈不动了,竟踉跄起来,目瞪口呆!他不耐烦地摇着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在两棵树之间那块憔悴的黑岩石旁,有一个像是梦幻中的物体:一只受伤的怪兽,四肢无力,像是醉酒,这是他从未想象过的。这怪兽看起来很粗糙,像一头矮小的公鹿:遍身毫无规则地簇生着丛丛粗糙的黑毛,黑毛底下是片片粗肉……在一团流动的黑压压的东西的围攻下,这些粗肉正渐渐消失!这怪兽一直喘着气低声尖叫,像瞎子一样踉踉跄跄。
男孩确定它是一头公鹿。他朝它跑去,一股莫名的新的恐惧又使他停下脚步静静地站住,四周生机勃勃的草儿正窃窃私语。他狂乱地四下张望,然后低头看去:地上那黑压压的竟全是蚂蚁!它们又大又壮,对他视而不见,急匆匆地向那挣扎着的公鹿奔去,好像亮闪闪的黑水在草中流淌。
他屏住呼吸,怜悯和恐惧攫住了他:那公鹿倒下了,停止了尖叫!此刻他只听见一只鸟在鸣叫,还有行色匆匆的蚂蚁的沙沙声。
他凝视着那只不停扭动、时而抽搐的公鹿。它比刚才安静了。从肉的微微抽搐中尚能模糊地辨出小动物的形状。
忽然想到可以朝它射击,早点结束它的痛苦。于是他端起枪,可是又放下了:这公鹿已经没有感觉了,它的挣扎只是神经的条件反射。但使他放下枪的并非这个,而是一股渐渐膨胀的愤怒、痛苦和抗议:如果我没有来,它就会这样死去,我干吗要干涉呢?这样的事情在灌木丛中随处可见,随时都在发生。活着的东西在痛苦中死去,这就是生命的演变规律。他把枪夹在膝盖间,咬紧牙关,感到四肢里有千万般痛苦在翻涌,就像刚刚那抽搐的公鹿一样,只是它现在已经感觉不到了。他一遍遍喃喃自语:我阻止不了,我也无法阻止,我无能为力。
他为那头公鹿失去了知觉、结束了痛苦而欣慰,这样他就不必作决定去杀死它。他甚至满脑子都在想:这就是事实,事情就是这样进行的。
是的,这就是他此刻的感受。错,事情就是这样,无可改变。
关于命运和未来的认识就这样首次闯进了他的生活,牢牢地抓住了他,使他的身体无法移动,脑子无法运转,除了喃喃自语:“是,是啊,这就是生命!”这个认识已经流入血肉,深入骨髓,生长在脑海最深处,永远也不会离开他。生命消逝的那一刻,他无法采取任何仁慈的行动!他明白了:这片他生活了十五年的草地是辽阔无垠、无法变更、残酷无情的,人们随时都可能给动物的头颅绊倒,或者踩碎小生灵的骨架。
他为此感到痛苦、恶心和愤怒,又为坚忍克己的新认识感到几丝满足。他倚着枪,看着那冒着热气的黑肉渐渐变小。在他脚下,一只蚂蚁叼着粉红的肉块往回拖,他的鼻孔感到一阵酸臭,空胃里的肌肉在徒劳地抽搐,他使劲挺住,提醒自己:蚂蚁也要吃东西啊!这时,他发现自己已泪流满面,衣服也被汗水湿透了。
公鹿的形状越来越小,现在已看不出是什么东西了。不知过了多久,一块块黑肉就变成了一根根白骨,在阳光下泛着白光。哦,是的,太阳刚刚升起,照耀着岩石。为什么!这短短的几分钟后,事情就生了巨变?
他开始诅咒起来,像无法忍受时间本身的短暂,这诅咒的话语,是他从爸爸那儿听来的。然后大步向前,信步踩碎了地上几只蚂蚁,将爬到身上的蚂蚁拂掉,直至他站到那具骨架前:它趴在矮树丛下,被剔净了肉。要不是还残留着几小块粉红的软骨碎片,人们会觉得它已在这里躺了多年。骨架四周,蚂蚁们嘴里衔着肉,渐渐撤退。
男孩朝那又肥又丑的蚂蚁看去。有几只蚂蚁竟直起身子盯着他,眼里泛着贪婪的光。
“滚开!”他冷冷地对它们说,“我可不是你们的早餐,无论如何都不是。滚吧!”说完,他想象着那些蚂蚁转身离去的情景。
他在白骨旁弯下腰,触摸着头颅上的孔穴:那原本是鹿的眼睛,他想起活鹿那水汪汪的黑眼睛,觉得难以置信。然后他弯曲着那纤细的前肢,在手掌间水平摆弄。
那天早晨,也许一小时前,这只小生灵还骄傲又自由地走在灌木丛中,感觉着皮肤上的凉意,就像他自己感受到的那样,兴奋不已;它自豪地踏着大地,抖着犄角,轻甩着漂亮的白尾巴,嗅着清晨寒冷的空气,像国王和征服者那样漫步在这充满自由的灌木中;每片草叶为它生长,闪亮纯净的河水供它饮用。
但是,接着发生了什么呢?谁能意料一只健步如飞的公鹿会被一群蚂蚁困住呢?
他索性好奇地蹲下去,发现它的后肢在最上面,关节处断了,断裂的骨头相互徒劳地抵触。可能死前它的后肢就受伤了,然后一跛一跛地误入了蚂蚁巢,等觉察到危险时已经难以脱身了。应该是这样!那么是谁伤了它的后肢呢?还是它自己不小心摔了一跤?不可能,轻巧优雅的公鹿怎么会摔跤呢?难道是在与同类的争斗中受的伤?
到底发生了什么呢?也许是土著人朝它扔石头,击中了它的后腿?为了吃鹿肉,他们经常这样干。嗯,一定是这样的!
就在他想象着一伙一边奔跑、一边喊叫的土著人朝一头正悠然漫步的公鹿扔石头,另一幅画面呈现在眼前:他看见自己,在某个像现在这样清新明亮的早晨,满怀兴奋地向一头若隐若现的公鹿连续射击,然后放下枪,想知道自己有没有射中,然后又想,太晚了,该回去吃早餐了,为一只可能已逃脱的公鹿追上几里路是无意义的。
一时之间,他无法面对这幅画面,他终究只是个小男孩。他低着头,踢着那架白骨,面带愠色,拒绝承认是自己射伤了它。
然后他直起身,沮丧地俯视着那架白骨,怒气渐渐消失,脑子像清空了一样。他看见一股股黝黑的蚂蚁消失在草丛里,那微弱干燥的沙沙声如同蛇在蜕皮。
最后他拾起枪,朝家里走去。他告诉自己要吃早餐了,并且天气越来越热,不适合在灌木丛中闲逛。
他确实累了,脚步沉重,懒得注意脚下的方向。当他看见自己的家时,不禁皱了皱眉,有些事情他必须彻底弄明白。那只小生灵的惨死让他耿耿于怀,他没有完全放开。这件事伏在他的心底,让他不得安宁。
他想:明天早晨,我要避开所有人,再去那片灌木丛,好好地想一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