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滨海新区提升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能力研究
2016-05-30邵军
邵军
【摘要】本文在对天津滨海新区城市生活污水排放状况和污水处理能力等基本情况进行调研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提升天津滨海新区污水处理能力的技术和政策层面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天津滨海新区;城市生活污水;污水处理;回用;
中图分类号:Tv213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6)04(b)-0000-00
一、天津滨海新区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现状分析
滨海新区天津东部沿海地区,区域面积2270平方公里,海岸线总长度153公里,常住人口297万。
滨海新区生活污水年排放量约0.82亿吨,约占污水总排放量的47.7%。其中经污水处理厂处理的生活污水约占滨海新区生活污水总排放量的72.2%,其余的生活污水基本采取直排方式排入河道和海域。生活污水富含总氮(TN)、总磷(TP)和有机质等的特征导致其化学需氧量(COD)、5日生化需氧量(BOD5)等指标远高于自然水体,大量未经处理的生活污水直接排放易导致环境水体的富营养化。据环保部门监测结果显示,滨海新区北大港水库水质综合营养状态指数超过50.0,已呈轻度富营养水平,而近岸海域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也仅为33.3%,其中无机氮也已成为近岸海域水体主要污染因子。
天津滨海新区作为资源性缺水地区,在提高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提升城市污水处理水平的同时,须探索和建立水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将城市污水处理从“达标排放”向“再生利用”转变,最大限度利用非传统水资源。
二、天津滨海新区提升城市污水处理能力的技术建议
1.给排水管网系统建设。
给排水管网系统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保障城市用水安全、保证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的前提。天津滨海新区应在现有基础上,继续建设和完善城市管网,建立以市政供水、雨水收集、城市污水处理、中水回用等为基础的城市给排水管网系统,在工业废水实现100%统一处理和达标排放基础上,进一步提高生活污水统一处理和达标排放比例,为建立水资源循环利用体系,优化资源配置、实施分质供水提供有效的基础保证。
2.城市污水处理提标改造。
天津滨海新区现已建成集中污水处理厂34个,其中投入运行的污水处理厂32个,设计日处理总规模达到74.46万吨。在投入运行的污水处理厂中,污染物排放全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一级B类排放标准,其中11个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一级A类排放标准,设计日处理规模约30.9万吨。
天津滨海新区现有集中污水处理厂多采用“氧化沟工艺(工艺流程见图1)”,有效去除污水中有机污染物(COD、BOD5等)和总氮(TN)、总磷(TP)等耗氧类污染物,使出厂水质达到一级B标准。
《天津市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已于2015年10月正式实施,天津滨海新区应以此为契机,对出厂水质无法达到一级A标准的污水处理厂实施提标改造,采用诸如“气浮滤池(工艺流程见图2)”等处理工艺,将出厂水质标准提升至一级A。
3.建设再生水处理厂
在部分出厂水质标准达到一级A的集中污水处理厂内建设再生水处理厂,采用诸如“浸没式负压微滤膜(CMF-S)+反渗透(RO)”等工艺和紫外线消毒后,使出厂水质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车辆冲洗水标准,以供部分市政、公建和工业仓储等用水。
4.污泥的无害化处理。
针对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需要对其进行了无害化处理:对于纯生活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可充分利用其富含有机质和氮(N)、磷(P)等特点,经无害化处理后,可采取堆肥、提取蛋白质等方法和工艺,对污泥采取资源化回用等清洁处理方式,或直接用作用做农肥;对于工业废水与生活污水混合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其中除富含有机质和氮(N)、磷(P)等物质外,还会含有部分重金属、毒性物质等成分,经无害化处理后,可用于用于园林、绿化、鲜花等的肥料;对于其它污泥,需要对其进行无机化、无害化和干燥处理,将污泥制成泥饼,用于建筑材料的生产原料或送至规范污泥填埋场填埋。
5.污水的回用
天津滨海新区水蒸发量大、下渗量大、降雨量小、景观水需求量大,绿化景观用水量接近城市总用水量的一半。对于水质标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的污水处理厂出水,可作为城市景观补水,用于弥补水系蒸发和水系渗透、进行水体更新,实现减少源水使用比例,降低景观用水费用。
对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车辆冲洗水标准的再生水处理厂出水,可用于建筑杂用(如冲洗厕所等)、市政浇洒(如冲洗道路、栏杆等)、部分工业和仓储用水和混合用地用水,达到有效减少市政供水,达到水资源循环利用和节约用水的目的。
三、天津滨海新区城市污水处理的政策思考
1.规划现行。城市污水处理需要规划引导,在市政规划和建设中,结合市政排水管网和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同时进行城市给排水管网系统和污水处理厂的规划和建设。
2.资金保障。在政府的统一组织下多渠道筹措资金。从城市建设资金,污水处理费,超标罚款,财政收入等方面共同集资;同时调动社会财力,发放城市建设专项债券,调动全民环保意识和参与热情。
3.污水处理厂的社会化运行。适度加大合理收费力度,保障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同时政府在用电价格、税收减免等方面给予适当的优惠政策。
4.再生水回用政策。采取适当的优惠政策和强制性措施,促进再生水的合理回用。
城市生活污水处理是一项系统工程,不仅需要政府的政策扶持和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更需要建立合理可行的水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引导和培养城市各行业和居民利用非传统水资源的意识,减少源水使用比例,促进天津滨海新区的城市可持续发展水平,提升天津滨海新区城市生活环境质量。
【参考文献】
[1]贾敏.我国城市污水处理[J].北方环境.2011,(05):99-126
[2]《环境保护设备选用手册——水处理设备》 闪红光主编. 化学工业出版社出版
[3]《2014年天津市环境状况公报》
[4]《天津市滨海新区2012年污水处理环境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