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音乐活动中促进幼儿审美能力发展
2016-05-30郭岩
郭岩
摘 要:音乐活动虽已在我国幼儿园中开展数年,但存在不少误区。如只关注幼儿是否掌握技能技巧而很少关注幼儿在音乐活动中的个体积极体验,本文从感知音乐、理解音乐和创造音乐三个角度来探讨如何在音乐活动中促进幼儿审美能力发展。
关键词:音乐活动;幼儿;审美能力;策略
音乐是人们用来抒发情感的一种艺术、是表现生活的一种方式。同时音乐活动也是艺术教育的一部分。[1]《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以下简称《纲要》)明确指出:“艺术是实施美育的重要途径,要充分发挥音乐的情感教育功能,促进幼儿健全人格的形成。”由此可见音乐教育对幼儿成长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2]美国音乐教育学家雷默也指出:“音乐教育的核心,是通过音乐的形式及其情感原理的教育,促进学生发展音乐审美的感知和领悟。”我国幼儿园开展音乐活动虽已数年,但其中也存在不少误区。例如,只关注幼儿是否掌握某种技能技巧,是否学会唱一首歌、跳一支舞,而不是关注幼儿是否在音乐活动中得到了积极的体验,这不符合幼儿的身心发展规律,对幼儿的未来成长也不能起到消极的作用。音乐教育的重中之重是培养幼儿的音乐审美能力,即包括幼儿的音乐审美感知能力、音乐审美理解能力、音乐审美创造能力的培养。针对这类问题,探讨在音乐教育中促进幼儿审美能力发展的策略就是十分紧要的。那么,在音乐教育中如何促进幼儿审美能力的发展呢?
一、感知音乐,培养幼儿审美感知能力,激发审美情趣
[3]美国音乐心理学家卡尔·西肖尔认为“与乐音振动的基本物理属性相适应,构成音乐心理最基本元素是音高、音的强弱、时值、音色、节奏的辨别力以及曲调的记忆力”。音乐审美感知不仅是指幼儿对音乐的个别属性的感知,例如,音乐的节奏、旋律等,而且还包括对音乐整体形象的感知。感知是认识事物的第一步。同样,感知音乐是培养幼儿音乐审美能力的第一个阶段,也是幼儿音乐审美能力的基石。
1.选择具有美感且适合幼儿身心发展的题材。音乐活动题材多种多樣,但同时也存在鱼龙混杂的情况。所以,在让幼儿体验音乐时,教师要选择一些适合幼儿身心发展、美感较强的音乐。并且要充分挖掘音乐题材,使幼儿感受到音乐题材中的美,从而在这些教师为幼儿已经筛选好的音乐中更好地感知音乐的节奏、旋律等。让幼儿在音乐活动中体会、感受美,从而激发幼儿的审美情趣。
2.儿童生活音乐化。儿童教育专家陈鹤琴就曾说过:“儿童生活应音乐化”,让音乐渗透在幼儿的一日生活之中,对幼儿产生潜移默化的作用。幼儿可以每天接触音乐、感受音乐,从而促进幼儿音乐审美感知能力的发展。例如,在进园时,可以播放一些轻快的音乐伴随幼儿入园,让幼儿有一个轻松愉快的入园情绪;在进餐前,播放舒缓、平稳的音乐,可以稳定幼儿的情绪,以免在进餐时发生危险,这样可以让幼儿在日常生活中感受到音乐作品的美。
3.在音乐教育中,引导幼儿欣赏音乐,更要教给幼儿体会、感受音乐美的方法。首先,在欣赏音乐之前,要让幼儿懂得安静地倾听音乐,养成安静倾听音乐的习惯。其次,要从音乐的曲调入手,感受音乐是欢快、愉悦的还是忧伤、哀怨的,体会其中的情感。再次,让幼儿感受旋律的变化、节奏的快慢等。让幼儿在反复感受、体会音乐的旋律、节奏中感知音乐,掌握感受音乐的基本方法。
二、理解音乐,培养幼儿审美理解能力,激发审美情感
审美感知往往是审美的出发点,它多停留在审美的最初时期,也就是感受阶段。音乐活动中的音乐审美理解能力主要是指幼儿对音乐活动中蕴含美的音乐的感知基础上,通过幼儿对音乐作品的了解以及想象,对音乐活动中所表达的感情、所蕴藏的意蕴作一个整体的把握。
1.让幼儿充分了解音乐作品,体会音乐作品所表达的情绪情感。每个音乐作品都有其特有的风格特点,亦有其特有的创作背景。一个愉悦或悲伤的音乐作品对于幼儿来说,幼儿能够体会到音乐作品的欢快或悲伤,但是无法理解为何欢快或为何悲伤,更无法与音乐作品中所表达的情感产生共鸣,也就无法真正理解音乐作品所要表达的感情。在音乐活动中,教师可以先放一段音乐,然后问幼儿有什么样的感受,想到了什么。一步步引导幼儿,引导幼儿时要以幼儿的现实生活为背景,以幼儿的个体经验为基础,因为幼儿的理解是在幼儿已有知识的基础上所构建的。在此进程中教师向幼儿讲述音乐作品的背景。例如,教师先让幼儿欣赏一段儿童歌曲《羊妈妈的葬礼》,接着让幼儿凭借音乐给自己的感受谈谈对音乐的理解,随后教师向幼儿讲述《羊妈妈的葬礼》这个故事,体会其中的情感。
2.教师应挖掘更多途径让幼儿参与音乐欣赏。引导幼儿进行音乐欣赏时,教师应让儿童运用多种感官来参与音乐欣赏。有些教师引导幼儿用自己的画笔把音乐“画”出来,以此来引导幼儿将自己对音乐的理解以及想象体现在画面上;还有的教师将音乐和游戏结合起来,让幼儿用肢体来展现自己对音乐的感受。这是由于幼儿具有行动性的特点,用动作表现音乐或用画笔表现音乐可以让幼儿更深刻地理解音乐,感受音乐中的美。例如,欣赏《小燕子》时,就张开双臂学小燕子飞的样子,这种愉快的音乐活动会强烈感染幼儿,激发幼儿对音乐的兴趣。所以应让幼儿多途径参与音乐欣赏,用画笔、动作、语言表达自己对于音乐的体会和领悟。
3.教师应有计划有步骤地让幼儿尽可能地接触不同民族、不同文化、不同国家的音乐作品,来积累符号语言经验,加深对音乐作品的理解。[4]这样,既可以积累幼儿的音乐欣赏经验,更可以引导幼儿感受不同名族、不同文化,形成包容、理解和尊重多元文化的心理。
三、创造音乐,培养幼儿审美创造能力,提升审美创造能力
审美教育不只是培养感受音乐、理解音乐的能力,还要培养其表现音乐的能力,即幼儿的审美创造能力。要提升幼儿的审美创造能力,教师应在幼儿了解、感受、理解音乐作品的基础之上,鼓励幼儿积极地把自己对音乐的领悟表现出来。[5]正如《纲要》中提出:“提供自由表现的机会,鼓励幼儿用不同的艺术形式大胆地表达自己的感情、理解和想象,尊重每个幼儿的想法和创造,肯定和接纳他们独特的审美感受和表现方式,分享他们创造的快乐。”
1.巧妙运用“鹰架教学”培养幼儿审美创造能力。[6]鹰架教学指的是为学习者提供一个在最近发展区的鹰架,能够使学习者的行为达到一个更高的水平,使用鹰架并没有认为本身发生变化,但是学习者借助别人给予的帮助,使原先所要做的事情变得简单了。逐渐的,给予的帮助减少了而学习者的行为责任却增加了。在进行歌曲改编时,教师先给予幼儿一些帮助,然后逐渐让幼儿独立完成歌曲改编。不仅激发了幼儿对音乐浓厚的兴趣,也激发了幼儿的想象力。
2.激发幼儿的创作兴趣。在音乐活动中,由于幼儿具有行动性的特点,教师要善于按照音乐乐曲的不同节奏创造出不同的动作,激发幼儿独立创作的欲望;按照音乐乐曲的不同音效,引导幼儿充分的联想。例如,当听到节奏轻快的音乐时,启发幼儿联想回忆小动物们参加节日派对的情节,加深对故事以及音乐作品的理解,从而激发幼儿的创作兴趣。
3.保护幼儿的创新意识。每一位幼儿都在不同程度上存在创新意识。但由于每个幼儿的生活经验、知识积累不尽相同,每位幼儿产生的理解、联想以及创作意图也是不同的。例如在美术活动中,教师让幼儿画太阳。有一位幼儿将太阳画成香蕉状,教师见此来纠正幼儿太阳不是香蕉状而是圆状的。此为教师的做法恰恰就扼杀了幼儿的创造意识。所以,即使有的幼儿想法“离谱”,我们也要给予肯定。这样,幼儿的个性不断发展,创新意识也就不断增强。
4.培养幼儿的创新意向。不仅是在音乐活动中,在诗歌學习、讲故事以及一系列日常活动中也要注意培养幼儿的创新意识。在诗歌学习中可以进行诗歌改编;在讲故事的活动中,可以对故事进行续写或改编,在日常学习和生活中就培养幼儿的创新意识。
通过感知音乐、理解音乐、创造音乐三者相结合来提高幼儿的音乐审美能力,同时,由于科技的进步、文化的发展,幼儿的周围也充斥着许多不适合幼儿欣赏的音乐,所以我们要选择一些适合幼儿、有助于幼儿身心发展、对幼儿有积极影响的音乐作品,如柏拉图说过“音乐能深入儿童的心灵,经久不会磨灭。”所以作为幼儿教育工作者应为幼儿营造一个宽松、愉悦的环境,用音乐作品中美感染幼儿。我们要让幼儿感知音乐、理解音乐、创造音乐,体会音乐中的美,从而净化幼儿的心灵,培养幼儿的高尚情操。
参考文献:
[1][5]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S].2001.
[2](美)贝尔特·雷默,熊蕾译.音乐教育的哲学[M].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2001:57.
[3]刘沛.音乐教育的实践与理论研究[M].上海:上海音乐出版社,2004:156.
[4]崔红英.在艺术教育中促进幼儿创造力发展的策略[J].学前教育研究,2008,(01):45-47.
[6]朱家雄.幼儿园课程[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22.
(作者单位:哈尔滨师范大学研究生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