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地回忆》的情节别说
2016-05-30康天斌
康天斌
【关键词】 孙犁;情理;主题;特点
【中图分类号】 G633.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4—0463(2016)
14—0087—01
孙犁《山地回忆》写于1949年12月,时值共和国初创,政治上尤其需要加强军民、军政团结之际。这不仅是彻底解放全中国扫清国民党及帝国主义在华的残余势力、保卫年轻共和国的需要,也是告诫进城干部务必保持谦虚谨慎、密切联系群众的作风的需要。这一历史的命题,就是《山地回忆》的时代背景。
作者仅用数千字,通过封闭落后的冀中山区的一个农村姑娘,对抗日战士崇敬“做袜子”,和饮水思源的“买布”报答,大伯要买红布做国旗这些情节,纵贯了抗日战争、解放战争、和平建国三大历史时期,表现了昔日共赴国难、亲如一家,今日军民更是鱼水情深,同创辉煌、共建新国家这一深刻的主题。笔墨如此经济,纵贯三大时期,揭示如此深刻的时代命题之作,在现代文学作品中是绝无仅有的。
作家孙犁在塑造巾帼英雄方面,更有划时代的开创之功。他一反传统巾帼英雄的武将上层妇女形象,将笔触投向了历来被人们认为只配做生儿育女、做饭喂猪的农村妇女,发掘了她们心灵中闪光的民族大义和美德。尤以自古多壮士的燕赵热土为基地,用现实主义和浪漫主义的结合手法,通过绘画艺术的写意笔法,画龙点睛技艺,塑造了像水生嫂等一大批巾帼英雄形象,开辟了文学巾帼英雄的新领域、新思路、新观念。独树一帜,堪为后世楷模。
艺术技巧的精湛,“白洋淀”隽永的泥土风味,深刻的主题思想,构成了他的主要艺术风格。这也许就是将其《山地回忆》作为范文入选中师课本的原因。但就此篇而言,无论看作生活真实的“回忆”,还是虚构的艺术作品,其情节故事的虚假性,大大损害了主题、艺术,无论就生活的逻辑和艺术的逻辑而言,都是这样。说其虚假是指:
一、言军不像军,情理说不通
我军向以军纪严明著称:“不拿群众一针一线”,“战士出营地须在两人以上”等,是尽人皆知的常识。而文中的我,作为一个八路军战士,怎么一个人常常去冰河洗脸,与一个素不相识的大姑娘初次见面,就答应给我做袜子,我竟然就跑去造访?明知人家是要给父亲做的袜子,我怎么就忍心去拿、去穿,岂不只有我冻?部队的支持民运,仅以我一人这一户为是,对其他户不作表现了之?部队的风纪何在?非军可言,悖于情理。
二、举止唐突,行为出格,不具民族特点
连人们刷牙都取笑的一个闭塞落后的20世纪40年代的小山村,已近婚龄的大姑娘,别说在身上还有“男女授受不亲”的传统观念,即使没有,也不至于在发生口角的不愉快之际,看见我没袜子,旋即提出给我做袜子?而姑娘这么一说,我也就好意思,冒冒失失去她家要袜子。姑娘的言行出格,我的举止唐突,是不可能在那样的时代、环境、场合下所能发生的事情。即使是今天,这样冒失的姑娘和军人,生活中也是难以找到的。
尽管在抗日战争、解放战争等岁月里,不乏年轻媳妇以乳汁救护伤员;为掩护战士、同志,大姑娘将之谎称己夫、甚至假做夫妻;以革命者后代的大义壮举。但那不是在“休整”的和平之际。至于部队未统一发放袜子之前,我明知“大伯”也没有袜子的情况下去拿袜子,则显得更不近人情,更不真实,更不符合八路军的形象,更不符合“我”在文中的角色人物形象。既和文中我的整体形象相悖,又无法和文中所有人物,场景 ,乃至全文情节相切合,不能不说是败笔之处。
三、拔高主题,更显出凿痕斧迹
我帮姑娘家贩枣半月,实际是“受人滴水之恩,当以涌泉相报”的人间情义,而作者却要将其处理为支持民运的爱民之举,需卖枣、运输的何止这一家?
我打算给大伯家买做衣布,他让我买成做国旗的红布之事,更是牵强附会。因为袜子使我和她家建立了牢固的友谊,不忘旧情,为朋友买布答谢,是人之常理。而大伯想做国旗,自己不买,却让我买,则当别论。虽升华了主题,但于理不通。
由此可见,作者极力刻画的主人公的深明大义,和我的军人举止行藏,悖于我们民族生活的逻辑,脱离了滋生养育的现实土壤,不具民族化的特点。其主题思想公式化、概念化。就成了“抽象概念的冷冰冰的绘图演义”。
当然出现上述瑕斑的原因,也不能仅归咎于作家个人,而是与当时将文艺从属于政治,把文艺作品的思想内容简单地归结为作品的政治观点,政治倾向性,并把政治标准作为衡量文艺作品的第一标准宗旨和文艺政策是分不开的。时过境迁,我们毋需苛求于作家,但将之作为名篇,入选教科书时就应审慎考虑了。编辑:刘於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