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大做强广西特色的派出所社区警务
2016-05-30农秀红
农秀红
记者:颜政委,请您就广西派出所工作的特点做个介绍。
颜琦玮:作为多民族聚居的自治区,广西有壮、瑶、苗、侗、仫佬等12个世居民族,还有40多个其他民族成分,这使得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派出所工作具有浓厚的少数民族特点。广西地处祖国南疆,边防派出所还肩负着打击偷渡、走私、非法越界等违法犯罪活动,预防和处置边境涉外事件的重任。此外,广西农村派出所比重大,处在城镇化进程的时代背景中,是许多矛盾纠纷的“润滑剂”、“调和剂”。城市地区派出所紧紧抓住北部湾经济区同城化的有利契机,加强派出所建设,提高派出所综合战斗力,形成一张包括全广西的“农村包围城市、城市辐射农村”的“安全网”,成为我们创建平安广西、和谐广西的坚强后盾。
记者:目前,广西在派出所工作方面有哪些好的经验做法?
颜琦玮:近年来,广西壮族自治区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积极推进社会治理。在实际工作中,广西创造了不少适合本地治安情况,符合当地社会发展的好做法、好经验。比如,得到中央政法委充分肯定的“天峨经验”,就是在党委的领导下,以民警为核心,依靠基层政权力量,共同做好群防群治工作的模式。该模式简单地说,即“三依靠”“四到位”“五联防”“六大员”。村里建警务室,指定驻村民警,配备专业齐全的巡防装备,依靠党员、村组干部和治安积极分子,组建集人民调解、治安信息采集、法制宣传、交通安全、义务消防和抢险救灾等六大职能于一体的专业、多功能巡防队伍,简称“六大员”。“六大员”来自基层,充分掌握基层群众的诉求和信息动态,及时发现基层矛盾和隐患,准确报告冲突的背景和成因,有效执行上级依法下达的各项指示,构成天峨社会治安管理的第一道“防火墙”。
在村级建立警务室、屯级建立警务联络点,建立“一村一警”工作机制,村警带领“六大员”开展治安治理工作,形成了派出所与警务室联防、警务室组织“六大员”联防、“六大员”带领警备联络点联防、警备联络点发动治安中心户联防、治安中心户带动党员群众联防的“五级联防”体系,构成天峨社会治安管理的第二道“防火墙”。加强“一村一站、一屯一点”农村警务建设,从机关和派出所抽调民警进驻各行政村,与“村两委”联合办公,明确规定每月进村时间,做到“村村有警、月月见警”,带动党员、村组干部和治安积极分子,敢管、会管农村治安。公安机关积极构建农村新型治安防控体系,得到当地党委和政府的大力支持,做到了人员、经费、装备、待遇保障“四到位”。迄今,天峨县94个行政村和社区警务工作全覆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经费纳入县年度财政预算,足额划拨。天峨县连续3年实现群体性事件和进京非访事件“零发生”,全县社会公众安全感和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的满意度连续4年稳居广西110个县(市、区)前3名。“天峨经验”作为专门工作与群众工作相结合的典范、新型农村社会治安管理的创新样板,已在广西全面推广。
记者:作为调处民间纠纷、化解社会矛盾、促进和谐稳定的前沿阵地,派出所充分发挥群众工作优势,切实履行职责,对维护社会治安大局稳定发挥着重要作用。您认为目前广西派出所在这方面表现如何?
颜琦玮:派出所工作处在公安工作的前沿,化解了大量矛盾,对维护社会治安大局稳定发挥着重要作用。广西治安大局稳定,经济建设快速发展,群众安全感满意度逐年提升,派出所工作功不可没。
记者:广西派出所工作和社区警务工作在新形势下如何创新发展?对此您是怎样思考的?
颜琦玮:近年来,国家大力推进社会治理,2003年推出社会平安建设项目,以县域社会建设为基本单元,推出平安建设考评;2010年推出社会安全感满意度考评。我认为,平安社区建设在平安建设项目中具有健康细胞良性发展的作用。
第一,平安建设的落脚点应在社区。平安社区建设是平安县市建设的基础。2010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意见》,标志着国家将城镇化建设过程中最小社会单元纳入社会治理基本建设范畴。新中国成立之初,我国实行计划经济,社会管理体制是“单位人”制度。改革开放后,“单位人”转化为“社会人”,由于社会管理体制未能跟上,尤其是以以人管理为核心的社会制度没有适应性地建立起来,社会管理一度失控。随着市场经济建设的发展积累和体制机制建设的不断完善,社会治理逐渐找到适应市场经济流动性发展的建设途径,即通过对社会人落脚的社区进行管理,将“社会人”管理最终落到“社区人”身上。以南宁市为例,将拥有300万人口的主城区划分为221个社区。按照自治区考市县、市县考社区的思路,将平安社区纳入基层政府绩效考评,集中精力和资源,逐一建设好平安社区。一个个平安社区就像电力传输,一个一个电灯亮起来,连成片,每一个社区实现平安建设,平安县市便落到实处。
第二,应构建平安建设的责任体系。“盯住人,控好面,守好点,看好物,管好网”,这是对治安工作的最高要求也是最基本要求。建设社会治安主体责任体系可借鉴安全生产责任经验,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生产,谁负责;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厘清权力清单,责任不能全由公安机关承担。比如,当前引发社会问题比例最大、最不落实责任的矛盾纠纷化解问题,就应当作为解决主体责任体系建设的切入口。2014年我区1637个派出所设立调解室2111个,落实调解人员26271人,其中民警调解员8186人、民间调解员18085人,两年共调解案件196754起,成功调解185772起,成功率94.4%,其中治安纠纷119539起、民间纠纷66233起,牵扯了大量警力。矛盾纠纷问题大多是冤有头、债有主、树有根、水有源的问题,必须建立化解责任体系。应当积极建立政府组织、社会组织、经济组织、党群组织矛盾化解责任的多种调解组织,最终化解不了的以诉讼形式由法院依法审理。如此类推化解矛盾,直至从制度源头建立起化解矛盾机制。公安机关通过在责任体系建设过程中的信息化系统建设,大数据共享,抓住“人”和“事”两个关键因素,按照“人事关联,以人控事”的原则,健全重点人员、重大事件预警防控机制,强化动态管控和社会治安预警,集中精力,控制和及时快速处置突发案(事)件,让落脚小区、社区、村屯的危险人员“进不来,藏不住,干不成,逃不掉”。
第三,应大力推进保安服务社会化,整合治安力量的资源。在基层社区,我们的治安力量有社区网格员、社区保安员、义务巡逻队员,以及基层政权组织从事社区工作干部。社会化的保安服务队伍是当前一支重要的社会法制力量。目前,广西登记在册的保安人数9万多人,加上从事社会保安工作的企业,如物业公司、企业自招、押运公司、大型活动等,估算保安人数接近30万人。这些保安人员依照《保安服务管理条例》接受培训,规范服务,依规着装,接受公安机关监管,依法提供安保服务,是市场化的重要安保力量,应该使他们真正发挥作用。目前,我们正大力建设保安监管信息网,积极与自治区人社、住建部门沟通加强培训和市场规范管理,不断提高保安人员的自身素质和服务水平。公安治安基础工作要盯住人、控好面、守好点、看好物、管好网,离不开基础信息支撑。广西综治部门建立的网格员信息采集,每天达到几十万条,可谓海量。这些海量信息怎么过滤,特别是对公安工作有用的信息如何做到不重新录入又能为公安工作所使用,需要整合。
第四,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一定要真正重视派出所工作,使其成为警务工作的核心。派出所工作需要顶层设计。解决派出所工作问题应纳入厅党委议事日程。在公安厅这个层面上,要建立派出所工作专门委员会,厅领导半年听取一次情况汇报,成员单位参加,把派出所需要解决的问题、各部门需要派出所落实的主要工作、派出所工作情况反映上来,真正听到派出所的真实反映,解决派出所解决不了的问题,改变上级部门只给派出所下任务、要警力的做法。治安总队要在派出所发展建设中发挥主要推动作用,既要当好党委的参谋助手,也要成为派出所的家,分享、共担派出所的喜怒哀乐。相信这会对广西公安基础工作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