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村承包合同管理的问题及路径分析
2016-05-30张璐
张璐
摘 要: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农村经济的高速发展,农业承包越来越普遍。但是,由于受到经济条件以及社会发展水平的制约,我国农村承包合同的管理出现了很多问题和纠纷。为了防止产生不必要的纠纷,保证农村社会的稳定发展,可以通过加强合同管理的意识、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构建完善的合同管理工作体系、规范合同的形式和内容等路径,加强对农村承包合同的管理。
关键词:农村经济;农村承包合同;合同管理
中图分类号:F325.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6)20-0027-02
农村承包合同是指我国在实行家庭承包责任制的过程中,农村的农业集体经济组织与其成员为了明确相互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关于发包、承包集体所有的土地等生产资料的协议。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农村经济的高速发展,农业承包越来越普遍,稳定的土地关系对于农村居民和农业生产都越来越重要。但是,由于受到经济条件以及社会发展水平的制约,我国农村居民普遍存在文化水平较低、法律意识淡薄、综合素质不强的问题,使得对农村承包合同的管理出现越来越多的问题和纠纷。这些问题和纠纷极大影响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以及农村社会的团结和稳定,对农村地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一、农村承包合同管理中存在的問题
在农村经济实践中,农村承包合同的管理受到许多因素的制约,如管理人员思想的不重视和知识的缺乏、相关制度的不健全等,使得合同管理的效率低下,对农村承包合同的订立和执行产生不利影响。
(一)不重视对合同的管理工作
目前,我国大多数从事农村承包合同管理工作的干部都没有意识到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五条规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但是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这说明,乡镇政府在不干涉村民依法自治的前提下,应该指导和帮助村民委员会开展工作。因此,在对农村承包合同的管理实践中,乡镇干部应该依法履行职能,发挥出必要的指导作用。然而,长期以来我国乡镇干部普遍缺乏对合同管理的认识,因而在实际工作中不重视对合同的科学管理,使得农村承包合同无论是订立还是执行都得不到政府的有效指导和监督。
(二)合同管理的权责划分不明确
在对农村承包合同的管理过程中,管理部门并没有构建非常明确的权责制度,相关权限以及责任的划分存在着模糊地带,一旦出现纠纷,就会出现相互争抢权力、推诿责任的现象,使工作效率以及工作效果大打折扣。例如,村党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等村干部有人情发包、暗箱操作的情况;在工作中没有征集村民或者是村民代表大会的意见,就利用自身职权私自订立承包合同。这种合同存在着非科学以及非专业的特点,会对村民集体利益造成严重损害。再如,乡镇的司法机关公证了某个经济承包合同,并已经根据公证情况收取了相关的手续费用。但是,当这个合同出现纠纷时,司法部门还是将有关责任推给下级相关部门,不仅给基层工作人员和发生纠纷的农民造成负面情绪,还会严重影响到他们的工作配合以及对工作的积极性。
(三)合同管理的相关制度不健全
农村承包合同的档案管理工作和定期报表工作,都存在着制度不健全的现象。首先,没有建立起较为完善的档案管理工作体系,很多已经形成和正在形成的合同都没有建档,合同的归档工作有非常大的漏洞。即使是已经建立的合同档案,日常工作中也存在着无人问津的闲置现象,完全没有发挥出档案管理的作用。在这种情况下,一旦出现合同纠纷则很难提供必要的参考依据,致使纠纷无法有效解决。此外,合同的定期报表制度也存在着不健全的现象。乡镇政府和有关业务主管单位都没有对基层单位的经济承包合同提出定期报表的要求,因此基层工作人员在实际工作中也就不重视对相关数据和资料的调查和整理,甚至有一些工作人员为了应付上级而随意填报数字,造成合同信息的失真。
(四)合同管理人员综合素质不高
在对农村承包合同管理的工作过程中,相关工作人员表现出的综合素质相对较低。虽然在农村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员是经过选举产生,但大部分文化水平比较有限、法律意识淡薄,也没有接受过有针对性的专业训练,因此普遍缺乏对经济承包合同进行管理的意识和能力。此外,乡镇政府中从事农村承包合同管理工作的人员也没有意识到自身在合同管理工作中的重要指导作用,且缺乏工作责任心,秉持“得过且过”的态度参与合同管理,极大影响了合同管理的质量和效率。
二、加强农村承包合同管理的路径分析
(一)加强干部和农民合同管理的意识
在实践中,参与合同管理的基层干部和村干部,以及签订合同的农民都普遍缺乏法律意识和政策意识,不重视对农村承包合同的管理,造成合同纠纷的频发。对此,政府及相关单位应综合利用宣传栏、广播、电视、微信、微博等多种传播渠道,大力宣传中央、本省对于农村经济、土地流转以及农村承包合同管理的各项法规和政策,使农民群众和干部都能够熟知相关法律以及政策,并及时了解政策的制定和调整信息,为农村承包合同的执行和管理工作提供保障。
(二)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
由于合同管理工作人员的文化素质和业务素质将直接影响其工作质量,所以政府相关工作部门需要重视农村承包合同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要注重对合同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通过定期培训来提升合同管理人员的业务熟悉度。同时,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支持合同管理工作人员进行业务深造以及继续学习,以提升他们的专业素质以及文化素质,培养出符合岗位需求的高素质人才。乡镇政府以及有关业务单位要重视农村干部从事经济合同管理工作的责任心,并实施必要的奖惩。应该选聘那些不但综合素质高而且具有较强责任心的人员从事合同管理工作,以保证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此外,在实际工作中还需要注重农村经济承包合同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及合理性,把握农村经济承包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及必要性,引导工作人员树立合同管理工作的正确意识,重视合同管理工作。
(三)构建完善的合同管理工作体系
在农村承包合同的实际管理工作中,需要构建县级、乡级、村级等层级分明的合同管理工作互联网络,明确各层级合同管理工作机构的具体工作职责和权限,提升工作机构的管理工作效率。首先,建议成立县乡同一级的合同管理机构,并到工商物价部门办理合同鉴定以及纠纷仲裁等相关事业性收费许可证明。同时,还需要建立合同仲裁的工作部门,在县以及乡镇等政府部门设立专门的合同调节工作小组,并按需要设置专门的工作人员承担经济承包合同的管理工作。其次,要重視对合同实物的管理工作。无论是乡镇管理部门,还是村级管理部门都需要重视合同的分类整理以及分类归档工作。农村承包合同需要保证一式四份,其中一份由乡镇合同管理部门存档,一份由村委会合同管理人员保管,另两份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各保管一份。再次,业务主管单位需要承担经济承包合同相关报表的指标制定工作,乡镇政府则需要做好报表的定期填报工作,为上级部门的宏观决策提供有效参考。
(四)规范合同的形式和内容
当前的农村承包合同存在着许多不规范的地方,很多合同的订立因为没有法律条款的引用而缺乏科学性,如合同的订立或变更往往选择口头约定的方式而不是借助书面形式,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力和责任等,以致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容易出现改变约定的现象,从而产生纠纷,或出现违约时无法追责等问题,为双方带来不必要的麻烦以及损失。因此,在实际工作中,必须规范合同的形式和内容,明确合同双方所需要承担的权利以及责任,才能有效解决合同中可能出现的违约或者追责的问题。此外,应该针对相同省份、相同工作地区、相同工作范围之间的合同统一格式,对原有合同进行清查以及整理工作,并对缺少的手续进行补充,从而提高农村承包合同的作业规范以及作业标准,提升管理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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