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成效显著
2016-05-30
甘肃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 甘肃省教育科学研究所
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事关科教兴省和人才强省战略的实施,事关甘肃和全国一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2010年底,省委省政府出台了《甘肃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拉开了我省深化教育体制改革的大幕,开始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教育改革的新长征。经过六年的实践与探索,我省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工作取得了一批由点到面、由表及里的成果。
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我省教育领域综合改革进入快车道,教育综合改革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协调性和整体性。全省教育系统始终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始终坚持立德树人的改革方向,始终坚持弥补短板的问题导向,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改革取向,始终坚持素质教育的破题指向,教育领域综合改革蹄疾而步稳,一批批教育改革政策落地、生根、开花、结果,教育改革的制度红利不断释放。教育改革从扩容到提速再到提质,从再扩容、再提速到再提质。我省率先在全国免(补)学前三年在园幼儿保教费,率先实现义务教育营养餐全省农村学生全覆盖,率先制定“9+1”教育精准扶贫方案……各项教育领域综合改革谋在前面、改在痛点、干在前列。
一、教育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建立政府支持贫困地区教育发展的长效机制,健全保障体系,确保贫困地区群众公平接受有质量的教育。制定甘肃省精准扶贫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教育、乡村教师队伍、留守儿童、民族教育、学生资助、高校招生专项支持计划和《支持革命老区教育跨越发展行动计划(2015-2020年)》,在全省58个集中连片贫困县(市、区)和17个插花型贫困县(市、区)全面实施“9+1”精准扶贫教育专项支持计划,进一步提高贫困地区教育发展整体水平,有效阻断贫困代际传递,为脱贫攻坚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撑。完善教育精准扶贫政策保障体系,贫困家庭学生教育资助各个阶段全覆盖。优先支持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和贫困地区教育发展。用教育公平和教育质量阻断贫困代际传递。
二、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是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中最重要、最复杂的改革。完善义务教育免试入学制度,推行学区制和九年一贯对口招生,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实施中考体育加分制度;合理分流初中毕业生进入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就读,实行优质普通高中和优质中职学校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办法;通过合理划分入学范围,规范招生工作;推进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和招生改革,推进初中起点“五年一贯制”、高职“3+2”升本科;减少和规范考试加分,促进区域、城乡入学机会公平;加大对贫困地区高考招生倾斜力度,实施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增加农村学生上重点大学的人数;实施省属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和革命老区专项招生计划;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高考问题;改革高校自主招生制度,高校自主招生考核统一安排在高考结束后进行;普通高考本专科文理类各批次实施大平行志愿投档;探索实施从中职到高职人才培养办法,推动中职毕业生采取“文化知识+专业技能”的测试办法进入高职院校学习的试点工作。2016年,省政府正式出台《甘肃省深化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三、大力发展学前教育
改革资源配置方式,推动学前教育向贫困地区乡村延伸,扩大农村学前教育覆盖面。加快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两期学前教育三年计划共建成幼儿园近五千所,出台了农村幼儿园基本办园标准、公办幼儿园编制标准、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支持革命老区和藏区有实际需求的贫困村幼儿园优先全覆盖,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向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延伸。按照每年每生1000元的标准,全面推行学前教育三年免(补)保教费政策,惠及城乡90多万在园幼儿,农村学前教育毛入园率接近80%。
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推进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加快改善薄弱学校办学条件,扩大标准化寄宿制学校建设规模。加快教育信息化建设,促进小规模学校(教学点)共享优质教育资源。制定《甘肃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和《关于推进县(区)域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公办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全面推进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积极探索“大学区”管理体制,推行学区走教制度,促进优质教师资源特别是音体美英等紧缺薄弱学科教师在学校之间、乡县之间、城区之间、县际之间合理流动,实施“六个一批”工程,通过紧缺学科教非所学在职教师归岗一批,自然减员空编补充一批,走教流动扩展一批,学科富余教师培训转岗一批,联合高校及社会人才兼任一批,数字化课程代替一批,着力破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结构性短缺问题。努力培育一支“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的乡村教师队伍,用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好校长办好老百姓家门口的学校,整体提升义务教育发展水平,确保乡村孩子接受公平、有质量的教育。
五、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以兰州新区职教园区为重点,紧密对接全省产业发展需求,以就业为导向,推动职业院校与企业深度融合,广泛开展校企合作,推动“前校后厂、校企合一,产学研一体化”发展。推动“教育与产业对接、学校与企业对接、专业设置与职业岗位对接、课程教材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加大中高职一体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构建人才成长立交桥。完善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文化素质+职业技能”对口升学考试制度,扩大高职院校面向中职学生的单独招生和注册入学比例。通过“撤销、合并、重组”等方式,用2-3年时间,将全省现有的300所(包括56所技工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整合到160所左右。加快集团化办学体制机制改革,职业教育办学活力不断增强。适应发展需求调整专业结构,从2015年开始,除护理等少数限制类专业以外,省教育厅将中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权下放到学校,由学校根据市场人才需求调整设置专业。2014年以来,全省共关停就业萎缩专业93个,新设养老服务、新能源、煤化工等与地方经济紧密对接专业147个。紧紧围绕省上八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技术技能型人才紧缺行业,组建了电子商务、现代农业、资源环境、石油化工、交通运输、信息技术、水利水电、建筑、汽车、商业与旅游服务业等15个省级职教集团,涵盖了23个业务部门、15个行业协会、178所大中专院校、381户企业,发挥职教集团在中高职衔接、校企合作、资源共享、产学研结合及职业院校教学指导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建立职业教育国际合作机制,加强职业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在兰州新区职教园区建立适应中国制造2025和德国工业4.0的实训基地,着力打造中德职业教育合作示范区,积极探索职业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的新机制。完善职业教育保障机制,建立与办学规模和培养要求相适应的经费投入制度。全面加强职业院校基础能力建设,提高中等职业学校生均经费标准,落实高等职业院校生均拨款标准。
六、创新学校人才培养机制
深化人才培养体制改革。建设千所“德育示范校”、千所“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千所“快乐校园”示范学校、千所“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千所“绿色学校”等5个千所示范校。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形成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长效机制。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实施省委“人知人晓”和“人守人信”工程,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大中小学各学科教学和考试评价。印发《全面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实施意见》,并纳入我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金种子”工程,切实把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所有课程体系。切实推进《普通高校思想政治理论建设体系创新计划》,着力加强高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实行领导干部上讲台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授招聘制度,进一步完善和推进大学生思政教育百千万工程,充分发挥课堂教学在高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中的主渠道作用。深入开展中华经典诵写讲活动,探索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有效形式和长效机制。加强学校体育和艺术教育,制定《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的实施方案》《加快发展青少年校园足球的实施意见》《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方案》,改进美育教学,探索课堂教学、校园文化和课外活动三位一体艺术教育模式,加强美育师资队伍建设,积极推进高雅艺术进校园,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大力加强高校新型智库建设,深入开展高校“四访”活动(高校互访,高校访企业、访科研院所、访政府),促进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和产学研结合,提升高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深入推进高校和谐发展、分类发展。完善以突出创新为导向的教育评价制度体系。
七、深化管理体制改革
深入推进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和优化服务改革。深入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改革,落实依法自主办学的现代学校制度。放权不是不管,而是既管也服务,要在放权上求实效,在监管上求创新,在服务上求提升。深化教育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取消、下放和调整教育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规范教育行政审批程序,减少对学校办学行为的行政干预。加强和改善党对学校的领导,健全高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坚持和完善普通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校长负责制。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理顺学校与政府部门的关系,克服学校行政化倾向。注重以法治方式保障各级各类学校办学自主权,进一步明确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权利和义务。规范和引导各级各类学校依法接受政府、社会及校内监督。完善学校内部治理机制。深化教育督导改革。制定《甘肃省人民政府贯彻教育督导条例实施意见》和《深化教育督导改革转变教育管理方式的意见》,完善督政、督学、评估监测“三位一体”的教育督导工作体系,强化教育督导结果的运用,增强教育督导的权威性。
八、经费投入体制改革
建立了各级各类学校生均经费拨款标准。建立与绩效挂钩的投入机制,分别建立以知识创新、技术创新为主的两套科研评价体系和职称晋升体系,完善以质量与贡献相结合的多元评价机制。新增教育资金优先投入革命老区、民族地区和贫困地区,优先支持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提升,优先扩大幼儿园园位供给,优先保障残疾儿童和留守儿童接受良好教育。完善教育经费投入和管理机制。研究制定各级各类教育生均经费标准和生均财政拨款标准。顺应新型城镇化发展的要求,进一步落实整合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和城市义务教育奖补政策,建立统一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现“两免一补”经费随学生流动可携带,切实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社会公平。进一步完善非义务教育阶段政府投入为主、受教育者合理承担、其他多种渠道筹措经费的投入机制。建立学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继续落实对个人和企业捐赠教育的税收优惠政策。完善教育财务制度,加强预算和资产管理,健全监管体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加强基础管理信息数据库建设,在各级各类学校推行“阳光财务”,公开教育经费使用、管理情况。建立经费使用绩效评价制度,加强教育重大项目经费使用考评,将评价结果作为经费安排的重要依据。
九、深化办学体制改革
深入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加快建立现代学校制度,推进政校分开、管办分离,实行依法办学、民主管理和监督,增强学校办学自主权,不断提高政府“管”的针对性、学校“办”的规范性和社会第三方“评”的科学性。鼓励学校办出特色、办出风格、办出自己的品牌。倡导教育家办学,支持和鼓励懂教育的人办教育,培养一大批有志于献身教育事业的教育家。改变学校行政化管理模式,探索和鼓励不同类型的学校有不同的管理和办学模式。大力发展民办教育,鼓励社会力量和民间资本提供多样化的教育服务,解决教育资源特别是优质教育资源不足的问题,增强教育发展活力。加快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体、全社会积极参与、公办和民办共同发展的办学格局。
十、深化就业体制改革
优化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结构,瞄准社会需求,主动调整专业结构,建立学科专业预警和退出的动态调整机制,围绕产业链、创新链设置与调整学科专业,推动解决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错位、供需不匹配的问题,使高等教育学科专业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高度契合。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强化内涵建设,重点围绕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提升我省高等教育的综合实力和竞争力,推进应用技术型大学建设,主动适应经济社会转型发展对各类技术技能人才的需要。进一步强化实践育人环节,积极推进“校企合作、校产合作、校地合作”,强化实践育人。培养创新型人才,出台《甘肃省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试行)》,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大力推进个性化培养,全面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国际视野、科学精神和创业意识、创造能力。提升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的实效性和针对性,围绕我省兰白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八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重大战略平台,努力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大批“下得去、留得住、干得好”的高素质应用型专门人才。进一步完善专业预警、退出和动态调整机制,积极发挥就业创业状况对教育教学的反馈作用,实现就业与招生计划、人才培养、经费拨款、专业调整等各项工作的联动,促进人才培养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对接。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报告制度。
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任重而道远。我们要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按照省委确定的“三个坚决、三个优先”抓教育的原则(即坚决落实教育优先发展这个战略,坚决补齐乡村教育这个突出短板,坚决筑牢教师队伍这个基石;发展上优先考虑教育事业,工作上优先推进教育改革,保障上优先支撑教育发展),发扬“人一之,我十之,人十之,我百之”的甘肃精神,在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新长征路上不忘初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教育改革,砥砺前行,该破的破,该立的立,发现一个问题就要解决一个问题,不胜不休,积极探索符合我省实际的教育改革发展新路子,努力通过深化教育改革建设西部教育强省。
(执笔人:张宏、路平、齐志勇、秦志功、李连军、杨静、成正兴)
编辑:马德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