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高校数学专业的导师制实践研究
2016-05-30杨艳
杨艳
DOI:10.16661/j.cnki.1672-3791.2016.24.128
摘 要:导师制这种个别化教育思想在西方最早可追朔到古希腊苏格拉底的教育思想,在我国最早可追索到先秦私学。导师制有利于高校本科教学效果的提高,能全面提升学生的素质,它的实践需要通过规范化避免形式主义,且应从导师定位、评价制度、制度的灵活性等方面,对其进行本土化、本校化改进。
关键词:导师制 地方高校 数学
中图分类号:G61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6)08(c)-0128-02
导师制的核心理念是在与学生的交流中对其进行学业、思想和生活上的引导。在这个过程中,师生分享彼此的学习和生活经验,有助于提高学生的理论和实践能力,同时也带来更融洽的师生关系。特别是地方高校的数学专业学生,因其专业特点,特别需要教师对学习思路进行引导。
1 研究意义
数学学科学习的目标是在掌握数学知识的同时,训练学生的数学思维,从而使学生形成一种处理和分析问题的能力。在学习的过程中,需要教师结合自身感悟来引导学生思考问题,强调专业指导教师对学生的引导、示范作用,而导师制则可以把这种教师的引导作用发挥到极致。
第一,避免导师制的形式主义。总体而言,地方高校的师生配比不足,会导致一位导师配十几个学生的情况出现,这违背了导师制的初衷,也极大地降低了其实施效果。特别是数学学科,需要导师耗费大量精力理解学生的思考,并提供个性化的指导,若导师所指导学生过多,则必然会导致这种制度的形式化。
第二,将导师制本土化、本校化。导师制的起源距今已有一百多年的历史,但直至2002年北京大学才率先在国内实施本科生导师制。该文将讨论如何将本科生导师制与学校教师和学生的特点结合起来,使其具有地方化特色。
2 导师制的改进策略
第一,将辅导员、班主任和高年级学生融入导师制中。
导师制与从游模式有着异曲同工之妙,可相互借鉴以达到更好的效果。所谓从游模式,是孔子开创的教学模式,强调学生跟从教师游学,在平等的氛围中通过相互濡染实现学生知识和能力的双重提高。导师制和从游模式与当代的启发式、体验式教学在本质上是相通的,能够借助现代的教学媒介实现传统教学模式的现代性转型。
仿照从游教学模式的分配方案,由专业课教师负责的对学生学习的引导,主要体现在课堂教学、课后自学、大学生创新项目、继续教育等方面。高年级学生的引导主要在学习经验、大学生创新项目、考研心得、校园生活等方面。班主任对学生的引导主要在大学生活、专业兴趣等方面,强调个别引导。辅导员对学生的引导主要在心理健康、德育等方面,强调总体指导。这样做能很大程度上提高导师的指导效率,即使指导学生较多也能保证指导的效果。
第二, 明确导师制中导师的角色定位。
调查表明,学生对传统的教学模式不满,对教师感觉陌生,对学校缺乏认同,他们迫切需要教师在学习和生活上的真心引导。而另一方面,教师因工作压力过大,无暇关注学生的需要,且校方不重视教师的课后工作,缺少相应的配套激励机制,造成了教师上课就讲,上完课就走,与学生基本无讨论和交流的现象。实际上,数学类的课程教学中,教师和学生的讨论至关重要,特别有利于学生思维能力的提高。一般来说,因课时有限,任课教师不能兼顾,因此导师不仅是学业指导者,更应是学生与任课教师的桥梁。课后,导师与所指导学生可以开展短时的讨论班,就一段时间内的所学、所感进行交流。导师给予学生必要的帮助,协助他们自我讨论,并把所反应的问题及时告知任课教师。这样,可节约教学时间,提高教学效率,更重要的是合理地安排了学生的课外时间。
同时,导师的桥梁作用也应发挥于学生与辅导员、班主任之间。导师与班主任、辅导员协同合作,实现教学和学工信息的共享,并向教学运行部门提供信息反馈。探索任课教师、班主任融合方案,实现跨年级、班级的学生交流,构建全面、全程、全员育人的新型培养模式。
第三,多样化的导师来源。
地方高校的教师资源有限,且一部分教师因种种原因不能担任导师的工作,因此可从任职教师以外的人员中选取。首先,可考虑退休教师。一部分退休教师精力充沛,且阅历丰富,非常有意愿发挥自己的余热。然后,可聘请外校教师,包括其他高校或中学教师担任导师。对于地方高校数学专业的师范生来说,由中学教师担任导师,对他们将来的职业发展是大有益处的。
第四,指导形式灵活化。
沙龙式的交流方式,使导师与学生能面对面地良好沟通,除此之外,在互联网背景下,各种社交软件的普及,使学生和导师能随时随地沟通。导师可建立与学生的交流群,在群里探讨问题、交流心得,同时也可通过诸如“朋友圈”这样的方式,随时了解学生的动态。导师应当分析学习动机、专业兴趣、学习习惯、校园文化对学生学习效果的影响,以探究提高学生学习数学学科主动性的有效方案。特别是针对学生的个体差异,设计相关的实践活动,并对实践的效果进行比较分析。
第五,完善评价制度和激励措施。
导师制的评价制度应当是“三方面”的。一方面是导师对学生的评价,包括学生参与的积极性、成绩的变化、创新力的提高、生活能力的加强等。二是学生对导师的评价,包括导师的指导频率、指导效果、沟通能力、师德素养等。三是学校对导师制效果的评价,包括导师的指导记录、学生的课业成绩、师生满意度等。
关于激励措施。首先学校要认同教师在导师制乃至整个教学过程中的重要地位,尊重教师的付出。其次要根据评价对导师的工作给予报酬,并做到奖惩有度,以调动教师的积极性。
第六,师生配比可因人而异。众所周知,每个教师都有其独特的属性,学校应鼓励有意愿的教师在其能力范围内适当增加学生人数,而精力有限的教师可酌情降低人数。
3 地方高校导师制的实施研究
地方高校在进行导师制的实践中,尤其要避免形式化,防止出现“形同虚设”的情况。具体措施如下:第一,做好新生的导师制普及。新生进行入学教育时,应同时普及导师制的理念和相关政策,使学生明确中学班主任和大学导师的差异,掌握基本的与导师的沟通技巧。第二,对导师进行必要的培训,使其明确导师的指导范围和指导频率,特别要使其树立起对学生的责任心。第三,导师与学生的双向选择既要自由,又要有稳定性,使师生之间形成一种长期互信的关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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