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第一部反家暴法终于落地
2016-05-30
高中生学习·高一版 2016年3期
2015年12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反家庭暴力法》,确定于2016年3月1日开始实施。我国第一部反家暴法终于落地。
此次通过的反家暴法共6章,38条,这是业内专家们呼吁和等待了20年的结果。从1995年“家庭暴力”概念引入中国之后,全国妇联、中国法学会反家暴网络等机构与学者便一直呼吁并推动建立反家暴法律。
“反家暴法的出台解决了当前中国在反家暴领域顶层法律空缺的尴尬。”法学教授李明舜说,“虽然之前我国的法律中也有关于家庭暴力的规定,但没有形成一个有机体系,各制度之间也无法有效衔接,且规定多为宣誓性条款,缺乏可操作性。”
反家暴法将家庭暴力定义为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与此前的草案相比,法律最终将谩骂、恐吓等精神侵害纳入其中。此外,法律规定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孕期和哺乳期的妇女、重病患者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给予特殊保护。
《反家庭暴力法》的通过是我国法律的一大进步。“国家禁止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反家庭暴力是国家、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这两款都是反家暴法第三条中的内容,表明了国家对家暴零容忍的态度。尤其是后者,明确了反家暴的共同责任原则。这种顶层思路的明确不但有助于后续反家暴工作的开展,也有助于纠正“家暴是家务事,外人不便插手”等错误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