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以补促种”发展旱粮 确保粮食生产稳定
2016-05-30
浙江省作为全国主要的粮食主销省份,稳粮保供面临较大压力。近日该省农业、粮食、财政部门联合下发《关于抓好2016年粮食产销工作的意见》,明确采取扶持规模种植、发展旱粮、强化种粮保险等多项措施,力争2016年粮食播种面积达到1950万畝、粮食总产量达到800万吨。
尽管浙江现代农业特别是特色种养殖业、农家乐等新兴业态发展迅猛,但全省粮食总自给率不到40%,供需缺口大,粮食生产仍然是浙江现代农业发展中的“软肋”,需要持续加大“政策供给”。
为此,意见提出加大规模种粮补贴力度,突出粮食生产适度规模经营导向。2016年省级规模种粮补贴资金比上年同比增长30%,加大财力扶持种粮大户、社会化服务组织等粮食生产适度规模经营主体。同时,对全年稻麦复种面积达到50亩以上的粮食生产适度规模经营主体,每亩补贴标准由去年的80元提高到90元。
注重粮食生产“挖潜”,加大旱粮生产扶持力度。2016年省级旱粮生产扶持资金比上年同比增长25%,旱粮种植起补标准和旱粮生产示范基地规模由原来的100亩以上降低为50亩以上,每亩由省财政直接补贴种植者125元。
意见要求发挥金融保险功能,提升对种粮的支持保障水平。完善种粮大户贷款贴息政策,将贷款对象由原种粮面积20亩以上改为种粮面积50亩以上的粮食生产主体;提高阶梯式保障标准和政策性保险保障水平,将水稻保险保额由原来的500元/亩、750元/亩两档调整至600元/亩、900元/亩、1000元/亩三档,保险费率由原来的6%下降至5%。
浙江省农业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意见更加强调产能提升保护,加大了对基础设施和科技兴粮的扶持力度,全省将紧紧围绕稳定150亿公斤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按照“稳水稻、扩旱粮,多种早稻、稳住晚稻”的思路,实施粮食扩面增产和绿色增效行动,推进粮食生产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