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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石变法的得失对当今改革方法论的启示

2016-05-30罗虹宇

中国集体经济 2016年31期
关键词:宋神宗变法王安石

罗虹宇

摘要:在中国漫长的历史进程中,我们已经积累了丰富的治国理政的经验教训。从历史中探寻当代社会改革和发展的规律和方法,也是习总书记一再强调领导干部要学习历史、了解历史的深意所在。王安石变法在我国古代改革史上占据着重要地位,以史为鉴,以王安石变法的得失来探讨当今社会改革方法论问题具有无疑具有重大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关键词:王安石变法;改革方法论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我国经济发展取得巨大成就。在改革开放之初,我国的GDP不及美国十分之一,如今我国GDP总量已超过美国的一半。然而,在经济迅速发展的同时,我们也付出了惨重的代价:环境污染问题凸显、官员腐败现象频发、人民不安全感增加、社会贫富差距愈加严重。邓小平曾说过:“如果我们的政策导致两极分化,改革就失败了。”可见,要回答和解决好改革如何改的问题,即改革如何改国家更加富强民主,如何改社会环境更加公平正义,如何改人民生活更加幸福等这一系列问题是需要大智慧。而大智慧就蕴藏于我们国家的历史当中。因此,以史为鉴,分析王安石变法的得失来探讨当今改革的方法论问题无疑具有时代性和必要性。

一、王安石变法的背景与主要内容

(一)王安石变法的背景

任何一场变法都是有其特殊的时代社会背景的。王安石变法是宋朝中期一件最重大事件,更有特定的时代背景。宋朝初期的统治者为了求稳,针对具体问题设置了一系列专制集权制度,它们经过宋太祖、宋太宗等统治者的统治后,就逐渐成为了北宋的所谓“祖宗家法”。这些“祖宗家法”对于维护政局稳定、国家统一和生产的恢复与发展,无疑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其自身的弊端也越来越明显,发展到北宋中期,就集中爆发出来,形成了积贫积弱的社会局面,并由此而引发严重的社会危机。具体表现为以下三个方面:

1. 冗官冗兵积重难返。其一,庞大的官僚机构。自从赵匡胤发动兵变夺得政权后,宋初统治者的主要任务就是稳固赵家江山,为此他们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不断强化其专制集权统治,比如在中央,就大量增设一些像枢密使、三司、“参知政事”以及审刑院等机构来削弱宰相的权力;而在地方,为了加强对地方的统辖,就设通判,监视州郡行政长官,致使地方行政机构迅速臃肿。其二,宽松的科举选官。北宋通过科举制度取士的人员数量远远超过隋唐时期。在《宋文鉴》里面,就记载了宋太宗在位22年, 仅通过科举就授予官职的差不多一万人;此外还有“特恩”制度,主要针对那些连续多年参加科考而未中者, 特地恩赐他们为本科出身,并任以官职。其三,广泛的特权制度。为了笼络地主阶级,北宋统治者广泛地设置特权制度,大量吸收封建地主及其子弟参加政权。比如实施“恩荫”制度,这种制度让一部分高级官员与封建大地主的子弟, 不需要经过科举考试或其它选拔程序, 可以凭藉父祖的资格直接做官。比如说在宋仁宗庆历七年(1047 年),仅仅皇族恩荫授官者就超过1000人。在当时的官场中,形成了官多而庸的局面。其四,巨增的兵员数量据史料记载,宋太祖时期养兵只有12万,到宋太宗时期增到18万,到宋朝中期,养兵达到了140万,是历朝历代养兵最多的。虽然北宋中期军队的数量很大,但战斗力却很弱,始终阻挡不住辽、西夏的进攻,形成了兵多而弱的局面。

2. 财政负担日益沉重。冗官、冗兵必然导致官俸、军费开支增大,致使北宋中期的财政负担沉重。首先,军费开支巨大,占到整个财政支出的六分之五了。对此,朱熹在《朱子语类·论兵》中有段话可以作为佐证。他说“自本朝罢了藩镇,郡州之财已多归于上,财用不足皆起于养兵”,也就是说,中央集权下的国家财政收入,大多都在了军费开支上了。其次,官俸开支也非常巨大。据统计, 当时全国官俸约钱1696万贯, 金14870两, 银62万两,在财政开支中仅次于军费, 占第二位。另外,统治集团的大肆挥霍对当时紧张的财政状况无疑雪上加霜。比如说,仁宗时,国家财政已经入不敷出,宋英宗平治二年,财政更是亏空的厉害,竟达一千五百万贯。国家与朝廷积贫积弱相当突出。

3. 内忧外患日趋严重。内忧表现为阶级矛盾尖锐。宋朝中期统治者为弥补财政亏空,对内加强了对百姓的剥削和压榨,加上宋朝一直实行“ 不抑兼并” 的政策, 纵容大地主大官僚兼并土地,到王安石变法以前, 全国垦田的百分之七十以上都被大地主大官僚所霸占, 以至造成“势官富姓占田无限,兼并冒伪习以成俗”、“ 富者有弥望之田,贫者无立锥之地”。而这些大地主大官僚往往又都享有免税免役的特权。因此, 全部繁重的赋税和差役, 便都落到自耕农,半自耕农和中小地主身上,致使阶级矛盾不断加剧,农民起义此起彼伏。严重影响了北宋王朝的统治秩序。外患表现为边患威胁严重。由于北宋对外一直实行“守内虚外”的军事策略,致使宋军御敌不利。自宋太宗之后,宋军不但无力恢复燕云十六州,反被不断进攻,严重威胁着宋朝的统治。另外,巨大的战争耗费、赔款以及养兵等费用进一步加重了宋的财政危机。因此,宋朝面临着财困兵弱,内忧外患的严重局面。为此,欧阳修曾叹息道“财不足用于上而下已弊,兵不足威于外而敢骄于内,制度不可为万世法而日益丛杂”。这正是当时社会矛盾的写照。

(二)王安石变法的主要内容

1068年,宋神宗登上皇位,1069年,宋神宗顺应当时的历史趋势,重用王安石开始实施变法。从熙宁二年(1069 年)到熙宁九年,在这8年内,陆续实行了农田水利、均输、青苗、募役、市易、方田均税、将兵、保甲、保马等新法。这些措施内容主要涉及农业、商业、军事以及社会管理等四个方面。比如说农田水利法、青苗法、方田均税法等,就涉及到农业方面,抑制土地兼并,促进农业生产,减轻农民负担增加国家财政收入;均输法和市易法则是关于商品流通领域的改革,通过国家调控,掌握商品流通领域的主动权,从而平抑物价,增加国家财政收入的同时也保护了老百姓的利益;另外,将兵法属于军事方面的改革,而募役法和保甲法则涉及了社会管理方面的改革。由此可见,王安石变法并没有涉及到政治体制改革尤其是官僚机构的改革。

王安石变法一直持续了十七年,到1085年,宋神宗逝世,变法结束。由于变法是宋神宗发动与主导的,随着宋神宗去世,人亡政息,所有变法全部废止,变法以失败告终。虽然变法失败,但在一定程度上扭转了北宋中期的积贫积弱局面,对巩固当时北宋的统治地位起到了较大的作用。

那么,王安石变法的“得”在哪里,“失”又在什么地方呢?关于王安石变法的得失,历史上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在这里,我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去分析其变法的得失。

二、王安石变法的得失分析

(一)从变法主体与参与度来看

1.王安石变法“得”在得君行道,尚可破冰前行。王安石变法之所以能得以推行十七年,主要得力于皇帝的支持。在封建社会里,权力集中在皇帝手中,士大夫要实现自己的政治抱负,就需要得到皇权的支持,没有皇权的支持,他们的理想抱负就永远只能是空想。所以士大夫要想得到皇权的支持,在政治方面必须与皇权的需求相吻合。当时,二十岁的宋神宗即位后,面临“三冗”、“两积”的严重社会危机,王安石对此提出了“以理财为中心”的一系列变法主张,这些变法主张深深地打动了宋神宗,于是他力排众议任命王安石主持变法,并给予了高度的信任与支持,当时两人就被人评价为“ 上与安石如一人”。在封建时代里,这种君臣合一关系一直被后来改革者所羡慕。正是在宋神宗的大力支持下,王安石很快就颁布了一系列新法,开始大刀阔斧的进行改革。

2.王安石变法“失”在改革合力弱小,终成强弩之末。王安石变法虽然在宋神宗的大力支持下,有了一个很好的开端。但是随着改革深入发展,改革派的力量不但没有得到进一步壮大,反而被削弱了。主要表现为:

第一,宋神宗的改革意志不够坚定,难以形成强大的领导力。我们知道,在封建社会,权力集中在皇帝手中,因此改革最终能否成功,其关键看皇帝能在多大程度上支持变法。王安石变法,其真正主导者是宋神宗,而不是王安石。关于改革的一切事务,实际上是宋神宗说了算。所以他的意志就成了改革的风向标。但是很遗憾,宋神宗的改革意志不够坚定。漆侠教授曾经指出宋神宗“既采纳变法派的主张,抑制豪强以和缓社会矛盾;又在反对派影响之下,唯恐抑制豪强而引起地主阶级内部的巨大分裂,这就陷于难以解决的矛盾中,从而在他的基本态度中呈现了游移不定、动摇傍徨的特点来。”这是宋神宗的历史的和阶级的局限性, 也是王安石变法失败的关键。

第二,改革主体不团结,难以形成强大的凝聚力。由于当时客观历史条件的限制以及反对派的围攻等多种因素,致使王安石为首的变法派并没有形成一个强有力的、稳定的政治集团。在变法过程中,因为各变法者的地位、利害关系以及动机不同,他们各自对变法的目的有着不一样的需求。因此随着政局的风云变幻,变法派往往容易被分化瓦解,矛盾不断增多,裂痕日益扩大,甚至彼此出现争斗交恶。比如说,吕慧卿这个人,可以说是王安石变法最为坚定的变法分子,是王安石推行变法的得力助手,开始实施的措施都是由吕慧卿起草的。由于王安石第一次辞去宰相之职后,变法就由吕惠卿与韩绛共同来推行的,这时他尝到了权力的滋味,不希望王安石复出,想自己当宰相,于是背叛变法,与王安石分道扬镳。因此,随着改革深入发展,改革派的力量不但没有得到进一步壮大,反而由于内部出现分裂而被削弱了。

第三,改革力量不强大,难以形成强大的推动力。王安石变法从变法开始一直到结束,其改革派力量一直不强。具体表现为,一是保守派的力量比較强大,经常压制打压改革派。比如说在中央,虽然由变法派主持了变法事务,但是中央内阁许多要职仍为保守派或平庸无能的官员所掌握,其变法的力量就可想而知了。其二,在变法的过程中民众参与度不够。变法初衷是要利国利民的,但在执行过程中并没有贯彻利民的初衷,变法在一定程度上表现与民争利。所以王安石所提出的一系列改革思想,就很难得到老百姓的认同与理解,从而使新法失去广大民众的支持。可以说,一场改革如果没有民众的广泛参与与支持,这场改革注定是一次失败的改革。

(二)从变法战略策略来看

1.王安石变法之“得”在谋篇布局尽显韬略。1069年2月,宋神宗任命王安石担任副宰相,开始实施变法。在实施变法之前,宋神宗与王安石两人曾反复讨论治国的大政方针,然后确定其治国思路的重心在理财,而理财的方法就是要从兼并之家手中收回一些“利权”。为此,王安石设计了一整套富国强兵的改革方案。但是如何把这些改革方案变为现实呢?当时,王安石只是一名副宰相,手中无半点实权,人事权归中书负责,经济大权又集中于三司。在这种情况下,王安石的第一项改革就是对经济权力进行重组。他向皇帝建议设立制置三司条例司,作为国家的最高的财政机构。此机构除了研究变法的方案、规划财政改革外,亦制定国家一年内的收支预算,相当于另一个“国务院”,由此架空三司机构。通过制置三司条例司,王安石掌握了变法主动权,手中有一定的人事权和经济大权。这一另起炉灶之举,体现了王安石的政治韬略和历史智慧。如果说理财是王安石变法的切入点,那么制置三司条例司就是理财的突破口。后来一系列变法措施基本上就是由制置三司条例制定颁布的。

而且王安石所颁布的一系列理财措施,不仅能增加国家财政收入,减轻农民的负担,同时还加强国家对基层社会与经济事务的掌控能力。比如说均输法、青苗法、市易法等,都涉及到国家对商品经济的宏观调控,其思路是非常了不起的。从这些措施本身来看,王安石真不愧是一个顶层设计高手。

2.王安石变法之“失”在具体策略矛盾迭出。具体表现为以下三点:

一是方法失当改革力量难强大。王安石变法当时所面对的最大难题是少数改革派与多数保守的官僚群体的对峙。因此,要使改革能顺利地进行下去,作为改革的主持者必须要团结一切可团结的力量,尽量减少不必要的阻碍。但是,很遗憾,王安石太自信了,在变法的过程中并没有注意方法去团结可团结的力量,而是一味地排斥与自己政见不同的保守派,结果使改革派处于敌众我寡的劣势局面。

二是异论相搅人为制造改革派与保守派之间的矛盾。“异论相搅”简单地说就是皇帝同时重用政见不同的人来相互制衡,巩固自己的地位。宋神宗很懂这种帝王之术。他一方面重用王安石,另一方面也重用一些保守派来牵制王安石这些变法派。而且在“ 异论相搅”的氛围下,变法派与保守派之间的思想对立与抵触情绪,不但没有缩小 ,反而不断加大,以至达到势不两立的地步。总之,在异论相搅的影响下,变法派与反对派由开始的“国是之争”到“意气之争”,最后陷入政治斗争。而改革一旦陷入政治斗争中,变法派往往就很难占上风的,改革也就走上了失败的道路。

三是急于求成加剧主观与客观的背离。王安石变法的阻力大,固然是因为新法的内容触动了一些集团的利益,也跟改革急于求成新法密集推出密切相关,致使事与愿违,主观与客观的背离。1069年(熙宁二年)是变法的第一年,王安石于这年2月任参知政事,7月就推行均输法,9月又施行青苗法,11月制定农田水利法,12月实施保甲法。接着又在1070年10月实行免役法,1072年3月设立市易法,5月颁布保马法,8月实行方田均税法。4年之中,前法尚未真正落实和巩固,后法就接踵而至。这么密集地推行,首先让各级官员非常不适应,甚至看不懂。当时有人就批评说,现在“数十百事,焦举并作”。其次,致使新法在实施过程中很难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不能及时克服改革的偏差与问题,使各项改革难以得到完善与深化,并且还给反对派抓住了把柄,以此反对变法。

(三)从变法内容与效果来看

1.王安石变法之“得”在经济管制卓有成效。王安石在经济方面的改革思路就是在发展农业生产基础上,通过国家对经济的全面控制来提高国家的财政收入,其表现为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加强了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王安石变法期间,由于实施农田水利法,鼓励农民垦荒、淤田、兴修水利,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当时全国修建成功的水田、民田和官田合计约为363000 余顷,开封府界诸河沿岸实行淤田的结果,每年就给国家增加数百万石谷。

二是加强了国家对经济的全面控制。王安石变法的中心内容就是理财,其理财的关键就是实现国家对经济、财政的全面控制。王安石的理财思想第一次比较系统地提出和实施国家宏观调控,可以说,他的理财思想是计划经济的雏形。

一方面,王安石通过实施一系列像青苗法、水利法、均税法、募役法等制度措施来强化国家对于小农经济的扶植与控制,做到合理均摊赋税,从而相对减轻中小地主和底层老百姓的赋役负担,扩大税面,保证财政收入。比如青苗法的创立,实质是通过国家银行对农民发放小额贷款,创建国有农村金融,这是财政金融史上的一个创举。在农民青黄不接时,由政府低额贷款给农民度过饥荒,使农民免受大地主的高利贷的盘剥,同时也能增加政府的收入。

另一方面,王安石通过均输法与市易法介入流通领域对手工业和商业进行控制,从而对社会财富进行重新调配,将大官僚、大地主、大商人和大高利贷者一部分权利收归国家,增加国家财政收入,也减轻人民受富豪兼并之苦。《宋会要辑稿》史料数据说过:“京师皇室和宗室的经济支出,要占到帝国财政的三分之一。除此之外,老百姓还得向他们进贡许多实物,如绸、绢、绫、罗、锦等,加上高级官僚的消费,和军械制造所需翎毛、箭杆、牛皮等,再加上各地城市所需相应物资,这个流通量是相当惊人的,这甚至也是北宋整个商品经济的无穷魅力”。在变法之前,商品流通领域的主动权被大官僚大地主所掌控,国家无从宏观调控,这既不利于物资流通与物价稳定,也不利于百姓的日常生活,而“均输法”和“市易法”就是为了改变这种局面。

三是增加了政府的財政收入。新法实行数年后,据有关资料显示,全国财政收入从宋初的1600 多万贯增加到6000 多万贯。《青苗法》每年三百万贯;《免役法》每年净赚了一千两百多万贯;《市易法》每年一百三十余万贯。随着这些新法的实施,各州县每年的收入也大大增加了,也就是说从中央到地方,也都慢慢富裕起来了。所以,王安石的扩大财源的方法,其积极作用是毋庸置疑的。人们称颂变法取得了部分成果,主要对此而言。

2.王安石变法之“失”在吏治不整政策走样。王安石变法直接从理财开始,整治吏制没有跟进,腐败盛行,吏治不整是他改革的一个致命的失误。一些不法官吏,打着变法旗号,利用新法谋取私利。青苗法是在老百姓青黄不接时,以田里的青苗做抵押,政府低息贷款给农民,而之前老百姓一般都是向大商人、大高利贷者借钱,利息较高。现在政府低息贷款给农民,这既减轻了他们的负担,又能增加国家的财政收入。然而在青苗法实施过程中,许多官吏在发放青苗钱时收受贿赂,有的为了多放邀功,竟然强行摊派,由此导致许多农民破产,苦不堪言。均输法和市易法也是如此,原本是为了平抑物价,抑制奸商对农民的盘剥,结果官商代替了私商,而垄断的失去竞争的官商对农民的盘剥更为厉害。免役法是纳钱代替差役,可以减轻农民负担,使之专事农业生产,然而实施中贪官们利用20%的免役宽剩钱而任意增加免税钱。总之,官商们摄取私利无孔不入。毛泽东在总结王安石变法失败的原因时,认为变法的失败很大原因在于官员的腐败,并根据这种的历史经验教训,他反复指出:“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

三、王安石变法的得失对当今改革方法论的启示

通过以上对王安石变法的得失分析,它对我们当今改革方法论的启示有以下几点:

第一,坚持顶层设计与有效执行相结合。王安石是一个顶层设计高手,整体改革方案比较完美。但实际效果并不理想,究其原因主要就是体制和机制出了问题,好的设计和制度不能得到有效的执行。比如免役法曾经有一个例子,一名官员在开封府试行免役法的时候,故意将农户等级提高。不但没能解决农民的负担问题,反而进一步损害了农民的利益。又比如青苗法,本是为了农民在青黄不接时避免受高利贷的剥削,而低息贷款给农民,结果由于政府的借贷政策失误,形成了官家垄断的高利贷,同样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农民的问题。可见,一个好的顶层设计,并不一定能得到好的结果和好的实施。因此,改革是否有效,不仅在于顶层设计,更在于没有偏差的有效执行。而目前,我国改革也存在这个问题。中央加强了顶层设计,很多方案比较完美。但到了下面,层层拖延,甚至执行走样。许多好的制度就是执行不了,执行不好。

第二,坚持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王安石变法的一个重大失误,就是急于求成。他觉得新法是一个系统改革,措施不配套,就很难执行下去,故在短时间内全盘抛出,整体推进,不管官员能否接纳,民众能否接受。因此,造成变法实际效果非常差。它的教训告诉我们,要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一场改革运动,是一场长期而艰巨的斗争,既要看形势和趋势,看国家和民族大局利益,也要看时机和条件是否成熟。任何试图急于求成,一步到位的改革都很难成功。而我国当前的全面深化改革,也是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因此,要在全面推进的同时,要抓住主要矛盾与矛盾的主要方面,分区重点,重点突破,一步一个脚印,扎扎实实,讲求实效。

第三,坚持权力制约与权利保障相结合。封建王朝更替的规律表明,改革要解决的根本問题在于对权力进行约束和制约,进行监督和检查,从而更好地保护广大民众的权利与利益。在人治社会中,权力与政策往往容易被腐化或异化为牟取私利的利器,乃至成为实现个人野心的工具。而解决这个问题的办法,就是要真正啃改革中的“硬骨头”。其具体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改革措施方面要执行监督、检查与处罚机制,让当权者不敢利用政策手段和改革措施牟取私利、欺压百姓。二是公权力方面要对其运行和使用中存在的违规、违法现象进行党纪、政纪处罚和法律制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是,近年来,有少数地方的老百姓对政府的改革开始出现怨言。这又是什么原因呢??主要是我国一些地方的少数部门,没有认真落实与贯彻执行好中央的惠民政策,存在将其打折或变样,甚至变成豪取的手段,这种情况导致百姓不仅不能从改革中获益,反因改革受损。还有一些地方,政府职能越位,与民争利现象频发,官僚主义严重,这恐怕会使改革受到负面的影响。因此,要坚持依法治国,以“法治”为改革措施的实施护航。

第四,坚持经济改革与政治改革相结合。王安石变法主要侧重于经济领域上的改革,并没有涉及政治体制的改革尤其是官僚机构的改革。可见,王安石变法在吏治改革方面的严重缺失,导致出现了“法是善法,但人非良人”。这样,变法的执行结果就可想而知。而在这一点上,历史上的商鞅变法就做得好得多,原因在于商鞅除了经济方面改革外还积极推行了政治体制改革,比如废除秦的世卿世禄旧制,建立封建官僚制度; 另外还积极推行“法治”,以法来保证变法措施的严格贯彻执行,虽然后来商鞅惨死,但秦法却一直在执行,仍得到良好传承。目前,我国的经济改革已经推进了三十多年,成果辉煌;机构改革也进行了好几轮,可问题依然很严重,政治体制改革相对滞后。政治应为经济和社会服务,因此,我国应与经济改革相配套,加快政治体制改革的步伐。在加大反腐的基础上,适时适度的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尤其在当前重点要推进政府改革,提高政府效能,创建服务型政府。

第五,坚持统一协调与集思广益相结合。王安石的改革遭遇反对,首先在于决策层和执行层的认识不统一,皇帝的改革意志不坚。任何一项改革都会有不同的改革方案,有不同的利益、是非争论。因此,需要对此进行充分的讨论,将改革的政策、方案落实到具体的法律、法规政策。改革能否成功,不同的利益群体的协调与认识统一至关重要。由此可见,改革要统一思想和认识,对于赞成和反对的意见都要充分讨论,分析分歧和矛盾所在。尤其对影响决策者的人,要充分地做好思想、认识工作,获得他们的支持,涉及利益方面的问题需要找到平衡点,需要时间,这个过程不能急于求成,更不能采用简单粗暴的方式去解决,需要深入细致地调查研究分析问题,寻找执行中的偏差和变化等,这些是改革成败的关键因素。

(作者单位:中共衡阳市委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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