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翁兴学”对发展西部民族教育的启示
2016-05-30贺芬
贺芬
摘要:“文翁兴学”为汉代文翁在蜀地发展教育、兴办官学以促进蜀地由野蛮落后走向开化文明的历程。西部民族地区教育发展是民族地区发展的基础。“文翁兴学”的历史经验对发展西部民族教育具有借鉴作用,其价值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宏观包容的政治环境是西部民族教育發展的根本;任用有优良素养的教育主管官员是西部民族教育发展的关键;科学系统的教育管理举措是西部民族教育发展的推进器。
关键词:文翁兴学;西部民族教育;教育先行
中图分类号:G75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6)33-0122-03
在我国悠久的历史长河中,有作为的政府官员不计其数,但其中因主管教育留名青史的却屈指可数。汉代文翁便是其中翘楚。“文翁兴学”为蜀地由野蛮落后走向开化文明奠定深厚的人文基础,其历史经验对发展我国当代西部民族教育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一、“文翁兴学”对发展西部民族教育的重要意义
西部民族地区主要指我国西北和西南的新疆、云南等12个省市、自治区的少数民族地区。该地区的发展事关民族团结和国家稳定,同时也影响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的实现。现代社会中教育乃发展的基础性力量,故“教育先行”无疑是民族地区发展的基本策略。
长期以来,环境恶劣、地理偏远、人口稀少、信息不畅等不利因素制约着该地区的全面进步和教育发展。尽管国家曾经采取多种举措促进其发展,但与全国教育发展的平均水平相比,该区教育发展依然相当落后,特别是忽视教育的落后观念依然广泛存在。
发展西部民族教育可以以史为鉴。早在西汉早期,蜀地(今成都地区)也曾“辟陋有蛮夷风”[1],“非齐鲁诸儒风声教化之所被”[2]。但在汉景帝、武帝时期文翁主政蜀地“兴学”之后,“由是大化,蜀地学于京师者比齐鲁焉”[3]。《汉书》卷89《循吏传》载:“至今巴蜀好文雅,文翁之化也。”“兴学”后不到百年,蜀地便出现如王褒、严遵、扬雄等影响全国的一流文人。在以后漫长岁月中,蜀地延续注重教化的传统,经济富足、文化发达,李白、苏轼、陈子昂、薛涛、陈寿、郭沫若、巴金、张大千等历史名人灿若晨星,“天府之国”美誉天下,逐渐发展成为中华文化在西南地区的分中心,促进了华夏主流文化在西南边疆地区的传播和西南边疆的稳定。剖析和借鉴“文翁兴学”的成功举措,无疑对于发展我国当代西部民族教育,促进西部民族地区稳定、繁荣和进步大有裨益。
二、“文翁兴学”对发展西部民族教育的启示
纵观“文翁兴学”的始末,其重要价值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宏观包容的政治环境是西部民族教育发展的根本
教育基本规律告诉我们:教育属于社会大系统中的一部分,受到一定社会的经济和政治因素的制约。同理,文翁能在蜀地大肆兴学并卓有成效,离不开西汉文帝、景帝时期特殊的政治氛围,离不开当时最高统治者景帝、武帝的支持。
“文翁兴学”实属“能首儒学”。[4]汉武帝时采纳董仲舒的建议:“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文翁兴学”以儒家思想为教化的主要内容,无意中正符合此管理思想的衍变,得到汉武帝大力支持和表彰不足为奇。“至武帝时,乃令天下郡国皆立学校官,自文翁为之始云”。[5]
但“文翁兴学”却肇始于汉景帝时期。景帝时的治国理念却是黄老学说。“文翁兴学”形式上励精图治、改革创新,表面上与保守的、主张清静无为的黄老学说似乎大相径庭。在某种程度上,没有汉景帝的赏识和宽容,“文翁兴学”就会胎死腹中,也自然就没有了后来汉武帝的肯定了。
汉景帝时的黄老学说指在不违背基本原则(危害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的基础上,国家管理者(帝王和各级政府官员)顺势而为,相信臣属与民众的忠诚和能力,使其自我管理、自我实现。管理者一般不做过多的干预。即使有必要的干预,也尽量以教化、诱导和激励的柔性管理为主,而非秦朝时来自外部的严苛刑法进行强制,防止苛政和扰民,避免激化矛盾。管理者只需知人善任、用人不疑,赋予臣属与民众尽量多的自由管理权,从而实现“抓大放小,无为而治”。管理者自身管理举措相对保守,但对下属却蕴含着尊重和包容,体现以被管理者(或民众)为本的理念。汉景帝对于蜀地的管理就是“无为而治”理念的胜利。
汉景帝选择了“少好学,通《春秋》,以郡县吏察举……仁爱好教化”[6]的文翁做蜀地的太守后,对他充分信任,放手使其行使职权。对于当时“萧规曹随”的大环境而言,绝大多数地方管理者创新管理的动机相当微弱。通过“兴学”来教化民众、通过教育来移风易俗而进行地方管理实在是文翁的创举。对此汉景帝并没有否定文翁的“不合时宜”将其罢免、撤换甚至责罚,而是宽容和接受,使文翁在蜀地坚持改革,并最终取得成效。因为作为管理者的汉景帝知道,文翁的创举实质没有违背黄老学说的基本理念,乃利国利民之举。
可见,宽松的政治氛围为“文翁兴学”奠定良好的社会基础。由鉴于此,发展西部民族教育需良好的社会环境和科学的管理观和发展观。各级管理者应有大局观念、长远观念、开放观念,以人为本、以民为重。需认识到民族地区发展的内涵不仅是经济富足或政治稳定,更应是经济文化环境诸方面和谐持续发展和人民的幸福满足。理解“教育先行”的重要意义,认识到教育文化对地区整体发展所具有的“四两拨千斤”的巧作用。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制定和落实“尊师重教”的政策法规。尊重并落实各级西部民族教育管理者的管理自主权,放手其因地制宜进行各种尝试,宽容、鼓励和支持教育管理的创新。只要不涉及基本原则(如民族团结、国家稳定),就允许变革中的各种探索、试错等,从而为涌现更多的“文翁”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任用有优良素养的教育主管官员是西部民族教育发展的关键
如果说适宜的社会环境是“文翁兴学”取得成效的外部因素,那“文翁兴学”取得成效的内部原因自然归功于文翁自身了。正是因为作为主政一方的蜀地太守的文翁具备优良的管理素质,才使其“兴学”得以成功。
文翁以“仁爱”为德和地方管理(包括教育管理)的指导思想;以“通《春秋》、好教化”为才,借鉴《春秋》中行政管理的经验教训,结合蜀地实际,权变革新。其既有着眼当前的发展经济的“兴修水利”的举措,更有放眼未来的发展教育文化的“兴学”举措。在“兴学”时,他通过选好学生、老师和教学内容、解决好教育经费和教育出口问题、本土培养和进修提高相结合、宣传与激励共举等诸多措施,圆满实现“教化”的目标。其中体现出统筹帷幄、胸怀高远、知人善任、稳重务实等较高管理水平。
其管理举措以民为本,诱导而不强制,亲民却不扰民,有为而不妄为。其管理的目的不仅为国家稳定和自己政绩,更为“造福一方”的宏伟志向。通过“兴学”开发民智、提升民德、改进民俗,为地方人才的培养、地方管理的科学有序和蜀地的全面持续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为古代中国官学及教育的发展、地方行政管理进步等做出开创性贡献。
文翁能脱颖而出归功于汉代察举制。这是一种官员推荐制。由熟悉地方事务的地方官员推荐的人才必须有真才实学,否则会面临追责。虽然后来察举制的负面效应(任人唯亲)日显,但汉初其积极效应还是为朝廷输送了大批联系实际的实用人才。文翁出自于察举,其德才经过检验,不是一般腐儒,所以坐镇一方时能力扛重任。
由此可知,科学的选拔和任用官员的制度是德才兼备的民族地区教育主管官员得以涌现的基础。首先应确立民族地区教育管理人才的标准。在“德”方面,坚定的政治素养与民族团结观念固然需要,“以人为本”的现代管理理念更为必需。对民族地区人民和孩子由衷的热爱,对民族教育重要性的认识,对民族教育、民族文化的发展和及其民族地区全面发展的责任感,应为民族教育主管官员的核心道德素养。在“才能”方面,熟悉歷史和先进地区教育管理的经验教训,熟悉民族地区风土人情和文化传统,具备较强的创新能力、统筹能力、识人用人能力、宣传和激励、学习能力等管理能力。其中创新能力和统筹能力是核心。
其次,多种途径选拔人才,引进和培养相结合。一般从教育发达地区引进先进的管理人才是常见的重要的途径(如文翁由外地选派),只是引进人才注意防止短期行为,因为一项改革措施往往非短期内看出效果,如文翁就在蜀地主政约二十余年。培养和选择本地人才当然是主体(开办学宫),本地人才应有到教育先进地区培训和进修的经历(如后来文翁的得力助手张叔等)。
(三)科学系统的教育管理举措是西部民族教育发展的推进器
教育内部由教育者、受教育者、教育中介(教育内容和教育手段)三大要素构成。三大要素相互影响,共同作用,实现教育系统的整体功能(即育人)。教育外部还与经济(如教育经费、税负)、政治(如公职人员用人制度)、文化(如人们的普遍价值观)等因素密切相关。文翁科学把握教育各种要素,为此设计协调一致的教育内外系统。同时科学规划改革进程,稳步推进“兴学”规划。由此形成系统的管理策略。
在“兴学”开创阶段,他选拔优质学生(郡县小吏开敏有材者),派遣到教育发达地区(京师),私下延请优秀教师(学术渊博的博士们)进行私人教育(因为当时还没有太学,博士们还没有教学义务),使其学习当时代表先进文化的教育内容(律令、儒家经典)。而博士们最初之所以愿意教授,不排除文翁的个人魅力(在政界和文化界的良好人脉),以及博士们对地方文化发展的道义上的支持。然道义的因素要持续毕竟不太可靠,于是教育手段(教育管理措施)中,文翁不忘付给博士们学费(非正式形式,定期送其刀、帛、锦等蜀地土特产,资金由减缩行政开支而得),以使其能尽心地教授。同时,通过委任地方官吏和向上推荐做官的措施解决学生们学成之后的出路,营造“学而优则仕”的氛围,激励和诱导后来学子们向学。如此,经年之后,以张叔(后被征为博士,官至侍中、扬州刺史)等为代表的第一小批本土高级人才培养出炉,标志着此阶段教育目标的完满实现,也为大批量人才培养的本地化奠定良好基础。
文翁“又修起学官于成都市中”[7],在蜀地首府成都创造性地修建中国第一所地方公立学校,由此“兴学”进入第二阶段,也是最关键阶段。这所学校由石头垒成,称“石室学宫”。在这里他向蜀地各郊县招收来自一般家庭的优秀孩子(下县子弟),由他自己和学成归来的部分人才(后还吸引了外郡的饱学之士)任教师。教育内容仍是律令和儒家经典。教育手段(管理措施)更加丰富,增加的激励和宣传因素有:免除学生徭役、协助自己管理政务、允许学生进出内室、学生出头露面向大众宣讲政令、学生学成之后委以官职。这些措施使学生获得物质与精神双面激励,学习经典与实践实务相结合,办学与宣传相配合,从而提高了教育质量,形成良好的社会影响,“重学”蔚然成风(“县邑吏民见而荣之,数年,争欲为学官弟子,富人至出钱以求之”[8]。至此,“兴学”基本成功,顺势进入经验推广的第三阶段。之后他在巴郡和广汉郡继续兴办学校,使“兴学”的教化范围影响蜀地全境甚至全国。
以上要素中,至为关键的举措是:免除学生徭役、学生学成之后委以官职。这些举措直接和读书人的经济和社会地位相关,符合人们“趋利”的原始需求,解决教育的作用和出口问题,对读书人的激励深远持久,对于小农经济时代的一般民众诱惑力不小。虽然“学而优则仕”使教育产生功利性的负面效应,但瑕不掩瑜,蜀地文风大盛,“教化”目的得到实现。
当然,文翁能将教育发展与官员任用制度相结合、将行政办公经费与教育经费统筹管理、将税负与求学相联系,将教育系统内外相关因素统筹协调,和他作为郡守的极大权力有关。汉代郡守乃地方大吏,主管地方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等全部事务,集人、财、物、司法等责任和权力于一身,自然各项管理举措能有机融合,共同发力,实现教育文化发展至地方全面发展的最佳管理目标。
现代社会行政管理日趋复杂,分工也趋细致,容易导致条款分割、各行其是,不利于西部民族教育发展的统筹规划。所以国家和地方有关非教育部门需和教育部门统筹协调,形成合力,科学管理西部民族地区的教育事业。如国家民委、财政部、扶贫办、人事部、文化部、科技部可以从自身权责出发,为民族教育提供良好的条件。国家民委和文化部制定向西部民族地区倾斜的政策,为西部民族教育发展提供教育内容和师资的帮助;财政部、扶贫办为西部民族教育发展提供充足的教育经费和完善的教育设施;人事部为西部民族教育发展提供充足优良的师资和科学的用人制度,为民族教育发展提供最好的外部推动力;科技部则可为西部民族教育发展提供质优价廉的现代教育设施和信息技术服务。
针对西部民族地区贫穷落后的实际,不仅需对西部民族教育实施从幼儿园到高中的15年全免费的义务教育(包括免学杂费、书本费、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校服费),还应实施免学费的高等教育;同时,对学生家庭也给予一定的直接经济补助(形式可有民族特色,如奖励牛羊等。经费特别由扶贫办负责,金额与学生入学层次挂钩)。而对进入高等学校入学的学生家庭除此以外,还可由地方县级政府颁发奖状,在重要的民族节日时予以通报表扬,扩大影响力。大学生学成归来后,地方人事部门应为其建档,列入地方人才库,且为其优先分配好的工作(选择自主择业者除外)。对其自主创业者,地方政府(主要由扶贫办牵头负责)给予资金、政策等方面支持,为其事业发展保驾护航。
在对西部民族地区地方主政官员的考核指标中,教育文化事业的权重应不低于经济发展和政治稳定的权重。促使主政官员真正重视教育,提升教育扶贫的重要性,为教育发展提供良好的基础条件。在现代教育越来越与社会紧密纠缠的背景下,强化地方主政官员的教育责任是大势所趋,其科学的教育评价观念和体系也对教育发展影响巨大。当然,西部民族地区教育管理和实施者需积极主动进行教育革新,在管理、师资、内容、教育方法、等方面的借鉴先进地区的经验,结合民族特点,达成西部民族教育发展的基本目标。
总之,西部民族教育可在借鉴“文翁兴学”经验的基础上,统筹各方力量,在创新中发展完善,为最终实现西部民族地区全面进步贡献应尽之责。
参考文献:
[1][3][5][6][7][8](东汉)班固.汉书·循吏传[M].北京:中华书局,2000.
[2](元)马端临.文献通考[M].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2007.
[4](唐)柳宗元.柳宗元集[M].北京:中华书局,19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