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遇家暴不再是家事
2016-05-30苏毅
苏毅
3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据全国妇联相关调查,老人是家庭暴力的主要受害群体,14%老年人遭遇过家暴。今后老年人一旦遭遇伴侣、子女、保姆等人的殴打、辱骂、恐吓,都可以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什么是家庭暴力?在很多人的概念里,家庭暴力就是丈夫打老婆、父母打孩子。事实上,老人、儿童、病残者、孕产妇等都是家庭暴力的主要受害者,据全国妇联公布的统计数据,我国2.7亿家庭中,24.7%存在家暴,其中90%的受害者为妇女、老人和儿童等弱者。
而近年来,从一些调查研究来看,家暴有向老年群体蔓延的趋势。全国妇联2013年出版的《新时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研究》显示,在1万多位65岁及以上受访对象中,有14%在调查前一年内遭遇过家暴。老年女性遭遇家庭暴力的发生率高于男性,农村老人遭遇家庭暴力的发生率高于城市。
据统计,家暴受害者平均遭受35次家暴后才选择报警。由于“家丑不可外扬”的传统观念根深蒂固,使得很多老人面对家庭暴力时,往往选择沉默和忍耐,这也导致了更多极端事件的爆发。
很多老人遭遇家暴后不愿意投诉和寻求帮助,一方面老年人自认家丑不可外扬,另一方面很多老人都需要靠配偶、儿女赡养,而不得不忍气吞声。
保姆虐待也是家庭暴力
【案例】青岛市民李大新的父亲自从检查出患上了老年痴呆症后,几个月功夫就犯糊涂,甚至谁也不认识,还经常跑出去找不到家。这可愁坏了李大新夫妻。李大新决定给父亲找个保姆,保姆只需要负责父亲的饮食,照顾好老人别走丢,其他的大小事情全部都由李大新夫妻包办。他们给的雇佣费也不少,但一听说老人患的是老年痴呆,就没人愿意接这个活儿了。一个多月后,李大新东北老家的一个远方亲戚想来城里打工,这个亲戚算是李大新的表姨,于是李大新决定让表姨帮忙照顾父亲,他包吃住还每月给表姨2500元的工资。表姨欣然接受了这份工作,李大新夫妻也从来没把表姨当成保姆看,买什么好吃的好用的都想着表姨。
谁知前不久李大新在表姨回老家探亲的那几天给父亲洗澡,无意间发现父亲胳膊上有被掐过的指痕,老父亲还委屈地说:“我不听话,表姨才抠我,听话表姨就不抠!”听了父亲的叙述,李大新心疼得直落泪,表姨回来后他直接对其质问。表姨表示:“我可是给你家帮忙来的,你也知道老头不听话,有时说话着急就掐一下、摁一下,这怎么了?”
【律师提醒】反家暴法也保护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免受暴力行为。即适用范围超出家庭范围,延伸到“共同生活”的范畴,包括同居生活、雇佣关系、非亲抚养关系等。比如照顾远房亲戚老人,虽在法律意义上无赡养义务,但生活在一起,若经常性地发生言语肢体的暴力,也是家暴的一种。
冷暴力也是家庭暴力
【案例】在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就有这样一位古稀老人。在外人看来本是少年夫妻老来伴之时,谢老太却第四次将丈夫告上法庭,要求离婚。老两口1966年相识相爱成婚,可在这几十年的围城中,现年72岁的谢老太却成为一名家庭冷暴力的受害者。丈夫老王脾气古怪,常无端责骂老伴,争吵成为家常便饭,更过分的是,他还往做好的饭菜里扔脏东西。
谢老太实在无法忍受这种暴力生活,便萌生了离婚的想法。自2009年5月起,大约每隔一两年,谢老太便会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于对冷暴力证据的认定存在困难,法院在审理这起案子时异常慎重。3次均在法官的悉心调解下和好,并约定老王每月给付谢老太800元的生活费。但老王仍像前两次一样,不按调解书的约定履行义务,于是谢老太第四次到法院要求离婚。面对两位古稀老人,法官担心离婚后各自生活无着落,希望做调解工作使二老重归于好,可此次谢老太态度坚决,执意要离婚,不同意调解。
最终法院认定在法庭一次次调解和好后,原、被告的夫妻感情未得到改善,原告已是第四次起诉离婚,可见双方无和好可能、无继续共同生活的基础,准予二人离婚。
【律师提醒】和肉体上的伤害相比,精神上的伤害很难找到法律依据。事实上,这种冷暴力往往不仅存于夫妻之间,许多隐匿于赡养案件、离婚案件、遗产继承纠纷案件和家庭纠纷案件中的谩骂、恐吓等精神侵害,因没有造成肉体伤害后果,在案件审理中也很难得到相对应的权利救济。
在今年3月1日正式实施的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中,家庭暴力的范畴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确,“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均属家庭暴力。
医院、居委会都有义务报警
随着反家暴法出台,地方也加大了对老年家暴的关注。在刚修订的《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中,就增加了关于禁止家暴的新内容,如果有老人遭遇家暴,任何公民都有权举报,基层居委会、老年人组织和老年人所在单位等机构发现对老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的,应当及时劝阻、制止、调解或者采取临时庇护等其他措施。
老人遭受家暴危险可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而老人之所以不愿意求助或者报警,一方面他们出于自责,认为孩子没教育好,都是自己的错,另一方面是所谓的“家丑不可外扬”,害怕报警后让亲情关系更趋向决裂。
对此,刚出炉不久的反家暴法有应对方法: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家暴,有权利也有义务及时向公检法机关报案、控告或者举报。这意味着,医院、学校,居委会等社会机构,都有反映家暴的强制报告义务,不然长期持续的家暴造成一定的后果后,“知情不报者”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同时,反家暴法明确了人身保护令适用的时机、场合与范围,对家暴受害者的权利救济有了新的渠道。
此外,面对家庭暴力,老人要注意收集证据。当下,法院一般认定的家暴证据有以下几类:一是公安机关的接警记录;二是受害者自拍受伤的伤情照片;三是医院的伤情报告;四是证人、证言;五是公安机关出具的告诫书。
(责编:孙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