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招投标基本理论分析
2016-05-30陈就
陈就
摘 要:本文主要阐述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概念及意义,界定了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的主要方式和特点,并对公开招标、邀请招标、议标3种招标形式的优缺点做了对比,最后对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的一般法定程序进行了说明。希望通过本文的理论分析,能为建筑工程招投标实践工作提供一定的理论指导。
关键词:建设工程;招标;投标
1 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概念及意义
1.1 建设工程项目招标的概念
招标指的是由相关企业或政府部门通过发出招标通知的形式,邀请特定的投标人对某一类项目进行投标的行为。在招标通知中,招标的主体必须对投标主体资质、项目名称、项目建设要求等事项做出明确的说明,以便于投保人做出相应的判断。建设工程招标实际上是招标中的一种类型,其与大部分项目招标并无本质的区别,其指的是相关建设单位通过发布建设工程招标通知的形式,邀请符合资质的建设项目承包商参与建设工程项目投标的行为。
1.2 建设工程项目投标概念
有招标就会有投标,因此投标实际上是相对于招标而言的。具体来看,建设工程项目投标指的是在建设工程招标人发出招标通知和招标邀请之后,按照招标人的要求,结合自身的资质状况和条件状况,自规定的时间内向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人递交投标申请书,并通过报价的形式与其他投标人竞争建设工程项目的行为。
1.3 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的意义
(1)市场定价的价格机制的形成,使工程造价更加趋于合理化
其最明显的表现为在众多的投标商中间出现激烈竞争(相互竟标),而这种市场竞争最直接的表现是在价格上的竞争。通过相互竞争能够使工程价格更加明朗,使工程造价能够在趋于合理、下降的良好氛围下运行,这必定会形成節约投资、提高投资的有利趋势。
(2)不断降低社会平均劳动消耗水平,使工程价格得到有效控制
在建筑市场中,不同施工企业的个别劳动消耗水平总是有差异化,并且在等物化劳动消耗和活劳动消耗也会各有优劣。通过推行招标投标,最终胜出的只会是投标者中那些劳动消耗较低或者接近最低的投标者,这样能够更好的实现生产力资源较优配置,更是对不同投标者的优胜劣汰。
(3)使供求双方更好的相互选择,使工程价格保障在合理的价格区间
由于供求双方各自的需求不同,在利益上存在不同程度的矛盾,因而如果只是单纯采用“一对一”方式,这样会使成功率大大降低,当采用了招投标方式后,会使双方在选择的空间上创造了更好的条件,为需求者(如建设单位、业主)与供给者(如建筑设计单位、施工企业)能够在最佳点上结合提供了保障。需求者对供给者做到了“择优选择”,即选择那些工程报价相对较低、工期较短、有良好业绩和管理水平的供给者,更为合理控制工程造价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2 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的主要方式和特点
2.1 公开招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公开招标指的招标在符合法规规定的前提之下,采取法定的程序面向社会公开选取建设工程项目承包商的行为。公开招标通常也称为无限竞争性招标,只要符合条件的建设工程承包商都可以参与投标。具体来看,建设工程项目公开投标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一是公开程度比较高,依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公开招标必须在公开的出版物或者媒体上发布相关的消息,这使得其公开程度比较高。二是程序较为复杂。正是因为公开招标是面向社会招标的,因此其在每个环节都必须严格把关,这导致其程序较为复杂。三是费用较高,所消耗时间较长,正是因为公开招标的程序较为复杂,使得其所花费的费用相对较高,需要的时间也比较长。
2.2 邀请招标
邀请招标与公开招标具有显著的区别,其通常也成为有限竞争性招标。具体来看,建设工程项目邀请招标指的是招标人通过选取一定数量的投标人,向其发出建设工程项目投标邀请书,邀请其参与建设工程项目竞标的行为。与公开招标相比,邀请招标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征:一是公开程度较低,邀请招标并不要求招标人在面向社会公开招标信息,其只需要向特定的竞标人发布相关的信息。二是竞标人数量有限,邀请招标的竞标人数量通常为3~10个。三是招标时间较短,费用较少。由于邀请招标竞标人的数量相对较少,对于信息的公开程度也相对较低,因此可以缩短招标时间,进而减少相应的招标费用。
2.3 议标
议标也称谈判(协商)招标或限制性招标,即不通过公开或者选择性招标,也不进行资格预审,直接通过谈判来确定中标者。如果第一家协商不成,可另外邀请一家。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直接邀请议标方式、比价议标方式和方案竞赛议标方式。议标只适用于要求保密性、专业性、技术性要求较高的特殊工程项目。议标的特点一般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1)议标方式适用范围受到限制;(2)直接进入谈判并通过谈判确定中标人;(3)程序随意性太大,且透明度太低。
由于议标的中标者是通过谈判产生的,缺乏社会监督,极易形成暗箱操作,为腐败滋生提供温床。从整体来讲,议标的这种招标形式弊大于利。
3 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的一般法定程序
(1)准备阶段:主要包括前期准备工作,如组建招标机构、研究招标方案、编制招标文件、确定采用的招标形式等等。
(2)投标阶段:主要包括发布招标公告、进行资格预审、公开或书面邀请投标人、出售招标文件、接受投标文件等等。
(3)定标阶段:主要包括开标、评标、定标及签订合同等。招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投标人所报送的投标书进行审查及评议,最终在充分评审的基础上确定中标人,然后按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地点,由工作人员当中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等的过程。
参考文献
[1]王俊安.招标投标与合同管理[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5.
[2]周昌洪,曾庆涛.运用低价中标法的几个问题探讨[J].贵州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4(2):2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