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两优一先”是这样评选出来的
2016-05-30
近日,中央决定授予100名共产党员“全国优秀共产党员”称号、100名党务工作者“全国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300个基层党组织“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并于“七一”召开表彰大会隆重表彰。
他们,是全国8800多万名共产党员、300多万名党务工作者、440多万个基层党组织中的优秀代表。
那么,他们是怎样评选出来的呢?
严格标准条件
精心组织推荐
3月26日,中央组织部印发通知,对全国“两优一先”推荐工作作出具体部署。
31个省区市和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等21个系统(部门)共52家推荐单位按照中央要求,扎实做好“两优一先”推荐工作。
各推荐单位都组建专门考察组,采取召开座谈会、查阅档案、实地家访、个别访谈等方式对推荐对象进行全面考察、严格把关,并征求纪检、公安、信访、计生、税务、审计、安全、环保等部门意见,防止带病推荐。普遍利用媒体以及部门、系统内网、内刊、公示栏等多种方式,对推荐对象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部分推荐单位还在市、县层面逐级公示。根据公示情况,一些推荐单位对部分推荐对象进行了调整。
实行差额遴选做到好中选优
4月下旬,中央组织部就推荐对象基本情况、事迹材料、产生过程等,与各推荐单位逐一沟通,提出具体意见。
4月底,推荐单位以党委(党组)名义报送推荐审批表和事迹材料。经认真审核汇总,形成123名全国优秀共产党员、121名全国优秀党务工作者和360个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对象名单。
广泛征求意见。5月上旬,中央组织部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环境保护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安监总局、卫生计生委、教育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17家中央和国家机关发函,请他们对推荐对象进行审查并提出意见。这次审查,共涉及135家企业、9家医疗卫生机构、29所学校、21个社会组织,审查内容包括维护职工权益、节能减排、照章纳税、诚实守信、安全生产、医疗服务、教育收费、经营管理等方面。
经审查并由推荐单位核实,有20个推荐对象因对其所在单位存在未全员足额交纳社会保险费、发生责任事故、经营管理不规范等问题负有一定责任,不再列为表彰对象。
进行差额遴选。5月中旬,中央组织部对推荐对象基本信息、事迹材料等进行审核,按照好中选优的原则,综合考虑结构、分布等因素,从推荐对象中遴选拟表彰对象。根据表彰方案,按照不低于20%的差额比例,遴选全国“两优一先”拟表彰对象。
公示接受监督。5月24日,中央组织部部务会审议通过100名全国优秀共产党员、100名全国优秀党务工作者、300个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表彰对象建议名单。经中央同意,5月27日至31日,全国“两优一先”拟表彰对象在人民网、新华网、共产党员网公示,并通过中央组织部“12380”举报平台接受党员群众反映意见。对公示反映的问题,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了核实,并按规定遴选递补了拟表彰对象。
6月,全国“两优一先”表彰对象名单和《表彰决定》经中央审议通过。
100名全国优秀共产党员称号荣获者中,来自基层一线的党员96名;100名全国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荣获者中,来自基层一线的党务工作者90名。
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荣获者中,获得过全国文明单位的26个,全国五一劳动奖状的15个。
表彰注重向生产工作一线、向基层倾斜,突出先进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