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德问题需正确看待
2016-05-30邢璐
雷锋 2016年9期
邢璐
道德品行是人之为人的先决条件。于教师而言,他们对学生承担着教书育人、言传身教的示范作用,因此,具有高尚的师德是成为一名教师最基本的条件。某些教师违背师德对社会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是教师群体中极为个别的现象,我们不能以偏概全,以点带面。
作为一名一线教师,每天我都经历着几乎所有教师的共同生活:早晨7:30之前到校,除了常规的上课之外,还要集体备课、自主备课、评阅作业、与学生谈心交流、进行教学科研工作等;如果是班主任,还要进行班级日常常规管理、班级文化建设、组织各项学生活动等一系列工作。在我的身边,就有很多教师,她们即使每天在校马不停蹄地工作到下班,回到家中还要加班才能完成批改作业等其他工作。
“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工作上的尽职尽责,只是他们敬业奉献的外在体现。很多教师都是极为热爱自己的事业的,他们觉得自己的工作肩负着学生的未来,是十分有意义的。老师们在课堂上传授知识,在扎实教学的基础上锐意创新,适应时代发展和学生的学习需求;在课下,他们经常与学生交流谈心,像朋友一样引导和帮助学生更好地成长。这样亦师亦友状态,使教师和学生产生了深厚的情感,更加体现了教师与学生之间相互尊重的平等关系。
在法律层面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都明确规定了教师的义务,每一位教师在上岗前都要学习并通过的教师资格审核,都会涉及到这两个法律和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相关内容。
新形势下,习总书记提出成为一名好教师的四有标准: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这无疑是对教师具有良好师德的更高更具体的要求。教师们正以一颗赤诚之心,努力贯彻并执行这一“四有标准”。
相信在所有教师的共同努力下,教育界能够为祖国培育一代又一代栋梁之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