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法则:复杂环境下区域金融风险的监测、防范与化解
2016-05-26关志勇王伟赵尊振宋西圣
关志勇 王伟 赵尊振 宋西圣
摘 要:不确定复杂环境下如何有效监测、防范与处置区域金融风险?根据对山东G集团资金链危机等案例的归纳性研究,本文得到与传统观点不同的推断:信息不对称条件下,使用信息越多,区域金融风险监测难度越大;提取关键信息并予以加工利用,如构造使用区域重点企业“风险边界常数”、“贷款偏离度指标”等,有助于弥补多指标监测体系的滞后性和低敏感等缺陷。环境快速变化条件下,政银企风险处置模式易陷入“非合作博弈”困境,建立“政府强力核心”与择机终止协作是避免风险进一步扩大的最优选择。
关键词:金融风险;监测;简单法则;合作博弈
中图分类号:F832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4-2265(2016)04-0041-08
一、引言
2015年5月,山东G集团深陷资金链紧张危机,39家银行55亿元贷款及数十家关联、互保、联保企业近150亿元债务面临风险。尽管自2014年9月风险显现以来当地政银企三方积极采取措施,如签订银政企三方协议、债权人合作公约等,但随着经济下行压力加大,该集团资金链仍随时面临断裂风险,并进而危及地方金融稳定。
类似的地方重点企业深陷资金链危机并危及区域金融稳定的案例在当前经济下行期并不鲜见。本文以G集团资金链危机为例,探讨区域金融风险监测及其防控问题。主要围绕两方面展开研究:(1)信息不对称条件下的区域金融风险监测。(2)快速变化环境下区域金融风险的防范与化解。研究背景是国内经济下行压力持续,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加剧,伴随这一进程的,是一些地方重点骨干企业资金链危机加剧区域金融风险,而传统风险防控方式效力递减,风险处置难度加大。
与传统研究注重政策、法律及体系建设协同推进的系统性方案不同,本文的研究成果就不确定条件下区域金融风险监测、防范与化解的不同侧面和不同阶段提出了一些简单法则:如构造使用区域重点企业“风险边界常数”、“贷款偏离度指标”等,以弥补多指标监测体系的滞后性和低敏感等缺陷;建立“政府强力核心”,以规避传统政银企风险处置模式的“非合作博弈困境”等。
二、研究综述
关于区域金融风险的监测,主流研究倾向于构建多指标风险预警体系。陈守东(2006)通过因子分析法研究我国金融风险的来源,运用Logit模型分别建立宏观经济风险预警模型和金融市场风险预警模型。仲彬(2002)以区域银行体系为研究对象,从现有经济金融数据中广泛采集信息,使用统计模型分析方法构建区域银行体系风险预警系统。谭中明(2010)构建由外部影响因素和内部影响因素两个分系统、8个子模块组成的区域金融风险预警系统,构造区域金融风险预警指标体系的综合度量模型。
关于区域金融风险的防范,鉴于其成因的复杂性与动态性,主流研究强调防范措施与机制的整体性、全面性。何德旭(2015)提出四点措施:深化改革,明确并强化地方政府的责任,加强、改善金融监管,强化信息披露。李嘉晓等(2006)认为,应从建立区域金融风险预警系统、建立和完善金融机构内部风险控制体系、改进区域内金融监管机构对区域金融风险的监控水平、强化区域内金融机构的行业自律、改善防范与化解区域金融风险的外部环境等方面入手,对区域金融风险进行有效的防范与化解。纪阳(2011)提出,要构建和完善金融机构内部的经营机制,提高金融系统的自身免疫力;建立良好的经济运行环境,为防范和解决金融风险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
对于已暴露区域金融风险的处置,主流研究归结为时间与空间维度两种模式:风险分摊与风险控制。张亦春和许文彬(2002)的研究指出:(1)有效的风险分摊包括两方面内容:风险分散与风险转移。前者指由更多的社会个体承担对单一个体而言过于集中的风险;后者指风险由其厌恶者向其偏好者转移。(2)风险控制则旨在化解因信息不对称而造成的不确定性,形成市场稳定预期,从而使价格机制与契约机制更好地发挥作用,它是对内生性风险的直接控制和消解。戚桂林和刘西顺(2001)则提出,参与博弈的各利益主体在自愿、平等、公正、互利和协作前提下,通过广泛的合作博弈,分散、拆解甚至消除金融风险,借助合作博弈下的强制性协议增强金融风险处置的市场性、合作性和约束力。
尽管关于区域金融风险监测、防范与化解的研究已比较深入,但回顾近几年实践,这些研究仍未解决两个关键的现实问题:第一,信息不对称条件下如何有效监测潜在区域金融风险?区域金融风险预警体系及定量分析技术的应用有助于提高风险监测的效率,但往往受挫于信息不对称导致的不确定性。第二,环境快速变化条件下如何有效防范与化解区域金融风险?综合性、系统性措施需要时间和空间来缓释风险,但区域金融风险具有极强的联动性和自我增强的传播性,如果不能得到及时遏制很可能迅速转移、传染和扩散,进而演变成系统性金融风险(何德旭,2015)。
三、信息不对称条件下区域金融风险的监测
本文将G集团案例作为研究区域金融风险监测、防范与化解的一个实验,同时也根据研究需要引入一些辅助性案例。区域金融风险并不能笼统地界定为“特定经济区域”的风险,它总是来源并体现在单一的、个别的、局部的金融机构、金融市场、金融业务、金融产品、贷款企业的风险上。表1介绍了G集团的相关情况。
在具体的案例分析中,与传统用案例检验理论的“演绎式”案例研究方法不同,研究小组采取了数据分析与提出命题相结合的“归纳式”案例研究方法,对所获数据从不同角度运用不同方法进行论证、对比,得出推测性命题,然后重新检查案例,看数据是否支持这些命题。
2014年9月至2015年5月,研究小组对G集团的高管团队、贷款银行高管及客户经理、担保圈企业高管、金融监管部门相关人员进行跟踪调查。研究数据来源主要包括四个方面:(1)与政银企三方高管的访谈;(2)与各方具体经办人员的访谈;(3)参与债权人联席会议所获取的资料等;(4)第二手资料,如行业报告、内部数据检索、金融机构报告、监管部门资料等。
此前的研究多认为,信息不对称严重影响区域金融风险监测的效率,因而倾向于使用更多的数据指标、引入更先进的分析技术,以弥补信息不完全的缺憾。如,周泽炯(2010)在关于农村合作金融风险监测的研究中,构建了包含3个一级指标、9个二级指标和28个三级指标的指标体系。俞树毅(2012)在其区域系统性金融风险监测研究中构建了三个层次的金融风险监测指标体系,并尝试运用VAR模型进行实证分析。
本文的研究却得出不同观点,冗余信息反而会“淹没”有效信息,从而给风险监测带来困难。跟踪调查G集团案例发现,无论是银监局、地方金管局还是贷款银行,均掌握大量信息,然而均未于危机显现前做出准确预警。梳理此前的研究,也未见多指标风险监测体系的建立及定量分析技术的应用能够有效监测并预警区域金融风险,其中一些模型最终的结论大多是验证了某区域不存在金融风险。鉴于此,研究小组尝试提出并探讨如下几个命题:
(一)区域金融风险监测实践中信息使用的悖论
命题1:信息不对称条件下,使用信息越多,区域金融风险监测的难度越大。
表2 总结了银行业机构贷前调查的主要内容(以公司信贷为例)。这些信息的取得方式,可以是包括现场会谈与实地考察的现场调查,也可以是通过各种媒介物搜寻有价值的资料的非现场调查。具体实践中,各家银行业机构选取的指标和调查的内容尽管并不完全相同,但在经济下行背景下,贷前调查的总趋势是越来越严格、越来越细致,信息的丰富程度远超往年水平。如果再加上贷中、贷后管理过程中动态补充的内容,信息进一步密集、膨胀。
表3总结了监管机构(包括银监局、人民银行、地方金管局)区域风险监测的部分指标。
按照银行业机构信贷调查的要求考察G集团风险显现前最后一年(2013)年底的情况显示,企业生产经营正常,无发生风险迹象。截至2013年12月该公司总资产25.56亿元、资产负债率48.35%,实现销售收入35.51亿元、净利润2.65亿元,分别比上年增加10.57亿元、0.26亿元和0.26亿元。某银行2013年底的贷后调查报告显示:信贷资金投放后,我行严格按照“三办法一指引”要求以及贷后管理相关规定,审核客户用款申请和计划,通过检查供销合同、凭证、报关单、发票等,持续对信贷资金流向进行监控。对该公司按照贷后管理要求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走访,填写月度走访纪录和贷后检查报告,及时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在历次内外部检查中,未发现相关问题。其他贷款银行的贷后跟踪调查结论也大同小异。
按照监管机构区域风险监测的要求考察2013年泰安市银行业运行情况显示,泰安市银行业机构各项指标均表现良好,无潜在风险迹象。2013年末,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总额2540.32亿元,较年初增加380.82亿元,增长17.63%。 其中,全市银行业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1426.31亿元,较年初增加186.31亿元,增量居全省第12位,增速15.03%,居全省第6位,高于全省平均增速3.24个百分点。2013年末,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总负债为2460.46亿元,较年初增加363.60亿元,增幅17.34%。其中,全市银行业各项存款余额2240.55亿元,存量占全省的3.61%,较年初增加333亿元,增量居全省第8位,增速17.46%,居全省第5位,高于全省平均增速3.17个百分点。全年辖区银行业实现净利润28.46亿元,同比增盈5.46亿元,增长23.72%,同比提高20.16个百分点,高于全省平均水平10.14个百分点,在全省排名第6位。
但进入2014年,G集团资金链风险开始显现并快速加深,说明使用更多的信息并不一定带来准确、及时的风险监测预警。原因可能主要来自三方面:一是信息不对称条件下,正规渠道标准化采集的信息存在污染可能,而大量可能引发风险的非正规经济事项如民间借贷等的信息则无法采集;二是多指标监测体系的敏感度较低,某一指标的特异变动容易被大量正常指标平滑掉;三是多指标监测体系具有一定的滞后性,主要数据信息的采集均于事后取得,而区域金融风险往往具有“突发性”和“涌现性”。那么,是否可尝试从信息海洋中抽取少量关键性数据进行区域金融风险监测呢?
(二)尝试简单法则:提取并加工关键信息
命题2:如果某区域重点企业在本区域本行业的综合实力排序(S)与其授信机构数(I)之积大于区域风险边界常数(C),即S*I>C,则风险发生概率增大。
其中,“企业综合实力排序”可通过对企业资产规模、营业收入、市场份额、利润率、企业品牌和人员规模等指标的排序加权计算得出。“授信机构数”包括为企业办理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和信用证的银行业机构数。
“风险边界常数”可通过统计区域内不同行业龙头企业的授信机构数进行简单算术平均再乘以2计算取得。之所以乘以2,是考虑到该常数作为边界指标时应能容纳被监测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中可能发生的短暂、临时性融资扩张行为。
首先测算“风险边界常数”。表5抽样5个不同行业龙头企业进行计算,得出区域重点企业“风险边界常数C”(实践中可统计计算更多行业龙头企业)。
计算典型出险企业的“风险值”。表5所列为2014年来出险企业的情况。通过计算可以看出,出险企业的风险值均大于区域重点企业“风险边界常数C(30)”。
命题2的内在逻辑:银行的顺周期性与企业的扩张冲动。某区域重点企业的“风险值”大于“区域风险边界常数”,说明该企业占用的金融资源(机构)已远超本区域、本行业龙头企业的水平,存在两种可能:第一,银行顺周期风险加深。对泰山GC市场的跟踪调查表明,39家本外埠银行业机构在行业繁荣期向商户授信一度高达120亿元,而转入萧条期则短期抽贷、压贷60亿元,导致大量商户因资金链断裂关停、倒闭甚至逃逸,数十亿银行信贷资产面临风险。第二,企业扩张风险增加。G集团创建于1998年,2009年4万亿刺激政策以来,企业扩张迅猛,2010年成立3家子公司,2012年成立5家子公司,2013年成立13家子公司。到2014年,该集团主要关联企业多达38家,其中有股权关系的12家,无直接股权关系但实际控制的26家。在地域上,则形成横跨山东、安徽和新疆三地的跨省企业集团,业务范围也从油脂加工拓展到精细化工、生物有机肥和绿色食品等领域。企业扩张过快,管理、资金跟不上,再遭遇经济下行,很快陷入困境。
当然,该命题仅仅是在各类指标体系及数学模型效果不彰背景下的一个设想,效果如何仍有赖实践检验。命题2的目的在于,从复杂不确定信息中提取确定、关键的指标加工利用,并将其作为风险预警的参照。
命题3:如果某区域重点企业的年度贷款偏离度绝对值(Enterprise-deviation)大于所在行业年度贷款偏离度绝对值(Industry-deviation)的2倍,则风险发生概率增大。
计算公式:a企业年度贷款偏离度T季度=[T季末a企业贷款余额-T季(含)前4个季度a企业季均贷款余额]*100%/T季(含)前4个季度a企业季均贷款余额
同理,A行业年度贷款偏离度T季度=[T季末A行业贷款余额-T季(含)前4个季度A行业季均贷款余额]*100%/T季(含)前4个季度A行业季均余额
表6分别计算了G集团风险显现前最后一年(2013)的年度贷款偏离度与所在行业(制造业)的年度贷款偏离度,结果显示:G集团2013年4季度的贷款偏离度为14.26%,而所在行业的偏离度仅为5.4%,前者是后者的2.64倍。这说明两个问题:一是从横向行业的角度看,信贷资金向G集团集中;二是从纵向周期的角度看,2013年4季度企业信贷资金膨胀过快。两个视角均预示存在潜在风险。
如果说命题2关注的是区域重点企业的“银行业机构集中度”风险,那么命题3关注的就是“信贷集中度风险”。传统意义上的“信贷集中度”是站在银行视角而言的。相关要求如银行对单一客户的贷款余额与银行净资本的比例不应超过10%,最大10家贷款客户的贷款比例一般不应超过银行净资本的50%。命题3则从企业的视角来考察信贷集中度,因为不可能规定具体的比例,因此选择企业所在行业的信贷情况作为参照。根据命题3,如果某区域重点企业在某一时点贷款偏离度绝对值大于所属行业贷款偏离度绝对值2倍以上,说明该企业在该时点集中占用了所在行业过多信贷资源;或者该时点银行业机构从企业集中抽离了更多信贷资金,两种情况都会带来潜在风险。
此外,命题3还具有微观层面上的逆周期监管功效。通常,监管当局的逆周期监管与调控主要关注宏观、中观现象,但风险发生的导火索往往来自于区域重点企业,对这类企业进行逆周期监管在实践中也有助于防范风险。命题3的企业、行业贷款偏离度可以滚动计算,即每季末都可以运用此前4个季度的数据计算出贷款偏离度值,通过与行业数据的比较,分析企业偏离程度,并结合企业生产经营实际做出风险预警与否的决策。
四、环境快速变化条件下区域金融风险的防范与化解
以往的研究与案例显示,防范和化解区域金融风险通常的选择是建立政银企协作机制以及制订三方参与的处置计划。本文的研究发现,在环境快速变化的不确定条件下,政银企协作机制往往因陷入“非合作博弈困境”而导致危机进一步恶化,准确判断形势并正确选择“政府负责”或“市场调节”是风险防范与化解的关键所在。
(一)区域金融风险政银企化解模式的“非合作博弈困境”
命题4:环境快速变化条件下,区域金融风险的政银企化解模式由合作博弈向非合作博弈转化概率高。
表7归纳了G集团危机初现时(2014年9月)政银企三方的合作博弈行为。对政银企三方的跟踪访谈显示,在危机显现初期:39家贷款银行业机构中,90%看好企业经营前景,80%对政府参与处置抱乐观态度;G集团对银行保贷、政府支持充满信心,自身改革动力足;政府部门对银行、企业表态满意,对危机化解前景抱有信心。
但随着宏观经济下行压力加剧、豆粕价格持续下滑,企业生产经营恶化,资金链紧张危机日益加剧,政银企协作出现裂痕。2015年4月的调查显示:多数贷款银行对企业经营前景悲观,对三方协作执行力信心下滑,担心本行新增或延期的信贷为其他债权人特别是民间资本填坑,担心企业转移资产逃废债务;企业自我改革的动力不足,担忧银行断贷、起诉,并以盘子大、影响广为由进一步向政府、银行要价;政府陷入进退两难困境,只能选择继续向银行施加压力。表8归纳了政银企在2015年4月初的联席会议上互相指责的主要事项。
是什么原因导致政银企协作向“非合作博弈”转化?一是环境快速向不利方向变化。包括宏观经济下行压力加大,豆粕价格持续下滑,银行授信收紧,融资费用支出猛增,企业前期扩张项目产能大幅闲置,内部管理失控等。二是关联企业、银行群体庞大,利益纠葛复杂。截至2015年3月底,G集团主要关联企业38家,其中有股权关系的12家,无直接股权关系但实际控制的26家。融资涉及39家银行业机构,其中省内28家,新疆11家,省内授信(按敞口)71.87亿元,存量55亿元。对7家企业集团提供担保19.53亿元,包括该7家企业的10家外部企业对G集团提供担保19.74亿元。此外,G集团还涉及巨额民间融资。在这种利益纠结错综复杂的背景下,各方很难采取协调一致的行动。三是政银企协作机制的执行力出现问题。调查中几乎所有银行业机构、利益关联企业均对相关协议、约定的执行问题表示担忧、提出质疑,政府不能果断负起应负的责任令银企各方互相防备、观望等待,错失风险化解良机。
经济与行业的下行对区域金融风险而言属于外部不可抗力,利益相关群体庞大复杂短期也难以改变,那么,能否尝试从政银企协作的内部机制着手抑制其“非合作博弈”转化趋势?
(二)路径探讨:“政府负责”与“市场调节”
命题5:风险显现初期,建立、维护和执行以政府为“强力核心”的政银企协作机制,不仅有助于抑制“非合作博弈”行为,而且可能拯救那些主业经营良好、暂时出现资金紧张的重点企业。
缺乏强力核心的政银企协作往往导致低效率甚至失败。区域金融风险的政银企协作通常会形成一个松散、不均衡组织。理论上,在这样一个组织内,成员间因自身实力、信息等的不对称关系,当风险加剧,会引发两类不同的行为模式:占据强势地位的成员更可能采取非合作甚至是背叛取向的行为模式,而弱势地位成员则更可能采取合作取向的行为模式。而当形势进一步发展,弱势地位成员发现合作只会带来更大损失时,整个组织则在非合作基础上达成新的均衡,继而导致组织失败。在G集团危机显现初期,所有贷款银行及政府部门一致认为该企业主业发展前景良好、产品有市场、有品牌、影响大,值得救助,各方共同反复商讨制订的方案全面、可行。但在具体执行过程中,G集团迟迟不能兑现强化管理、回归主业、回笼资金、清产核资、信息披露等承诺,引发贷款银行不满与担心,此后的续贷等支持措施更加谨慎,程序也更加严格,政银企协作陷入僵局。
建立、维护和执行以政府为“强力核心”的政银企协作机制,是规避区域金融风险、化解非合作博弈困境的有效手段。如果一个组织没有核心,这种组织本身既不能持久,更不能发挥组织的效应(牛文元,2011),以往的研究与众多案例已经证明了这一点。但在区域金融风险化解协作机制中,仅有核心还不够,它还必须是“强力”的,这个“强力”有两层基本含义:一是公正公平地制订化解方案。在区域金融风险化解中既坚持“整体损失最小化”原则,又通盘考虑各方利益,做到“风险共担、利益共享”。二是严格执行奖惩措施。任何一方违约,必须坚决按各方通过的方案给予惩戒。
命题6:当风险持续上升,企业失去救助价值,尽快终止政银企协作,交给市场调节可能是最优选择 。
对于引发区域金融风险的重点企业的救助,既要尽力而为,又要量力而行。一味地救助,反而有可能助长企业的依赖心理,甚至导致道德风险的发生。尽管G集团危机目前看仍存救助希望,但企业不积极兑现承诺的同时向政府、银行索要更大、更多支持和优惠的行为显示,现行的政银企协作机制以及风险化解方案,特别是除要求银行不压贷、限贷、缓贷之外,政府部门提出的“不许贷款银行擅自行动”的非正式要求,给了企业不正确预期,这非常危险,易将政银企三方带入更深的风险泥潭。
传统的政银企协作化解金融风险模式必须主动改革以适应新常态。对于那些不注重结构调整、需求分析、创新驱动和质量效益,不努力向产业中高端发展的陷入资金困境的重点企业,政府、银行该放手就放手。此外,即便从银行、企业自身利益考虑,尽快结束无意义的救助,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长远看反而可能是最大限度维护各方利益的最优选择。
五、结论
本文研究了复杂不确定环境下区域金融风险的监测、防范和化解。此前的研究多主张构建多指标体系并结合运用定量分析技术监测区域金融风险,但信息不对称容易对风险监测的准确性与及时性产生较大影响。对于区域金融风险的防范与化解,主流研究倾向于建立政银企协作机制,但环境快速变化又往往令各方陷入“非合作博弈困境”,进而加剧风险。针对这些现实问题,本文在对G集团等案例进行归纳性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一些新观点:
首先,信息不对称条件下,使用信息越多,区域金融风险监测难度越大;提取关键信息并予以加工利用,如构造使用区域重点企业“风险边界常数”、“贷款偏离度指标”等,或许有助于弥补多指标监测体系的滞后性和低敏感等缺陷。
其次,环境快速变化条件下,政银企风险处置模式易陷入“非合作博弈”困境;风险显现初期,建立、维护和执行以政府为“强力核心”的政银企协作机制,不仅有助于抑制“非合作博弈”行为,而且可能拯救那些主业经营良好、暂时出现资金紧张的重点企业;当风险持续上升,企业失去救助价值,尽快终止政银企协作,交给市场调节可能是最优选择。
参考文献:
[1]陈守东,杨莹,马辉.中国金融风险预警研究[J].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2006,23,(7).
[2]仲彬.区域金融风险预警系统的理论与实践探讨[J].金融研究,2002,(7).
[3]谭中明. 区域金融风险预警系统的设计和综合度量[J].软科学,2010,24,(3).
[4]何德旭.注重防范区域金融风险[J].中国金融,2015,(5).
[5]李嘉晓,秦宏,罗剑朝.论区域金融风险的防范与化解[J].商业研究,2006,(19).
[6]纪阳.对我国区域金融风险成因及防范的研究[J]. 经济研究导刊,2011,(8).
[7]张亦春,许文彬.风险与金融风险的经济学再考察[J].金融研究,2002,(3).
[8]戚桂林,刘西顺.合作博弈下的金融风险处置:罗庄案例[J].金融研究,20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