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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4—1949年陕北地区旱灾研究

2016-05-25张宪功徐雪强王尚义牛俊杰

地域研究与开发 2016年3期
关键词:旱灾陕北灾害

张宪功 , 徐雪强 , 古 帅 , 王尚义,4 , 牛俊杰

(1.内蒙古民族大学 政法与历史学院,内蒙古 通辽 028000; 2.陕西师范大学 西北历史环境与经济社会发展研究院,西安 710062; 3.复旦大学 历史地理研究中心 上海 200433; 4.太原师范学院汾河流域科学发展研究中心,太原 030024; 5.宝鸡文理学院 灾害监测与机理模拟省级重点实验室,陕西 宝鸡 721013)

1644—1949年陕北地区旱灾研究

张宪功1, 徐雪强2, 古 帅3, 王尚义2,4, 牛俊杰4,5

(1.内蒙古民族大学 政法与历史学院,内蒙古 通辽 028000; 2.陕西师范大学 西北历史环境与经济社会发展研究院,西安 710062; 3.复旦大学 历史地理研究中心 上海 200433; 4.太原师范学院汾河流域科学发展研究中心,太原 030024; 5.宝鸡文理学院 灾害监测与机理模拟省级重点实验室,陕西 宝鸡 721013)

通过对1644—1949年间陕北地区自然灾害史料的收集整理与分析,研究了该区域旱灾的等级、发生频率、分布特征、致灾原因等。经统计,该区共发生旱灾131次,发生频率为2.34 a/次。旱灾阶段性明显:1644—1743年间以轻度旱灾为主,灾害频率较低;1744—1823年间中度旱灾增加,轻度中度旱灾交替发生,旱灾频次提高;1824—1949年间,灾害频次大幅增加,大旱灾和特大旱灾频繁发生,灾情持续时间延长,呈现频次逐渐增加、等级逐渐升高的趋势。从发生季节看,夏季是旱灾发生的主要季节,次为春季和秋季。从地域分布上看,旱灾的发生频率呈现出由北向南逐渐降低的特征。该区旱灾的发生与气候波动有直接关系,降水量减少是诱发该区大旱灾和特大旱灾的主要原因,而降水分配不均则是轻度和中度旱灾的主要原因,过度的农业开发则加剧了旱灾的危害程度。

旱灾;时空特征;成因;1644—1949年;陕北

陕北地区位于北方农牧交错带中心,是典型的生态脆弱区,旱灾、洪涝、风沙等自然灾害频繁发生。已有研究表明,该区处于我国干旱出现机率最高的区域[1],旱灾是对该区影响最大的自然灾害[2-5]。伴随着全球气候日趋变暖,旱灾的发生也愈加频繁,陕北地区也成为国内外学术界关注的热点地区。目前,学者们对陕北地区的旱灾及降水量进行了大量的研究[6-11],但是对于跨越清代和民国时期的1644—1949年间该区旱灾的等级、时空分布特征及其变化趋势等方面,还没有进行系统的研究。本研究通过对1644—1949年陕北地区历史文献资料的搜集、整理和分析,重建了该区旱灾发生序列、时空分布特征等,这对揭示当时旱灾发生特点和规律有着重要的意义,同时也为当前该区域内的旱灾的防治以及水资源的开发和利用等提供历史借鉴和科学依据。

1 数据来源与数据处理

清代陕北地区包括延安府、榆林府、鄜州直隶州和绥德直隶州两府两直隶州共23个县。民国年间,废州为县,县级政区基本沿袭旧制*《中国行政区划通史·清代卷》、《中国行政区划通史·中华民国卷》、《陕蒙划界纪要》、《陕西省志》等资料显示:今陕北六县长城北侧一带在清代后期至民国年间已经成为陕北六县事实上的控制区,但是在法定意义上陕北六县的北部行政边界仍以长城为界。在陕甘宁边区建立之后,所辖陕北各县的边界大部分未发生变化,仅有部分县的界线进行了微调。而且,旱灾在地理分布上具有连续型,因此,县域界线的微调对于旱灾空间分布的影响是微小的。1941年设置的黄龙设治局为县级建制(割洛川县东部、宜川县西南一小部分以及韩城、合阳、澄城等北部小部分设置,从洛川县割出的区域构成黄龙设治局辖区的主体),但是民国时期(1949年之前)未正式设置黄龙县,黄龙设治局的设置时间较晚,加之在所收集的史料中亦没有单独关于黄龙设治局境内发生旱灾的记载,故本研究未将其单列。基于以上原因,本研究的政区界线以复旦大学历史地理研究中心“中国历史地理信息系统(CHGIS V4)”中的“1911年县级界线”为准。。因此,1644—1949年间陕北地区的政区基本保持一致。该区海拔800~1 300 m,地势西北高东南低。各地微地貌差异较大,自北向南依次为风沙滩区、黄土梁峁沟壑区、黄土塬梁沟壑区和土石低山区。该区属于温带大陆性半干旱季风气候,多年平均降水量在300~600 mm之间,降水集中于夏秋两季,且多以暴雨的形式出现[12-13]。该区降水集中,但降水总量少,蒸发旺盛,当地有“十年九旱”之说,北部的榆林地区更素有“三年两头旱,一年不旱遭水患”之说[14]。

对于历史时期陕北地区发生的灾害,近人已做过较详细的梳理,如袁林的《西北灾荒史》、孟昭华的《中国灾荒史记》[15]、《中国近五百年旱涝分布图集》[16]以及《中国三千气象记录总集》[17]等。因研究的视角和切入点不同,所统计的资料各有差异,本研究以《西北灾荒史》为统计基础,参阅陕北地区的方志资料、民国时期的报刊资料以及《清代干旱档案史料》[18]等,查漏补缺,尽可能做到详实。

1.1 资料处理原则

(1)一年中发生多次旱灾记为1次旱灾。

(2)文献中记载全省旱灾,如“陕西旱”,则记为该区各州县发生旱灾1次。

(3)对该区旱灾次数的统计采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以文献中明确记载发生旱灾的州县为准。即文献记载该州县发生旱灾1次即视为该州县发生旱灾1次,未作记载的,则视为未发生灾害。

1.2 划定干旱灾害等级

参照既有灾害等级划分方法,对各级旱灾进行统计分析,建立1644—1949年间该区的旱灾等级变化序列。之后,对资料分别按照时间和地域分别进行统计分析,建立该区旱灾的时间变化序列和空间分布变化序列。

旱涝灾害等级是反映一个地区旱涝灾害程度的统一衡量指标,是分析旱涝灾害规律的重要依据[19]。本研究参照卜风贤《中国农业灾害史料灾度等级量化方法研究》[20]及赵景波等《延安地区明代、清代干旱灾害与气候变化对比研究》[8]所提出的灾害等级划分方法,根据旱灾持续时间、灾害强度、受灾范围、社会影响等因素,本研究将该区的旱灾划分为4个等级。

第一级为轻度旱灾。即文献中只简单记载了个别府县个别月份发生旱灾,灾情描述为“旱”或短时间内无雨,且并未提及旱灾对农业生产和百姓的影响。如康熙二年(1663年)“八月,保安旱”。

第二级为中度旱灾。即文献记载有免赋税、缓征额赋或粮食歉收的旱灾。如清乾隆二年(1737年)“绥德,米脂,吴堡等州县山地被旱,收成约二三分”。乾隆五年(1740年)“四月,免陕西葭州、怀远二州县四年旱灾额赋”。

第三级为大旱灾。文献记载较大区域的干旱,粮食大面积歉收,粮价飞涨,居民无以为食的旱灾归为大旱灾。如康熙五十九年(1720年)“延安府,旱。自本年秋至次年五月,不雨,岁大饥。”中部,“大饥,斗米钱千文,饿殍相望。”

第四级为特大旱灾。此类旱灾覆盖范围广,持续时间长,居民流离失所,人民生命财产受到极大损失,甚至发生人相食的悲惨情景。如清光绪三年(1877年),“陕西苦旱,是岁,陕大旱,人相食”。

按照上述旱灾等级标准,陕北地区在1644—1949年间共计发生旱灾131次,平均2.34年发生1次旱灾。其中,轻度旱灾57次,占旱灾总数的43.51%;中度旱灾50次,占旱灾总数的38.17%;大旱灾13次,占旱灾总数的9.92%;特大旱灾11次,占旱灾总数的8.40%。由此可见,1644—1949年间陕北地区的旱灾以轻度和中度为主,大旱灾和特大旱灾发生次数较少(图1)。

图1 1644—1949年间陕北地区旱灾等级变化序列

2 旱灾时空特征

2.1 年际变化分析

由统计资料来看,1652—1660年、1692—1700年、1710—1719年、1741—1747年、1815—1829年、1851—1856年、1860—1866年没有旱灾发生,不能排除受资料所限造成。从另一个角度表明,在以上时间段中,陕北地区的气候条件相对较好。为了更清晰地反映清代民国时期陕北地区旱灾发生规律,以10年为单位对1644—1949年间陕北地区干旱发生频次进行统计(图2)。综合分析图1和图2,1644—1743年间以轻度旱灾为主,灾害频率较低;1744—1823年间中度旱灾增加,轻度中度旱灾交替发生,旱灾频次提高;1824—1949年间,灾害频次大幅增加,大旱灾和特大旱灾频繁发生,且持续时间长。整体而言,在1644—1949年间,陕北地区呈现出旱灾频次逐渐增加、灾害等级逐渐升高的趋势。

图2 1644—1949年间陕北地区旱灾频次变化

2.2 季节变化分析

1644—1949年间,陕北地区共发生旱灾131次。但是,明确记载了旱灾发生月份的仅有14次,而更多的是以“自春徂夏”“入夏以来”“自去年冬,雪泽稀少……本年春雪又少”等语概括,说明陕北地区的旱灾以跨年度、跨季节、跨月份的持续性旱灾为主。对研究时段内的旱灾按其在一年之中的发生季节进行统计(表1)。由表1可知,在1644—1949年间,陕北地区的旱灾多发生在夏季,共发生旱灾57次,其比例高达48.33%,次为春秋两季,各占24.17%。可见,夏季是陕北地区旱灾的多发季节,其次则为春秋两季。

表1 1644—1949年间陕北地区旱灾季节分布

说明:如果1次旱灾跨越多个季节,则分别计入相应的季节;“未详”指未明确记载旱灾发生月份或季节。

2.3 空间分布特征

1644—1949年间,陕北地区旱灾地域性分异显著。以县域为统计单元,对该时段内陕北各州县所发生的旱灾次数进行统计(为便于计算,46次全区性旱灾未分别计入各州县中),利用ArcGIS 10.3对数据进行处理,制成了该区旱灾空间分布图(图3)。从图3可以看出,在研究时段内,陕北地区北部沿边一带为旱灾多发区,由北向南,旱灾发生次数逐渐减少,频次逐渐降低。这一分布趋势与陕北地区的降雨量变化趋势基本保持一致。总体而言,1644—1949年间的陕北地区旱灾发生次数由北向南递减。北部地区是旱灾多发区,南部地区是旱灾少发区,北部沿边地带发生旱灾频次远高于南部地区。其中,米脂及其周边地区为旱灾频发区。

图3 1644—1949年间陕北地区旱灾发生的空间差异

3 旱灾成因分析

自然灾害是自然界与人类社会经济系统相互作用的产物[21]。灾害强度是由致灾因子和承载体共同决定的。在研究时段内,陕北地区的经济基础、技术手段等社会经济生活诸方面并未发生显著变化,亦即表明,承载体的抗灾能力和抗灾手段等未有明显改善,因此,这一时段的灾害强度主要受到致灾因子的影响。基于此种认识,主要从致灾因子方面对研究时段内陕北地区旱灾的成因进行分析。

3.1 气候干湿变化对旱灾的引发作用

已有研究成果表明,从元代末年开始,中国进入“明清小冰期”,气候逐渐向干冷方向发展,降水量呈现整体下降趋势,且具有强烈的不稳定性。陕北地区位于东亚季风区的边缘,对于气候变化敏感,响应强烈。气候的干冷变化直接影响农业生产,容易引发旱灾,造成饥荒[22]。树木年轮对于干旱地区的气候干湿变化有着强烈的指示意义。山西宁武地区与该区相邻,降水量应该大体保持一致。李强等研究了山西宁武地区树轮宽度的变化,认为1693—1710年、1720—1764年、1825—1841年、1873—1882年、1901—1930年为降水量较少的时段[23]。同样处于季风边缘区,气候条件与陕北地区类似的喀喇沁地区树轮资料则显示1780—1812年、1856—1891年、1901—1912年及1923—1932年为该区的4个少雨期[24]。对比发现,在1644—1949年间,陕北地区发生的4次重大干旱事件(1720—1721年、1876—1879年、1899—1901年、1923—1932年)均分布于上述少雨期(李强所谓“降水量较少时段”)。由此可见,由气候变化所引发的降水量减少是诱发该时期陕北地区旱灾发生的重要因素。时至今日,降水量的大幅减少仍然是该区域内旱灾发生的重要诱因。如1955年陕西全省春、夏、秋三季连旱,陕北为重灾区,3月初至6月中旬,降水仅为20~36 mm,麦苗枯死严重。1965年,榆林地区发生春、夏、秋连旱,全年降水量仅为159.6 mm,河水断流,井泉干涸,人畜饮水困难。1979年10月至1980年2月,陕北干旱天数达160天,1994年秋到1995年7月上旬,陕北连旱300余天,都是由于降水量严重减少造成的。由此确定,1644—1949年间,陕北地区大旱灾与特大旱灾发生与降水量显著减少有着明显的正相关关系。

3.2 自然环境特点与降水不均诱发旱灾

陕北地区降水较少且集中的气候特点决定了该区旱灾的易发性。陕北地区位于东亚季风区的边缘,气候上由暖温带半干旱气候向温带半干旱气候过渡,降水少,年平均降水量300~600 mm,仅能满足农作物生长的需水下限,构成了陕北地区干旱的普遍性。该区农作物一年一熟,4—9月间是农作物的生长期,对水分变化敏感。该区位于黄土高原地带,土质结构疏松,土壤涵养水源能力弱;河流下切严重,地表水难以利用,水利不兴。因此,农作物的生长高度依赖自然降水。农作物需水期降水少,土壤水不能满足农作物的生长需要,就会引起干旱灾害的发生。降水季节分布不均,北部的榆林地区,夏季降水量约占全年降水量的50%~60%,且多由暴雨所致。冬季降水量仅占年降水量的1%~4%[25]。降雨期与农作物需水期分离,农作物用水需求无法及时得到满足。因此,陕北地区一年四季都有发生旱灾的可能。文献中亦多有“雨泽愆期”“下雨愆期”引发旱灾的记载,此种旱灾常常是小范围、短时间的,可见,降水量分配不均是诱发该区轻度旱灾和中度旱灾的主要原因。

3.3 过度农业开发所致生态环境恶化引发旱灾

清代陕北地区大规模的农业开发导致的生态环境恶化则是该区旱灾频发的重要人文因素。清代,陕北地区进入开发高峰期,人口增加迅猛,至嘉庆二十五年(1820年),该区人口已经增加到3 400万,人口密度由雍正时期的1.68~4.97人/km2骤增至20.59~46.01人/km2[26]。在巨大的人口压力下,陕北地区农业开发进一步加速,无地少地之民向山要地,向林要地,至康熙帝巡视陕西时,陕北地区已是“山之上无不耕之土。”[27]清代的统治者更是将土地开垦作为减缓人口压力的唯一手段。雍正元年(1773年)的《上谕》称:“国家承平日久,生齿殷繁,土地所出,仅可赡给,偶遇荒歉,民食维艰,将来户口日兹,何以为业!惟开垦一事,于百姓最有裨益。”[28]乾隆五年(1740年),清廷又在陕西、甘肃地区推行鼓励开垦山头地角的政策:“陕西、甘肃所属,地处边陲,山多田少,凡山头地角,欹斜逼窄,砂碛居多,听民试种,永免升科。”[29]大量山头地角、水滨河尾随之被开垦为农田,原始植被遭到彻底破坏,大面积土地裸露,水土流失日趋严重,“一场雨冲走一犁泥”,土壤涵养水源的能力降低,旱灾发生的可能性随之提高。

生态环境的恶化是一个长时段的非线性过程,人们过度的开发所造成的生态恶化往往会在未来一段时期显现。入清之后,陕北地区大规模的垦殖活动对当地脆弱的生态环境和较小的环境承载力来说犹如“雪上加霜”,诱使陕北地区土地资源生态向着更加危险的方向转变。而这一重大的生态转变所带来的恶果则不可避免地在清中叶后爆发。1644—1949年间,陕北地区旱灾逐渐加重,与该区域内清前中期的过度农业开发所引发的生态环境恶化有着重要关系。

4 结论

(1)陕北地区在1644—1949年的306年间,共发生旱灾131次,平均2.34年发生1次旱灾,约占总年数的42.81%。

(2)1644—1949年间的陕北旱灾可以分为3个阶段:1644—1743年间为第一阶段,基本对应清代顺治、康熙、雍正三朝,以轻度旱灾为主,灾害频率较低;1744—1823年间为第二阶段,基本对应清代乾隆、嘉庆两朝,中度旱灾增加,轻度中度旱灾交替发生,旱灾频次提高;1824—1949年间,即清道光初年至民国末年,灾害频次大幅增加,大旱灾和特大旱灾频繁发生,且持续时间长。在清代民国整个时期内,陕北地区的旱灾呈现出频次逐渐增加、灾情逐渐加重的趋势。

(3)该区旱灾持续时间较长,跨年度、跨季节、跨月份持续性干旱多发。冬春连旱、春夏连旱、春夏秋三季连旱等情况是该区旱灾的重要特点。从旱灾发生季节上来看,夏季是旱灾频发的季节,其次则是春季和秋季。

(4)从旱灾发生地域上来看,旱灾的发生频率总体上呈现出北部高南部低的态势。北部地区旱灾频繁,中东部次之,南部最轻。米脂一带为该区旱灾的频发区。

(5)陕北地区的旱灾与气候波动有密切关系,降水量的显著减少是诱发该区大旱灾和特大旱灾的主要原因,而降水分配不均则是引起轻度旱灾和中度旱灾的主要原因,人类活动所引起的环境恶化提高了旱灾的发生频率,加剧了旱灾的危害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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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search on the Characteristics of Drought in Northern Shaanxi from 1644 to 1949

Zhang Xiangong1, Xu Xueqiang2, Gu Shuai3, Wang Shangyi2,4, Niu Junjie4,5

(1.CollegeofPolitics&LawandHistory,InnerMongoliaUniversityforNationalities,Tongliao028000,China; 2.InstituteforHistoricalEnvironmentandSocio-economicDevelopmentinNorthwestChinaofShaanxiNormalUniversity,Xi’an710062,China; 3.CenterforHistoricalGeographyStudies,FudanUniversity,Shanghai200433,China; 4.ResearchCenterforScientificDevelop-mentinFenheRiverValley,TaiyuanNormalUniversity,Taiyuan030024,China; 5.ShaanxiKeyLaboratoryofDisastersMonitoring&MechanismSimulation,BaojiUniversityofArtsandSciences,Baoji721013,China)

Based on historical documents and data of drought in Northern Shaanxi from 1644 to 1949, the paper studied the regional drought grade, the frequency, distribution characteristics, reason and so on. The results indicate that there is 131 times drought and once every 2.34 a occurred in Northern Shaanxi. The drought has distinct stages: 1644—1735, there is low and middle drought disasters in the area and disaster situation is also small; 1736—1820, the middle drought disasters is increasing, but disaster frequency decreases and the interval increases; 1821—1949, big and large drought disasters occurred frequently and extended duration. Summer is the main season of drought, the second is the spring and autumn. From the geographical distribution, there is higher frequency in northern region about drought occurrence than southern. The frequency of drought closely related with climate fluctuation, it is the main reason of major and serious drought, the reduced rainfall, the precipitation distribution are the main reasons for mild and moderate drought, and excessive agricultural development exacerbated the degree of harm of drought.

drought; temporal and spatial distribution; cause; 1644—1949; Northern Shaanxi area

2014-10-21;

2016-04-19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15XJC 770005);内蒙古社科规划项目—青年项目(2015C126);内蒙古民族大学博士科研启动金项目(BS350);宝鸡文理学院灾害监测与机理模拟陕西高校省级重点实验室访问学者专项计划项目

张宪功(1985-),男,河北辛集市人,讲师,博士,主要从事历史人文地理研究,(E-mail)zxg507@126.com。

王尚义(1955-)男,山西交口市人,教授,博士生导师,博士,主要从事历史地理学理论与方法研究,(E-mail)wsy326@263.net。

X43

A

1003-2363(2016)03-017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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