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税收受“营改增”的影响和应对策略
2016-05-24陈佩敏
摘要:在“营改增”不断扩围的背景下,我国地方政府以及企业秉持积极配合的态度,积极参与到该结构性减税中,获得了不少实惠。本文主要分析“营改增”政策对地方税收带来的影响,并给出应对策略,以期促进地方税收的良好管理。
关键词:地方税收;营改增;策略
中图分类号:F810.42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10-000-01
前言
“营改增”是我国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提出的又一个焦点,并提出要不断扩大“营改增”的试点,进而向全国进行推行。根据推行试点的情况可以分析出,“营改增”对企业的负担有一定的减轻。税收征管角度上,营业税是我国地方税收中的一个重要税种,是地方财政收入的一个重要来源。“营改增”是我国税收结构的一个重大调整,具有重大的影响力。
一、“营改增”政策内涵
营业税改增值税后原先属于地方收入的依旧归地方支配,并没有按原先的增值税分成方式分配。“营改增”意思是以前缴纳营业税的应税项目改成缴纳增值税,增值税就是对于产品或者服务的增值部分纳税,减少了重复纳税的环节[1]。简单说一个产品100元生产者销售时已经缴纳了相应的税金,购买者再次销售时卖出150元,那么他买来的时候100元相应的税金可以抵减,购买者只需要对增值的50元计算缴纳相应的税金,同样营改增就是对以前交营业税的项目比如提供的服务也采取增值部分纳税的原则计税。
“营改增”政策像一把双刃剑,对企业有利有弊。“营改增”的益处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1)能够推动服务业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对服务行业企业来说,实行全额的营业税征税具有比较重的税负,甚至会有重复征税的情况,而通过税制改革,能够加大对第三产业的扶持力度,也为现代服务业发展提供空间;(2)在营业税制下,出口不会进行退税,因此增加了出口劳务和货物的成本,不利于出口企业参与国际竞争。而“营改增”税制有效降低了出口企业成本,提高我国劳务和货物的国际竞争力,有利于企业走出国门。当然对财务结构和企业管理也有一定的影响。
二、“营改增”对地方税的影响
“营改增”在试点实行以来,具有比较明显的减税效果,例如,在北京市的纳入“营改增”试点企业多于20万户,有效减税共42.3亿元,行业的总体负税下降约30%。同时,“营改增”对非试点的地区及企业,也表现出一定的减税效果。“营改增”实行以来,有效降低了服务业试点企业的负税情况,有利于当地交通运输业以及现代服务业的进一步发展。营业税一直属于地方税的一个主体税种,是地方财政的一个主体财源。“营改增”对地方的财政收入造成了直接的影响。
从“营改增”试点内容来看,小规模纳税人税负下降比较显著,试点方案将00万销售额作为分界点,销售额小于500万的企业能够选择做一般纳税人或者小规模纳税人,当确定为小规模纳税人,税率会从原来营业税的5%,降为增值税简易征收的税率3%,税负下降大于40%,具有重大的利益。
“营改增”实行以来,在现行增值税17%标准税率和13%低税率基础上,新增了11%和6%两档低税率。根据上海实行点的情况,部分交通运输企业的税负存在增加的现象[2]。究其原因在于,尽管改征增值税后,试点企业能够抵扣外购产品与服务所含税款,起到减税作用,但不同企业由于外购产品与服务的价值与比例不同,所以减税程度也有较大差异。
三、地方税收的应对策略分析
在改革逐渐深入的过程中,地方对“营改增”政策表现出强烈的配合态度。“营改增”政策的推行成为全国的必然趋势。“营改增”实施之后,原有的营业税收成为国税征收,税收的归属依然属于地方所有。地方企业以及政府如何应对“营改增”政策,并不损害地方的利益,成为当下地方政府所要考虑的问题。
(一)完善税制财政的管理体制
我国的税制正在不断深化改革中,如何改变增值税的分享办法是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我国应该对中央以及地方之间的利益分配工作做好协调,促进税制管理体制的完善,进而推动营业税向增值税的改变,具体策略为:1.不断扩张营改增的征税范围[3]。我国“营改增”试点主要集中在交通运输业以及现代服务业少数的行业中,并没有将建筑行业以及不动产行业纳入到增值税范围内,“营改增”的范围应该扩大;2.将增值税的分享比例进行细微化的调整,中央与地方的利益分享比例进行调整,对地方的财政压力进行减轻。
(二)地方政府应该主动配合,有效减轻“营改增”对税收的影响
在“营改增”推行过程中,地方政府应该积极主动地进行“营改增”,做好相应的有效措施,进而有效减轻“营改增”对地方税收收入的影响。地方政府主要可以采取的策略有:1.不断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有效培育出新型产业,提高税收的来源。税收的根本来源依旧是经济收入,地方应该做好本地的经济发展,做大做强,通过各种有利项目的引入,不断招商引资,实现对产业发展的重点推进,同时不断培育出本地的优势产业,促进重点企业的有效发展。2.利用政府的优惠政策不断帮助企业快速发展,形成有效的规模效应,并不断促进盈利能力的提高,进而带动经济的发展。
(三)地方政府必须要优化税制,实现可持续发展
当地政府应该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对税制进行整体的优化。地方政府的税收应该从单纯的GDP增长,转变为可持续性的发展,应该认识到“营改增”政策的真正深意,促进地方经济的科学以及可持续发展[4]。同时,地方政府利用节能减排、科技创新、安全生产等税收的优惠措施,来不断促进当地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引导地方企业的合理生产以及消费。
(四)地税部门应该做好税收稽查力度,深挖“营改增”的潜力
为了提高“营改增”的有利效果,地税部门应该做好税收征管工作,同时不断做好增收的挖潜,通过对税源的有效调查,实现依法治税,进而提高稽查的力度。
(五)地方企业做好税额抵扣工作,尽快适应“营改增”政策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企业可以通过产业链上进项税额抵扣,避免服务分包环节层层征收营业税。中小微企业需要尽快适应和理解营改增政策,以便尽早从中获益。
参考文献:
[1]沈丽君.商业银行业“营改增”制度设计、财务影响及对策研究[D].西南财经大学,2014.
[2]刘琳.营业税改增值税对我国饭店企业的影响研究[D].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2014.
[3]蔺美英.浅析“营改增”对地方税收的影响及应对[J].财经界(学术版),2013,10(03):253+255.
[4]王艺.“营改增”对我国财税体制的影响及对策分析[J].山东财政学院学报,2013,06(04):55-60.
作者简介:陈佩敏(1988-),女,汉族,1988-04,广东汕头人,广州华夏职业学院,本科,初级职称,管理学学士,广东技术师范学院,研究方向:会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