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民族地区证券业发展的环境、问题及对策研究
2016-05-24浮莉萍王超
浮莉萍+王超
摘要:西北民族地区作为全国经济社会最不发达的地区,人均收入较低,私营企业发展不力,区域内金融服务需求不足,资本市场体系不完善,信息流动不畅,再加上政策、法律、理财观念等方面的因素,导致西北民族地区证券机构在发展过程中,竞争能力较弱、创新能力不强,其发展相对于其他地区的证券机构较为缓慢。本文通过分析西北民族地区证券行业发展面临的外部环境和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解决当地证券机构快速发展的行之有效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西北民族地区;证券业;对策研究
中图分类号:F832.51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09-000-02
一、西北民族地区证券业发展现状
证券市场能够集中企业及个人手中的闲置资金,为其提供一个规范的投资渠道,利用有效的配置资源促进经济的快速发展。2008年到2010年,西北民族地区股票市价总额呈上升趋势,由2008年的3493.65万元上升到2010年的7623.77万元,2011年由于受股市波动低迷、市场竞争影响,民族地区的证券交易额和经营业绩有所下降,降到4748.74万元,降幅达60.54%,到2012年上市公司再融资势头转好,融资规模有所扩大,逐渐上升到5108.87万元。
从西北民族地区的股票市场发展规模来看,西北民族地区的机构数量从2008年的74个增加到2012年的85个,平均每年增加不到三个,西北民族地区股票市值占GDP比重较低,远低于全国44.3%的水平,并且还呈逐年下降的趋势,2008年股票市值占GDP比重36.50%,2012年占、比为16.30%,降幅明显,较全国水平乃至西部地区还是存在一定的差距,因此股票市场资源配置功能没有得到较好的发挥。
二、西北民族地区证券业发展的外部环境
(一)居民收入水平
收入水平的高低也将影响着证券行业的发展,较高的收入水平意味着居民可用于储蓄、投资的资金较多,可用于金融发展的资本充足,从而有利于证券公司的快速发展。以2012年为例,新疆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6393.7元,甘肃为4506.7元,青海为5364.4元,宁夏为6180.3元,都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7916.6元;而从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来看,2012年新疆为17920.7元,甘肃为17156.9元,宁夏19831.4元,青海17566.3元,均远低于全国水平24564.7元。可见,西北民族地区居民收入水平较低,不仅导致居民的投资理财需求不足,而且也极大地影响着区域内的储蓄水平及资本形成,从而制约着证券公司的快速发展。
(二)企业发展状况
企业是金融市场上最为重要的市场主体,其发展状况也会影响区域内证券公司的发展及结构。西北民族地区由于经济发展落后,企业整体发展状况较差。一方面,无论从企业数目还是资产总额上来看,2012年西北民族地区四省区国有工业企业及私营工业企业,都相对较少,不仅低于中东部地区,甚至与同处西北地区的陕西都有较大差距。另一方面,西北民族地区的私营工业企业的发展更为滞后,无论是企业数目、资产水平以及盈利水平,还是私营企业所占比重,都远远低于全国水平或陕西省水平。众所周知,私营企业通常选择非银行金融机构作为其合作伙伴,特别是中小型非银行金融机构,因而私营企业的发展不力将会极大地影响西北民族地区证券机构的健康发展。
(三)资本市场不完善
众所周知,全国性的资本市场基本上都位于东部发达地区,西北民族地区远离全国性资本市场,很难获取足够的资本市场资源,2012年新疆仅有境内上市公司39家,宁夏12家,青海10家,甘肃24家,远低于湖北省的84家,更不用比较东部发达地区。从资本市场融资规模来看,西北民族地区四省区除个别指标外,都远低于陕西、湖北两省。另外,投资基金、风险投资等资本市场在西北民族地区的发展也严重滞后。这种局面的存在,导致西北民族地区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发展受阻,2010年西北民族地区上市公司数量占全国上市公司的3.73%。
(四)居民市场经济观念薄弱、市场知识匮乏
西北民族地区自然经济色彩较浓,区域内居民的市场经济观念薄弱,对投资、理财以及分散风险的认识不足,投资、理财等金融产品的接受度普遍较低,更愿意信任银行特别是国用商业银行,闲置资金的第一选择为银行存款。这种状况的存在,导致证券公司较难被西北民族地区居民所接受,发展难度加大。
三、西北民族地区证券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西北民族地区证券公司业务范围窄,业务同质化严重
一方面,西北民族地区经营范围是证券自营和代理买卖、证券承销和上市推荐、证券投资咨询等业务,其经营收入主要来源于经纪业务、自营、银行利息、投行、资产管理等少数几个业务,收入结构比较单一、抗风险能力较差。另一方面,西北民族地区各证券公司的业务基本雷同,同质化严重,基本上所有的证券公司都以经纪业务为主,缺乏专业化的业务服务,既无法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又没有形成自身特色,因而其市场竞争力大打折扣。
(二)西北民族地区证券公司的创新能力不足,创新性业务刚刚起步
西北民族地区证券公司自身资金规模较小,多数仅开展经纪业务,创新性业务以及金融衍生品业务仍然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业务范围总体上较狭窄,不仅严重影响西北民族地区证券公司的盈利水平和发展潜力,也导致西北民族地区证券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不足,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发展举步维艰。
(三)西北民族地区证券公司的内部管理机制不完善
西北民族地区证券公司的内部管理制度大多是对有关法律法规和同行业制度的简单复制,缺乏与自身经营情况相适应的特殊规定,导致内控制度缺乏可操作性。这种简单复制过来的内部管理制度,忽视了西北民族地区特殊的人文环境、经济发展状况等现象,运行效果大打折扣,影响了西北民族地区证券公司的运行效率。
(四)本土证券公司规模小
总部注册地在西北民族地区的证券公司仅为3家,分别为甘肃的华龙证券、新疆的宏源证券、青海的天源证券,其中华龙证券注册资本金仅为21.53亿元,2012年营业收入仅为6.27亿元;天源证券注册资本金仅为1.83亿元,2012年营业收入0.78亿元;宏源证券注册资本金仅为19.86亿元,2012年营业收入仅为32.9亿元。这三家本土证券公司无论从注册资本金还是营业收入来看,规模都要远远小于招商证券、中信证券等全国性证券公司。规模小,也就意味着西北民族地区本土证券公司的竞争力不强,很难与其他证券公司进行有效竞争。另外,较小的规模,还不利于分散风险、金融创新以及获取规模经济,进一步限制着西北民族地区本土证券公司的发展与成长。
四、促进西北民族地区证券业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增强公众市场经济的意识、提高投资理财能力
西北民族地区封闭的自然环境,复杂的民族构成,导致区域内公众的市场经济观念薄弱,缺乏投资理财意识。因而,要努力转变公众传统观念,增强市场经济意识。一方面,采取“引进来”的措施,积极引进东部地区、西方国家的先进的企业与金融机构,通过知识外溢效应,带动西北民族地区整体的市场经济观念与知识的提高,并通过学习效应,推动区域内证券机构的管理升级,提高其业务创新以及产品创新的能力与水平。另一方面,积极鼓励西北民族地区的金融机构、公众“走出去”,加强与东部发达地区的交流与往来,通过学习效应,增强区域内整体的市场经济观念,提高公众投资理财等业务的能力。
(二)鼓励证券公司的业务拓展、产品创新
积极鼓励证券公司参与财富管理、金融咨询等多种金融服务,拓展西北民族地区证券公司的业务范围,提高其盈利水平及市场竞争力。采取税收优惠、专利保护等政策支持,鼓励西北民族地区证券公司的产品创新,以满足区域内多样化的投资需求与融资需求。
(三)完善证券公司的内部管理机制
引导各证券公司制定有效的内部管理机制,通过有效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证券公司各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积极性,提高证券公司的经营效率;通过严格的约束机制及操作规范,克服信息不对称所引发的道德风险;通过科学的风险控制手段,控制违约风险及市场风险;加强证券公司的会计制度与财务管理,重视证券公司的信息披露制度。
(四)推进股权改革
积极推进西北民族地区证券公司的股权改革,改变当前股权较为集中的局面。通过股权分散实现内部治理结构的合理化,加强股东监督的积极性,充分发挥“用脚投票”机制的作用,实现有效的外部监督。通过增资扩股的方式实现股权分散,有利于增强西北民族地区证券公司的规模和实力,进而提高其整体的竞争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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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浮莉萍(1977-),女,甘肃兰州人,兰州工业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教师,讲师,研究方向:区域经济学、金融经济学。
王 超(1979-),男,河南永城人,西北民族大学经济学院教师,副教授,研究方向:政治经济学、金融经济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