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探索“管资本”的有效途径
2016-05-20
现代国企研究 2016年4期
2016年一开年,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出台了一份授权改革文件,将原来归属总部的70项权利完全下放给旗下的国投电力公司,在下放的70项权利中,包括过去总部牢牢握在手中的财权、事权和人权。
经过多年改革发展,公司制股份制成为国有企业的重要组织形式。随着发展,直接管理企业的方式已经不适应国有企业组织形式的深刻变革,必须按照公司治理规则,以管资本为主明确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职责定位,保护公司制企业法人财产权,保障国有企业作为独立市场主体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约束、自我发展,在市场竞争中成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中坚力量。
這次授权改革是对国有资产授权经营体制改革结合公司实际迈出的一大步。围绕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的重点任务、关键环节,积极开展试点,探索有效途径和方式,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模式。进而推动国有企业成为独立市场主体,提高国有资本配置和运营效率,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最终是要建立起适应市场、激发活力、管理有效、监督到位的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实现从管资产向管资本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