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召开中小学爱国主义教育座谈会
2016-05-20
教育部:召开中小学爱国主义教育座谈会
近日,教育部在京召开中小学爱国主义教育座谈会,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九次集体学习时重要讲话精神。北京、天津、河北、江西、河南、四川等地中小学师生、校长代表、教育部门负责同志应邀参加并踊跃发言。学生代表在发言中纷纷表示,通过上网认真学习了总书记的讲话,深切感到追逐中国梦、践行中国梦、实现中国梦是当代青少年最崇高的理想和最伟大的责任。
教育部有关负责同志强调,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紧密结合爱国主义的历史形成和发展历程,深刻阐述其核心要义和时代内涵,明确提出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的“五个必须”,为唱响爱国主义主旋律厘清了思想认识、明确了方向任务。各地要围绕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在广大中小学校开展深入、持久、生动的爱国主义宣传教育,培养青少年学生爱国之情,砥砺强国之志,实践报国之行,让爱国主义精神代代相传、发扬光大。
近日,儿童早期营养可持续发展研讨会数据显示:中央财政连续4年拨付专项经费共计14亿元,用于改善贫困地区儿童营养。项目已覆盖21个省份的341个贫困县,至今上百万儿童获益。
山东:出台《乡村教师支持计划》
山东省近日出台《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办法,明确: 从2016年起,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可以县(市、区)为单位,不分城区、农村学校岗位,统一招聘、统一分配,并向乡村学校倾斜,也可按学校组织招聘。按照教师专业标准和任教学科设置考试科目,重点考查教师专业素养和职业能力。合理确定招聘时间,一般每年3月底前启动报名,6月底前完成招聘。
新疆:将民族团结教育纳入教育全过程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日前正式颁布施行。条例要求各级政府应当将民族团结教育纳入国民教育、干部教育、社会教育全过程,纳入公民道德教育和法治教育全过程,纳入各族青少年学习教育全过程。
新疆规定,教育部门应当将民族团结教育纳入学校德育、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贯穿于各级各类学校教育的各个环节,推动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民族知识进课堂、进教材。
浙江:出台“作业新规”
记者近日从浙江省教育厅获悉,根据浙江出台的“作业新规”,各中小学学校和老师需要加强作业管理。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改进与加强中小学作业管理的指导意见》,家长在作业中的参与角色“仅是督促者、支持与鼓励者”,学校和老师不得要求家长批改教师布置的作业或纠正孩子的作业错误,不得要求家长通过网络下载并打印作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