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撬动医疗体制革新
2016-05-16□文/杜创
□ 文/杜 创
互联网撬动医疗体制革新
□ 文/杜 创
互联网医疗,即以互联网为媒介的医疗服务及其周边服务,如网上健康资讯、在线咨询、网上预约挂号、在线诊疗、网络预约上门、医院信息化(就医流程优化)、医生辅助系统、可穿戴设备(慢病管理)、医药电商等。这是比较宽泛的概念使用方法,也有人使用狭义的定义,即仅指在线诊疗(网上诊断)。本文沿用宽泛的定义。2014年,与大洋彼岸的美国几乎同时,中国互联网医疗领域迎来爆发性增长,在当前经济转型背景下,一时成为社会,尤其是投资界热门话题。政策制定者和研究者尤其关注:互联网会为中国医改带来什么?
当前医疗体制的“痛点”
2009年,我国启动了新一轮医药卫生体制改革。7年过去,新医改取得了一定的成就,医疗卫生领域部分问题得到缓解,尤其是“需求侧”—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基本实现了“全民医保”,实际保障水平也大幅度提高。但是,“供给侧”仍有两大“痛点”未见显著改观。一是医疗资源配置失衡,优质资源集中于大城市三级医院。其结果,便是病人向大医院集中、基层医疗机构门可罗雀。二是价格机制扭曲,体现医生人力资本价值的诊费等医疗服务费用被严重低估,以药补医、以检补医等导致的过度医疗现象严重。上述问题其实也是新医改一直要面对的问题。7年来,相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措施,力图解决供给侧问题,但是收效甚微:城市公立医院改革进展缓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激励机制缺失,社会办医“玻璃门”现象严重,“医药分开”难见实效。
问题根源在于医疗卫生体制的行政化。
这种行政化,首先表现在以行政手段实施医院分级管理制度,人为将医院分为三、六、九等,即一级、二级、三级,各级之内再分甲、乙、丙等,等于明白无误地告诉患者和医生,三甲医院是最好的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一级医院是相对差的,看病最好要去三甲医院,就业也要争取去三甲医院。再加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对体制内医生的“捆绑效应”,优质医疗资源集中于大城市、大医院就不足为奇了。在这样的体制现状和民众预期之下,即使三甲医院有少数大医生愿意走出体制,受雇于民营医疗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甚至自己开诊所,短期内也难以吸引到足够的病人。于是,病人向大医院集中成为均衡状态,难以打破。
这种行政化,还表现在对医疗服务的价格管制。压低医疗服务价格,允许医疗机构通过卖药、做检查来维持运转,本质上是医疗价格管制的结果。尽管管制者多少意识到了价格扭曲带来的问题,并试图调整,但是“提高体现医生人力资本价值的诊费等医疗服务价格”的政策口号已经喊了二十余年,其结果不过是这次将挂号费从1元涨到2元,下次再涨到3元,以药补医、以检补医的局面并无改观。这里问题的关键是:什么才是合理的医疗价格,只能由市场决定,管制者是定不准价格的。如果管制者可以定准价格,我们也就不需要从计划体制走向市场体制了!
鉴于这些弊端,医疗体制“去行政化”已成为必须。但是,如何才能去行政化呢?
杜 创
中国社会科学院公共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
图1 互联网医疗平台:资源整合者
互联网医疗优化医疗体制的可能性
要打破从行政主管部门到公立医疗机构的行政化链条,在体制内“转圈圈”是无济于事的。过去数年,医改政策一直强调“管办分开”、“政事分开”,但效果并不明显,即是明证。关键还在于医生自由执业,摆脱事业单位编制,形成医生与医院之间的市场契约关系。医生自由执业在成熟市场经济国家早已是主流,医院只是医生执业的平台之一。(即使在公立医院占主导的英国,全科医生也是自由执业的。)然而,如何才能实现医生自由执业呢?医生自由执业需要平台。在国内,限于各种政策的实际制约,仅仅出台文件允许医生自由执业开诊所,是远远不够的。互联网医疗平台可能提供有力支援。
从经济学角度看,真正意义上的互联网医疗平台,如美国的Teladoc等在线诊疗平台,有三个基本特征(图1)。(1)提供了多种服务:既为患者服务,也为医生服务。(2)平台有双边正外部性:平台上注册的医生越多、平均医术越高,则患者越愿意使用该平台寻找合适的医生;而平台吸引的患者越多,则越多医生愿意在该平台注册。(3)双侧垄断定价(最优价格结构):平台组织对两侧都有定价能力,可以选择最优的价格结构:是对医生收费还是对患者收费(普通医疗服务费用之外,使用平台的费用),还是两侧都收取一定的费用。
图2 互联网医疗平台:互联网技术服务提供者
国内一些领先的互联网医疗平台,如微医集团(挂号网)、春雨医生等,正在从单纯的就医咨询、挂号服务等转型在线诊疗或线上线下整合,初步展现出上面一些基本特征,可望促进分级诊疗、形成市场决定医疗价格的机制,进而撬动整个医疗体制的革新。其优势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利用互联网医疗平台汇聚核心资源、招牌资源。国内一些互联网医疗平台,从医疗外围服务或医疗体制痛点入手,已经积累了一定的资源,尤其是患者群。比如很多以提供预约挂号服务为主的网站,注册患者规模庞大;一旦时机成熟,加上合理的机制,是有可能发挥导流作用的。而在医生这一侧,目前阶段出来自由执业的多是招牌医生,但分散于全国各地;借助互联网医疗平台,有可能整合这非常有限的招牌资源,实现最大程度的外溢效应。
第二,互联网医疗平台可以采取更灵活的价格结构。目前部分公立医院可以利用过度用药、过度检查、红包、回扣等方式,突破医疗服务和医药价格管制;但其价格结构从根本上是扭曲的。互联网医疗平台也无法改变医药价格管制本身,不过有更大的回旋空间设计医生报酬、平台本身的收费等,优化价格结构、吸引医生患者加入平台的潜力很大。而且,与公立医院相比,互联网医疗平台可依赖更加灵活的资本市场,融资项目的试错空间更大。
互联网医疗的现实制约和政策建议
尽管存在着这些积极的可能性,我们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可能性会否变为现实,还取决于一系列条件。其实要从广义角度论中国的互联网医疗,“××系医院”通过搜索引擎导流可能是最早的典型案例了。此外,体制内的远程医疗平台也探索有年,但一直处于可有可无的角色,并未显著改观医疗资源配置。这些例子提示我们:互联网能否撬动医疗体制革新,关键是互联网医疗平台在承担什么样的角色。
如果互联网医疗平台只是单纯的互联网技术服务提供者(图2),则其和医生一样,本质上只是医院吸引患者、为患者服务的生产要素之一(尽管只是签约关系而非雇佣关系)。此时真正有资源配置能力的平台是医院本身而非互联网医疗平台,互联网医疗平台(或更准确地说是互联网技术服务提供商)并不会对现行医疗体制产生根本性影响,反而可能会强化现行体制,比如三级医院就医流程优化,可能会促使病人进一步向三级医院集中;甚至可能放大现体制的弊端,比如前文所举“××系医院”的例子。
相反,如果互联网医疗平台不仅仅是技术服务提供者,同时承担了资源配置者的角色,成为医生网络和患者网络的构建者、协调者,“鲶鱼效应”才可能出现。这里的差别,其实也就是“+互联网”与“互联网+”的差别在医疗领域的表现。
如何推动互联网医疗平台成为资源配置者?除了平台自身的战略诉求以外,政府的政策导向也很关键。以“网上诊断”的合法性为例,目前有一定争议,即使在美国也是如此,因其对既得利益的触动很大。前文提到的Teladoc是美国最大的在线诊疗平台,多年来一直陷入与Texas Medical Board (特定医生团体)的法律诉讼,至今未了。就我国现实而言,政策导向的空间很大,我们有下列建议。第一,在线诊疗的监管原则:“坚持资质、放开形式”。“坚持资质”,即不论网上诊断、面对面诊断,都必须是执业医生做出的诊断,无执业资质者不能诊断,非医疗机构也不能雇佣签约医生开展医疗服务。然而,网上诊断本身只是形式,不必以行政手段禁止;是否符合医学规律、有没有效果,哪些病种网上诊断效果更好、哪些更差,这些都交医院、医生专业判断,患者、医保机构自主选择。第二,减少对互联网医疗的直接行政干预。允许社会力量在不违反法律的前提下,搭建各种形式的互联网医疗平台。尊重行业首创,对互联网医疗适用的病种范围、业务范围等,只要不涉及财政资金投向,尽量不要出台所谓“指导意见”,允许试错,才有创新发展。第三,实施医师执业“区域注册”(比如只要在北京范围内即可执业,不必限于特定医疗机构),解决多点执业的法律法规障碍。
古希腊哲人阿基米德曾说:“假如给我一个支点,我就能撬动地球”。互联网会是中国医疗体制革新的那个支点吗?我们拭目以待。
责任编辑:向坤
Xiangkun@staff.ccidne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