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发行精准发力助脱贫
2016-05-16
作为我国唯一的农业政策性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积极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号召,持续加大对贫困地区的信贷投放力度。近5年来,已累计向贫困地区发放贷款16316亿元,2015年底贷款余额8124亿元,有力地支持了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贫困人口脱贫。面对脱贫攻坚新形势,农发行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脱贫攻坚力度、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部署,把支持扶贫开发作为基本职责和立行之本,作为政治担当和社会责任,提升站位,主动作为,围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基本方略,全面加强金融扶贫工作,切实发挥政策性银行在金融扶贫中的主导和引领作用。
围绕“六个精准”施策
2015年6月初,根据国务院对农发行信贷扶贫提出的要求,农发行党委果断决策,立即行动,围绕强化信贷扶贫专业化管理,于6月10日成立扶贫金融事业部筹备组,8月3日正式组建扶贫金融事业部,为信贷脱贫攻坚提供强力组织保障。农发行扶贫金融事业部是全国银行业最先成立的支持扶贫开发的专门机构。为贯彻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基本方略,全力服务脱贫攻坚战略部署,农发行结合扶贫开发业务特点和资金运动规律,从“六个精准”入手加强政策性金融扶贫工作。
扶贫对象精准。充分利用扶贫部门开展的贫困村、贫困户建档立卡工作成果,针对扶持生产和就业发展、易地搬迁等“五个一批”制定政策性金融支持政策,把政策性金融支持目标精确瞄准扶贫对象。
筹资渠道精准。特惠金融扶贫离不开长期稳定的低成本资金来源。农发行正在研究长期、低成本资金筹措路径。特别是借鉴国际经验,针对扶贫发行专项扶贫金融债券。
信贷产品精准。扶贫开发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既包括贫困地区的人居环境改善、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也包括特色产业发展、贫困人口脱贫,扶贫业务以及方式方法需要不断创新。农发行努力完善服务功能,拓展政策性金融扶贫领域,不断加强产品创新,以更好地提升金融服务水平。
项目安排精准。农发行金融扶贫支持的项目,紧紧围绕中央政府交办的扶贫任务,围绕地方政府尤其是省级政府制定的扶贫规划、明确支持政策的扶贫项目,制定精准扶贫工作方案,明确脱贫工作目标任务。
资金使用精准。农发行扶贫信贷资金必须专款专用,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支取和使用资金,按照“到村到户到人”原则,把资金用到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户和贫困人口身上,严防挤占挪用。
金融扶贫成效精准。农发行金融扶贫就是要依托金融的杠杆化运作,把有限的扶贫资金予以放大,瞄准投向贫困地区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推动贫困地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和贫困人口脱贫致富。
信贷助力扶贫搬迁
全力推进易地扶贫搬迁信贷业务。按照中央通过易地扶贫搬迁脱贫一批的部署,将易地扶贫搬迁作为扶贫开发信贷业务重点,紧紧围绕需搬迁的1000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切实加大对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的支持力度。
加强政策沟通和调查研究。加强与发改委、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等部门的请示汇报和沟通联系,争取支持,营造业务发展的外部政策环境。积极配合发改委、财政部等部委,参加《“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方案》相关内容的研究和起草。对贵州、四川等10个省份易地扶贫搬迁实施及规划情况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并先后赴贵州毕节、湖北恩施、陕西安康等地进行实地调研,形成了《关于易地扶贫搬迁金融服务问题调研报告》,上报国务院领导。
制定专门贷款办法。深入调研分析易地扶贫搬迁信贷需要,针对部分地区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已开工建设,资金需求迫切的实际情况,制定下发了《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易地扶贫搬迁贷款管理办法(试行)》;根据《“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方案》中的有关政策,制定下发了《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易地扶贫搬迁地方政府补助资金专项贷款管理办法(试行)》。对易地扶贫搬迁实行特惠信贷政策,坚持“办贷优先、规模倾斜、利率优惠、期限延长”的原则,让利于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
积极推动业务开办。先后召开了全系统易地扶贫搬迁信贷工作动员会和易地扶贫搬迁信贷工作座谈会,传达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扶贫攻坚的战略部署和国家“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方案的主要内容,对全行易地扶贫搬迁信贷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提出具体措施和要求。各级分支机构按照总行部署,积极向地方党政汇报,主动与地方发改、扶贫等部门沟通联系,参与当地易地扶贫搬迁规划设计,加强贷款营销工作,推动扶贫信贷业务迅速开展。
投贷结合,通过基金投资支持易地扶贫搬迁。按照国家重点建设基金投资工作的统一部署,与国家发改委、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开展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对接,顺利完成项目申报、评审工作。国家第一批重点建设基金核批农发行易地扶贫搬迁项目105个、资本金金额27.87亿元,均做到及时、精准投放,发挥了四两拨千斤的作用,为农发行易地扶贫搬迁信贷业务开展打下基础。
大力加强贷款管理。按照“精准扶贫、风险可控、保本经营”原则,坚持发展业务和加强管理并重。一是实施精准扶贫。要求贷款支持的建设项目瞄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且必须纳入当地政府易地扶贫搬迁规划。二是强化风险管控。牢牢把握政策合法性和办贷合规性,落实好第一还款来源和第二还款来源。目前,易地扶贫搬迁贷款全部采取委托代建政府购买服务模式,既解决了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抵押物不足问题,又防范了信用风险。三是坚持保本经营。按照保本经营原则科学合理进行贷款定价,充分体现政策性银行对贫困地区的特惠扶持。从2015年8月开办业务到今年2月,已审批贷款平均利率下浮 15 %。
在全行上下的共同努力下,农发行易地扶贫搬迁信贷业务实现了从无到有快速发展。自2015年8月业务启动到今年2月末,审批贷款项目 542 个、金额 3407.89 亿元,发放易地扶贫搬迁贷款 1078.33 亿元,支持搬迁人口 626 万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占比 63 %,有力地支持了“一方水土养活不了一方人”地区贫困人口的脱贫。
“五个一批”精准发力
积极拓展政策性金融扶贫领域,充分发挥政策性银行扶贫职能,紧紧围绕“五个一批”精准扶贫工程,全面发力、精准施策,全力支持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贫困人口脱贫。
谋划“十三五”政策性金融扶贫规划。与国务院扶贫办签署了政策性金融扶贫合作协议。双方进一步加强金融扶贫合作,积极拓展政策性金融扶贫开发领域,采取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集中资源办大事的方式,着力支持贫困落后地区经济社会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十三五”时期累计信贷投放力争不低于2万亿元。初步制定了“十三五”时期金融扶贫规划,创新政策性金融扶贫机制,以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和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户为扶持重点,坚持以政府主导、保本经营、风险可控、创新发展为原则,创新信贷产品,积极支持易地扶贫搬迁、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生态保护、特色产业发展,以及教育扶贫、旅游扶贫等,发挥政策性金融在金融扶贫中的主导和骨干作用。
推动政策性金融扶贫实验示范区建设。为了充分发挥政策性金融特殊融资机制优势和地方政府组织优势,农发行与国务院扶贫办及地方政府就推动政策性金融扶贫实验示范区建设进行了多次沟通和对接,制定了《政策性金融扶贫实验示范区总体工作方案》,拟通过对金融扶贫、财政扶贫、社会扶贫的结合和创新,探索精准扶贫的有效模式,为全省乃至全国金融扶贫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探索推进支持光伏扶贫工作。加强与国务院扶贫办的沟通对接,共同研究推进光伏扶贫,制定精准扶贫工作方案,把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户和贫困人口的受益作为光伏扶贫的核心。一是作为“光伏扶贫工作小组”成员单位,积极参与政策研究和方案制定,起草了《光伏扶贫金融服务方案》;二是积极组织调查研究,对光伏扶贫六个试点省份进行了专题调研,并到安徽金寨县、山西天镇县对光伏扶贫电站建设、运维和扶贫模式等进行实地剖析;三是配合扶贫办就争取专项建设债券支持光伏扶贫向发改委投资司进行专题汇报;四是在充分调研基础上草拟了《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光伏扶贫贷款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并根据国务院扶贫办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为农发行信贷支持光伏扶贫奠定了基础。